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这厢有礼”首届商丘文化旅游创意商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518

 

(一)活动背景

《诗经·商颂》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丘传为上古帝王之都,更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中国重要古都。商丘处于华北平原的中心地带,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东临沿海,西扼中原,南襟江淮,北接齐鲁。它承载了中华五千年历史文明之精髓,是商部族的起源和聚居地、商朝最早的建都地、商人商品商业的发源地、商文明的诞生地,更是全球华商的拜祖圣地和精神家园。“华商之源”誉满华夏,闻名海内外。

商丘拥有五千年不断代的华夏文明史。近年来,商丘市持续打造商丘古都城景区,充分展现了商丘历经五千年的城市建设史与兼收并蓄的人文文化。火文化、商文化、汉梁文化、唐宋文化、姓氏文化、忠烈文化、圣贤文化、家风文化等,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商丘得到了完美展现。商丘古都城独具特色的文化魅力、丰富悠久的历史遗迹遗存,让国内外游客在感受和体验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博大精深的同时,也打响了“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的文化旅游品牌。

为积极落实商丘市委、市政府“全力叫响‘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商丘高地”的工作要求,商丘市旅游局以“一城阅尽五千年”为阶段性主题口号,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营销活动。为更加形象直观地展现商丘市的旅游形象,完美展现商丘五千年不断代的华夏文明史,商丘市旅游局将启动首届商丘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集结全国百万设计中坚力量,打造专属于商丘的文化气度!

(二)活动内容

活动组织

河南省商丘市旅游局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2018年4月13日-5月27日

作品评选:2018年5月28日-6月10日

(三)征集内容

商丘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四)设计要求

1、以商丘元素为核心进行商丘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要求围绕商丘旅游主题和文化内涵,能充分展现商丘市旅游文化和地区特色,树立商丘旅游的宣传形象。作品种类不局限于各种旅游商品纪念品、吉祥物、主题玩偶、摆件饰品、明信片、海报、文化衫(服饰鞋帽)、手机饰品、定制科技产品、特色食品、个性化生活用品等。

2、设计要求必须有商丘文化旅游品牌“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字与商丘旅游logo。

参赛者仅可将文字及标志用于作品中参赛使用,不得以其他用途、其他方式使用该文字及标志

3、作品设计要求深度挖掘商丘文化旅游有代表性的文化元素和文化内涵,突出与主题相关的元素。

4、作品要求色彩协调、构图协调、造型美观。

5、作品材料不限,规格不限。

6、作品需为参赛者原创,未被商用,未转让或授权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并须注明作者姓名。

7、提交的作品需附上效果图、三视图和设计说明(500字以内)。

(五)活动规则

1、参赛者提交的设计稿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且版权未移交他人;若在比赛或者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参赛者提交的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字体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假如团队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最多可提交3份参赛作品,该用户需确保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评选结果和活动奖励均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4、参赛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参赛初期提供设计稿的JPG格式和BMP格式的电子版本,如果作品入围并顺利获奖,需进一步提供设计稿的矢量图(AI格式文件)。

5、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被评审确定为首届商丘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获奖作品后,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商丘市旅游局所有,设计者不再享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商丘市旅游局针对作品的设计不完善之处享有修改的权利,有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6、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投稿人自理。

7、参赛者承诺提交作品前,已经阅读并且接受相关比赛规则及本公告的内容,遵守相关比赛规则及本公告的内容,任何违反比赛规则及本公告内容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丘市旅游局。

(六)参赛方式

参赛者可在征集时间内将作品上传至猪八戒网。

(七)奖品设置

1、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优胜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入围奖10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名。

共计20000元。

(八)评选方法

初赛:由商丘市旅游局组建的评审团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选出优秀参赛作品入围复赛。(2018年5月28日-6月01日)

复赛:初评入围作品通过网络投票平台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2018年6月02日-10日),并选出最终入围作品。

(九)评审要求

1、文化性:充分利用和挖掘商丘文化旅游资源,纵深开发具有商丘地方及区域特色的旅游商品。
2、创新性:商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注重传统与流行、文化与创新、纪念与实用的结合。有自主知识产权。

3、实用性:具有实用价值,寓乐于用;具备可使用性能;造型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民族、生活方式、礼仪相关的应用性;
4、市场性:定价合理,市场价应在五千元以内。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5、示范性:产品开发应与时俱进,有前瞻性并能引领旅游商品发展方向。
6、 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中华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商丘特色文化,宜收藏,留念价值高。

(十)特别免责声明

本设计大赛征集的作品要求原创,禁止盗用、转载等,参赛者保证提交的作品未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参赛地址:https://zt.zbj.com/dist/20180410-500226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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