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8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375

为确保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顺利举办,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高“宁波制造”高端供给能力,助推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总体部署,着眼于进一步集聚工业设计资源,发挥广大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和专业设计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设计与制造深度对接和高效互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设计水平和设计成果产业化能力,推动“宁波制造”加快向“宁波智造”跃升。

 

二、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升级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协办单位: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8718平台运营主体)。

4.支持单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江南大学、宁波大学、浙大宁波软件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的设计院系,海上丝绸之路创新设计产业联盟,宁波市电子行业协会,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宁波汽车零部件产业协会,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宁波市文具行业协会,宁波市塑机行业协会,宁波市玩具与婴童用品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宁波和丰创意广场、镇海I设计小镇等。

5.媒体支持: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设计在线等。

 

四、参赛作品(产品)范围

本次大赛突出强调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以及产品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集成设计,通过嵌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旨在揭示和引领未来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参赛主要行业领域如下:

A组:电子信息类——通信设备、物联网产品、语音娱乐设备等;

B组:高端装备类——数控机床、机器人、测控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物流设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

C组:家居用品类——家电、家具、灯具、日用品、厨卫产品、智能家居系统等;

D组:交通工具类——车载产品、节能环保型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城市客车、城市轨道交通、乘用车专用产品等;

E组:其他——玩具、文体用品、医疗健康产品、智能可穿戴产品、电动工具、现代建筑设备等或根据本地制造企业提出的创意设计需求进行创意设计。

 

五、奖项分类及参赛要求

(一)最佳设计概念奖

1.参赛对象

国内外高校学生、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计企业及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

 

2.参赛要求

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参赛作品名称若是外文的,必须增加中文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用于网上公示对接),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创意产品整体效果,由参赛者自行把握。

 

3.提交方式及时间

参赛者首先要在“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上完成用户信息的注册,然后用账号、口令登录“设计师通道”,再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作品的提交。提交作品时必须按照A、B、C、D、E五个类别投稿。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若有疑问,可联系大赛协办单位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李天宝,联系电话:0574-87188718、1525825819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9楼。

 

4.奖项设置

 

奖项 名额 奖金(含税)

金奖 3个 5万元/个

银奖 10个 2万元/个

铜奖 30个 2000元/个

优秀教师指导奖 8个 5000元/个

(二)最佳设计对接奖

1.参赛对象

设计机构和制造业企业联合申报,其中设计机构必须在宁波市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材料由设计机构填写,鼓励服务对接本地的制造业企业。

 

2.参赛要求

2016年后成功对接的设计项目,并需提供功能样机或已生产产品。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具体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格(见附件2);

(2)设计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3)产品设计服务合同原件、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对接项目产品的实物照片、模具照片、设计图、对接制造业企业出具的项目评价意见;

(4)对接项目产品所取得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创意产品整体效果。

以上材料有序排列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稿发送到“和丰奖”大赛邮箱:hefengid@163.com。

 

3.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设计机构报送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完成评奖材料的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组委会;市属高校所辖设计机构直接报送组委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报送组委会指定地点: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天宝,联系电话:0574-87188718、1525825819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9楼。

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报送组委会指定受理地点: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联系人:石琰,联系电话:0574-83860565、15267857129,地址: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

 

4.奖项设置

奖项名额不高于申报企业个数的60%,并且名额个数不超过28个。原则上奖项设置如下:

 

奖项 名额 奖金(含税)

最佳设计对接奖金奖 3个 20万元/个

最佳设计对接奖银奖 10个 10万元/个

最佳设计对接奖铜奖 15个 5万元/个

(三)最佳设计产品奖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必须为注册地在宁波市域制造企业。

 

2.参赛要求

参赛产品必须是近年来已获得或已申请专利且实现市场化的产品;具体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表格(见附件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3)参赛产品设计图、实物照片、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4)产品市场化证明(销售凭证、销售发票等);

每件参赛作品还需提交A3横式幅面和900mm×1200mm竖式幅面的版面各1张(只提供电子稿,无须打印),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包括创新点、市场前景,不超过200字,并提交word版)等。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以上纸质材料有序打印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到hefengid@163.com。

 

3.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后,再报送大赛组委会。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报送组委会指定地点: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天宝,联系电话:0574-87188718、1525825819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9楼。

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报送组委会指定受理地点: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联系人:石琰,联系电话:0574-83860565、15267857129,地址: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

 

4.奖项设置

奖项名额不高于申报企业个数的60%,并且名额个数不超过25个。原则上奖项设置如下:

 

奖项 名额 奖金(含税)

最佳设计产品奖金奖 3 20万元/个

最佳设计产品奖银奖 10 10万元/个

最佳设计产品奖铜奖 12 5万元/个

申报“和丰奖”以上三类奖项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可登录“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查阅。

 

六、奖项评审标准

符合本次大赛的参赛范围和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价:一是创新引领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先进,设计路线科学合理,设计成果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经济实用性。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并充分考虑产业化的成本,社会经济效益明显,能够引领社会发展和消费需求;三是安全环保性。遵循绿色设计原则,充分体现出在材料、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再制造等全过程中节能降耗、生态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四是舒适美观性。材料、结构优化合理,人机交互密切,以人为本,关系协调,形态、色彩搭配舒适合理,体现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五是材料规范性。申报材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翔实。

 

七、有关说明

1.鼓励各行业组织、高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推荐工作。

2.为保证作品质量,大赛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一件(系列)产品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参加前几届大赛的所有获奖作品、产品和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若有违背,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产品的评审资格。

3.本次大赛参赛产品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参赛单位)所有,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推介、对接、优先购买等权利。除组委会和作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获奖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5.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产品)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料经初审发现申报材料有问题的,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资格。

6.组委会在大赛官方网站对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把相关证据通过邮件发送到组委会投诉(hefengid@163.com)。

7.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联系人:生产服务业办 朱孟海,联系电话:55882773。

 

附件:

1.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最佳设计概念奖”参赛报名表

2.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最佳设计对接奖”申报材料

3.2017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最佳设计产品奖”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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