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从乐清来”蝴蝶广场杯首届乐清城市礼品创意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829

 

大赛 |“礼从乐清来”蝴蝶广场杯首届乐清城市礼品创意设计大赛

为推进经济、城市、社会三大转型,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旅游名市、港口大市、现代都市”战略目标。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近年来国家重点倡导和扶持的新兴产业,更要在我市“四个城市”建设中抢抓机遇,率先发展,积极发挥文化创意对传统产业的提升作用,带动经济转型发展。

 

促进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意设计水平;同时深入挖掘人文、历史、民俗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设计生产一批具有乐清特色的城市礼品,使之成为乐清文化品牌,助推乐清城市形象塑造和传播。特举办“礼从乐清来”蝴蝶广场杯首届乐清城市礼品创意设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城市礼品创意设计作品。

 

城市礼品象征着

一种思想,一种精神,一种文化,

一种情谊,一种留念,一种时尚

 

每一座城市从产生到发展都经了过岁月的沉淀,不同城市的背景有不同城市的传统文化,不同历史事件或人物也影响这座城市的时代发展,城市礼品他本身就是城市的化身和灵魂。有着非凡的价值和人文意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温州市创意设计协会

                  乐清市文化产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乐清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乐清市工艺美术协会

支持单位:蝴蝶广场

媒体支持单位:温州日报、乐清日报、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网络合作推广单位:中国乐清网、乐清城市网

大赛主题

 

智汇设计,时尚乐清

 

大赛口号

 

礼从乐清来

 

大赛流程

 

大赛启动

11月24日

作品征集阶段

2017年11月24日—2018年1月19日

专业初审阶段

2018年1月20日—2018年2月4日

网友投票阶段

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

专家终评及颁奖典礼

2018年3月10日—2018年3月11日

成果转化及展览

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6日

 

参赛作品征集对象

凡热心于创意设计的全国各地人士、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机构和设计师、学生、设计爱好者,均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参赛作品范畴

 

旅游纪念品

工艺美术品

文化创意设计作品

本土特色产品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实物,可为单件或系列作品,需附100-300字文字说明,简要说明作品构思、寓意和创意; 

2.参赛作品要突出反映乐清地域文化元素,以历史故事、人物传说、民间习俗、标志景观等为素材,讲好乐清故事;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3.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简洁美观,便于识别和推广,易于为不同文化背景所理解和认同;

4.参赛作品要集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易于携带,可批量制作; 

5.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和应用;

作品征集

 

一)在线报名

 

(二报名步骤

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设计图稿,发送至组委会邮箱364453189@qq.com(邮件如已接收,将回邮给参赛者/单位)。

 

(三)作品设计图稿要求
稿件发送JPG格式和源文件,每个产品3张图片,文件大小不少于2M,清晰度大于300DPI。


(四)实物作品

初评入选作品另行通知将作品实物、报名表打印填写,邮寄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乐清日报大楼)

联系人:冯郑思15305870569

 

奖项设置

1.金奖3名,各设奖金10000元,颁发证书; 

2.银奖5名,各设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3.铜奖10名,各设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4.优秀奖12名,颁发证书。

大赛获奖作品授予乐清城市之礼标志,代表产品的品质,组委会协助媒体传播,市场推广,产业化发展。

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所有获奖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设计师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 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大赛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 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可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参赛咨询与服务

 

温州市创意设计协会,电话:0577-89890608;   

大赛咨询渠道:朱女士13967733659,谢女士  15906467855。

入围初赛的作品建立微信组,在群内跟踪作品邮寄及送达情况

大赛咨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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