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5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235
技艺创新,一日千里。2017年·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将秉承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的号召,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流程,披榛采兰、玉尺量才,深度弘扬珠宝设计、制作行业的“工匠精神”,誓将成为业界的旗帜,市场的风向标。
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深圳市金银珠宝创意产业协会
2. 独立珠宝设计师
3.在校珠宝专业学生
1. 贵金属首饰组:作品仅使用贵金属材料制成,其上不可镶嵌有任何大小、形状的宝石或其他非金属材质;作品可含有1 种或数种不同类别的贵金属材料。
2. 宝石镶嵌组:作品上只要镶嵌有宝石或其他非贵金属材料的首饰,都应被归纳到本组。
3. 珠宝摆件组:作品只要是摆件,无论是否镶嵌有宝石或其他材质,都应被归纳到本组。
年度特别大奖1 名: 精美奖座1 座 获奖证书1 份
(精品之精/ 传世之作/ 影响巨大)
终身成就奖 1 名: 精美奖座1 座·获奖证书1 份
(著名大师/ 行业领军人物)
企业家奖 1 名: 精美奖座1 座 获奖证书1 份
(重视设计/ 在业界卓有成就)
2. 设贵金属首饰组、宝石镶嵌组、珠宝摆件组,奖励如下:
贵金属首饰组
金奖1 名:奖金10,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银奖3 名:奖金5,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铜奖5 名:奖金2,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宝石镶嵌组
金奖1 名:奖金10,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银奖3 名:奖金5,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铜奖5 名:奖金2,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珠宝摆件组
金奖1 名:奖金10,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银奖3 名:奖金5,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铜奖5 名:奖金2,000 元人民币 奖座证书各1份
3. 设5 个最佳单项奖,奖励如下:
最佳工艺突破奖1 名: 奖座证书各1份
最佳创意奖 1 名: 奖座证书各1份
最佳市场潜力奖1 名: 奖座证书各1份
最佳材质搭配奖1 名 : 奖座证书各1份
最佳传承奖 1 名: 奖座证书各1份
2. 提交参赛作品实物时,如需邮寄,邮费及保险费用须由参赛者自理;取回时,如需邮寄,邮费及保险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将选择顺丰速运,并为每位参赛选手的作品保价20,000 元人民币;如需增加保额,增加的费用须由参赛者自理)。
(1)每个参赛对象不限参加组别之数目,既可只参加1 个组别,也可同时参加2 个或者3 个组别。
(2)每个参赛对象,在每个组别,最多可以递交5 件/ 套作品。
2. 报名资料
(1)每件/ 套作品,都需单独填写1 份《2017 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报名表》。
(2)每个参赛公司/ 独立设计师/ 学生,都只需填写1 份《2017 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参赛作品实物提交确认函及回执》。
(3)每件/ 套作品都应配有相应实物的电子图片;图片格式统一为JPEG,背景颜色统一为白色,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图片尺寸大于10 厘米×10 厘米。
3. 参赛资格
(1)就职于珠宝公司的设计师,须以公司名义参赛。
(2)已成立个人珠宝公司的设计师,须以公司名义参赛。
(3)未就职于珠宝公司的设计师,须以独立设计师名义参赛。
(4)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可参赛。
4. 作品限制
参赛作品不可镶嵌象牙、玳瑁等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产品。
5. 版权声明
(1)参赛者要确保该参赛作品为原创,其设计及产品版权皆由其拥有,迄未转让;在比赛结果正式公布前,所有参赛者均不可转让版权、生产权于他人或公司;比赛或展览期间,若设计作品遭他人仿冒,主办/承办机构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2)无论参赛作品是否获奖,参赛作品的归属权均属于参赛者。
(3)无论参赛作品是否获奖,参赛作品的媒体出版版权都属于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录所有参赛作品的照片、幻灯片及说明文字等相关数据,作为摄影、宣传、展览及刊登此特辑于各类媒体上,作为此次设计比赛宣传活动之用。
(4)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大赛组委会愿为获奖者提供设计作品基金化运营的增值服务,获奖设计师享有优先与深圳市金银珠宝创意产业协会进行合作的权利。创新模式为:将珠宝设计产业与金融相结合,通过项目基金化运营的方式联结产业链条上的获奖设计师, 对接加工厂、零售商等资源,做好孵化服务,支持优秀设计师追求并实现自身梦想。
(5)参赛获奖者若被发现有违反比赛规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向其追讨已发之奖项,同时将之公告。
6. 作品展出
参赛者领回作品后,若主办机构要求参赛者再次提供作品以便展览等宣传展示,参赛者应尽量配合。
7. 颁奖典礼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所有获奖者,参加于11 月北京珠宝展期间在京举办的颁奖典礼;获奖者可亲自或委派一名代表出席颁奖典礼;出席颁奖典礼免费。
8. 提交/提取参赛作品实物
(1)参赛者须于约定时间内,亲临或委托他人前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 提取参赛作品实物。
(2)若参赛者需委派他人提交/ 提取参赛作品实物,需在提交参赛作品实物时,同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经由参赛公司(院校)盖章和参赛者签名的《2017 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提交或提取作品委托函》。
2. 如参赛者在约定提取参赛作品实物的时间内(2017 年9 月11 日-9月15 日),既未亲临或委托他人前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领回参赛(获奖)作品,又未准确提供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主办/ 承办机构对该作品不负保管责任。
3. 所有参赛作品实物将在参赛期间得到大赛组委会的小心保管。但如遇有意外、损坏或遗失,主办/ 承办机构概不负责。
提交电子版报名表和作品照片
1. 向大赛组委会提交word 版本的《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报名表》。
2. 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赛作品成品的电子照片。
* 备注:
(1)请将两者同时(同一封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hinagems@vip.163.com
(2)邮件标题必须采用统一格式:“天工精制报名表- 公司名称/ 独立设计师姓名/ 院校及学生姓名”
(3)若报名成功,参赛者会收到组委会邮件回复的《2017 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参赛作品实物提交确认函及回执》。
第二阶段(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提交参赛作品实物、纸质报名表、纸质回执
1. 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赛作品实物。
2. 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纸质版《2017 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报名表》和《2017 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 参赛作品实物提交确认函及回执》。
* 备注:
(1)亲自送达或快递至大赛组委均可;如选择快递,务必确保在8 月25 日前送达组委会。
(2)大赛组委会接待时间: 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3)大赛组委会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 号环球贸易中心C栋2217 室《中国宝石》杂志社 邮编:100013
联络人:刘丽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栋2217室
电话:010-58276034
手机:13810680723
深圳市金银珠宝创意产业协会
联络人:吴丽雲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新新地酒店3层宝创协秘书处
电话:0755-25621111-8074
手机:18318816335
大赛报名邮箱:chinagems@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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