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桐乡市“凤凰杯”工业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8年3月8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820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提升工业设计水平,推动理念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根据《浙江省工业设计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举办2018桐乡市“凤凰杯”工业设计大赛活动。
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大赛名称:2018桐乡市“凤凰杯”工业设计大赛
大赛主题:设计助力先进制造,创意点亮美好生活
二、大赛时间
2018年3-6月 (征集阶段)
2018年7-8月 (评审阶段)
2018年9月 (颁奖、展示阶段)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濮院320创意广场
协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桥街道)、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嘉兴市工业设计协会桐乡分会及相关行业协会。
四、参赛范围
(一)大赛面向桐乡市范围内的注册企事业单位、设计机构、相关院校及设计爱好者征集作品。
(二)本届大赛参赛作品分为先进制造类和时尚产业类,其中先进制造类包括机械装备、汽车汽配、电子信息、日用家电及其他;时尚产业类主要包括纺织服装、皮革皮草、鞋帽服饰、家纺布艺等,且鼓励以系列作品参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须按照要求填写《2018桐乡市“凤凰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见附件3),填写内容真实、简洁,图片清晰。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须符合活动主题,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在前两届“凤凰杯”设计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三)先进制造类作品须已于近两年投产,时尚产业类作品须在复评前完成打样,概念性设计作品不纳入本届大赛征集范围。
(四)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五)参赛作品应具备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条件,也应适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可产业化基础、具备良好经济效益前景,具有较好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六)参赛企业须遵纪守法,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参赛个人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先进制造类作品和时尚产业类作品分别设金奖各1名、银奖各2名、铜奖各3名、优秀设计奖若干名;另外,组委会还将评选出优秀设计师若干名(详情参见评审要求细则)和最佳组织奖2名(所在地政府、行业协会或高职院校),同时通过网络投票在入围复评的作品中评选出最受大众喜爱奖1名。获奖参赛单位(个人)将获证书和相应奖金奖励。大赛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
金奖:15000元
银奖:8000元
铜奖:5000元
优秀设计奖:3000元
优秀设计师:4000元
最佳组织奖:3000元
最受大众喜爱奖:3000元
五、评奖标准及权重值
(一)先进制造类评奖标准
须满足的属性 | 权重(%) | 评审标准 |
创新性 | 30 | 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引导未来产品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新颖性、独创性。 |
实用性 | 20 | 充分考虑市场价值,材料运用及功能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 |
经济性 | 20 | 适合市场某类人群、某种环境的需求,具备较高的性价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品品牌价值。 |
工艺性 | 15 | 工艺与材料使用合理,产品品质符合和达到国内外相关质量标准;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
环保性 | 10 |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
美观性 | 5 | 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
(二)时尚产业类评奖标准
须满足的属性 | 权重(%) | 评审标准 |
创新性 | 30 | 突出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有效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新点突出,具有独特的综合表现力。 |
时尚性 | 25 | 结合时代背景,符合当代人个性,再现优雅、纯粹与非凡气质,由内而外展露精致生活的神韵。 |
美观性 | 20 | 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优美,与使用环境相协调,能充分展示美学理念。 |
工艺性 | 10 | 工艺与材料使用合理,产品品质符合和达到国内外相关质量标准。 |
实用性 | 10 | 材料运用及功能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已经或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
环保性 | 5 |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纸质,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证明材料(纸质,加盖公章或签字)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提供产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相关申报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七、申报办法
参赛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纸质材料可由组织单位汇总报送,或直接由参赛者寄送至市经信局,电子材料统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大赛电子邮箱。
八、其他
(一)作品初评入围后,由大赛组委会通知参赛单位(个人)参加复评。其中先进制造类作品可提交实物或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时尚产业类作品必须提供实物,进行终评。大赛结束后,产品实物归还参赛单位。
(二)参赛单位可以申报多件产品;一件产品只能由一个参赛单位申报。
(三)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书面参赛材料概不退还,大赛组委会拥有所有参赛产品各种形式的公示、宣传、出版和展示的权利,参赛单位须给予配合;
(四)对于大赛获奖产品,如发现申报单位在参赛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赛产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以及申报单位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大赛组委会将取消申报单位获奖资格,追回相应奖励并予以通报;
(五)本着精选、优选的原则,大赛设置的各项奖项保留空缺可能;
(六)大赛组委会注重对参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参赛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单位所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产品持有者自行承担。
(七)大赛组委会对本赛事各项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铭 倪晓萍
邮箱:jxjscfwyk@126.com
电 话:0573-89398221,89396711
地 址:桐乡市振兴西路38号
附件22018桐乡市“凤凰杯”工业设计大赛总体方案.doc
附件32018桐乡市“凤凰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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