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 今天,当千年刺绣在漫长的发展及沉淀中走到现代,在外来艺术、科技与市场的冲突之下,刺绣如何在非遗、艺术、生活、时尚等时代命题中寻求发展? 如何记录传承?如何开创新局?在此背景下,本次大赛致力于搭建一个促进刺绣从业者、设计师、设计专业大学生不断创新,并发掘他们更多可能性的平台。 通过大赛实现部分刺绣人梦想的同时,也为刺绣界培育、挖掘精英和创新性人才。
- 二、活动组织
- (一)指导单位:第十一届中国刺绣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 (二)主办单位: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文化产业协会
- (三)承办单位: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苏州高新区文化局、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镇湖街道)、 苏州高新文体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苏绣小镇发展有限公司
- (四)协办单位:苏州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苏州高新区镇湖刺绣协会、苏州龙凤金店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乐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节庆会展策划有限公司
- 三、赛事安排
- 报名截止时间:3月25日
- 作品初审时间:3月26日-3月28日
- 作品复审时间:3月30日
- 获奖作品公示期:4月2日-10日
- 颁奖时间:4月18日
- 四、征集内容
- “行走的非遗”中国刺绣创新作品大赛,面向社会征集刺绣创新作品。作品可包括:
- A、创意类以题材、构图、绣法、装裱等方面的创新创意为主。
- B、生活衍生品类包含文创产品、生活美学、文旅融合等创新设计。
- 五、奖项设置
- 金奖2名:奖金1万元和荣誉证书;
- 银奖5名:奖金6千元和荣誉证书;
- 铜奖10名:奖金3千元和荣誉证书;
-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荣誉证书;
- 优秀创意奖若干名:荣誉证书。
- 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第十一届刺绣文化艺术节上进行主题展览
- 附注:
- * 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 * 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六、评委聘请
- 1、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行业内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审查参赛设计师资格、初审、筛选出入围作品;
- 2、在入围作品中,由评审委员会复审选出本次大赛的最终获奖作品。
- 七、评审标准
- 大赛将从创新性、美观度、市场性、设计平面表达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审。
- 金奖
- (1)参加本次大赛的实物为本人(或集体)的代表作。
- (2)设计新颖、独特、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 (3)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作品在技术、工艺、原材料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
- (4)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 银奖
- (1)参加本次大赛的实物为本人(或集体)的代表作。
- (2)构思巧妙、别具一格、制作精良。
- (3)富有新意和时代感。
- (4)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 铜奖
- (1)参加本次大赛的实物为本人(或集体)的代表作。
- (2)在设计、制作、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新突破。
- (3)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 优秀创意奖
- (1)参加本次大赛的实物为本人(或集体)的代表作。
- (2)制作、设计上有一定新意。
- (3)作品有一定水平。
- 优秀组织奖
- (1)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作品数量、质量进行评比。
- (2)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并参与本次活动。
- 八、大赛报名参赛事项
- (一)报名时间
-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25日
- (二)报名条件
- 1、报名者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设计师、刺绣从业者和爱好者或涉及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 2、热爱刺绣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 (三)报名方式
- 1、线上报名需到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作品申报表(“行走的非遗”中国刺绣创新作品大赛参赛申报表)
- 2、同时还需要上传2寸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或者高清拍摄JPG格式(大小500K以内)、 3张以上参赛作品高清电子照片(要求提供未装框前照片,照片格式统一为JPG, 照片大小2-8M,文件以作者+作品名命名)及版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未登记版权的作品需提交申报表版权栏签字或盖章扫描件)。
- (四)线下作品提交方式
- 1、线上报名后需凭组委会回复信息提交参赛作品(实物),所有作品均须在3月25日前送至乐想家众创空间(通过快递寄送的参赛作品需自行承担费用及风险)。
-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利
联系方式:18051739225
提交地点:苏州高新区科发路致远大厦22楼2201室
- (五)大赛组委会咨询电话
- 苏州高新区镇湖刺绣协会:裘星 0512-66916160 0512-66919882
- 乐想家创客空间:杨利 18051739225
- 九、相关事项说明
- (1)所有参赛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作品,任何抄袭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若出现不同作者提交相同作品时,以先投递为准。 参赛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由作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 (2)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 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对比赛事项相关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 (3)大赛组委会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 (4)入围项目产品对接会:举办1-2场不同主题、不同规模的项目对接会。通过定期举办主题对接会, 与商业机构、文博单位、金融机构、旅游机构、高端定制客户、酒店餐饮、创投公司等需求企业进行沟通洽谈, 寻找商机,实现设计产品的定制化发展。
- (5)赛后参赛作品自行取回。
- (6)涉及内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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