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龙海市首届工业设计与科技创新大赛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752
根据《龙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首届工业设计与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8〕49号)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创新要素集聚,建设创新型龙海,激发全市创造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制造企业的品牌建设,决定举办首届龙海工业设计与科技创新大赛。
一、大赛名称
龙海市首届工业设计与科技创新大赛
二、大赛主题
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发明创造
三、活动宗旨
结合龙海产业特色,营造自主创新、发明创造氛围,推进工业设计发展、搭建创新成果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激发全民科技创新热情。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龙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龙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协办单位:龙海市教育局、财政局、新闻中心、龙海市慧谷众创空间
五、参赛对象
在龙海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龙海市长期工作和生活的设计和发明爱好者。
六、参赛范围
与龙海特色产业关联度较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需求,具备技术创新、文化创新、艺术创新、人本创新、绿色(环保)创新和商业创新等多种集成创新要素,重点鼓励“互联网+”智能、绿色环保、制造+服务的设计理念与传统产品、产业融合的产品及作品参赛。
1、食品:以龙海特色食品、农副产品为主题,设计绿色生产工艺、不同类别食品的特色包装(如旅游产品、伴手礼等);
2、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智能机械和新型重工机械为重点;
3、钟表:时钟、手表;(详见“蓝光杯中国钟表设计大赛”)
4、综合类:以电子、家电、仪表、家居产品、化学、化工为重点;
5、小发明创作类:以中小学生小发明、小创作作品为重点。
七、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已发表的作品或近似发表作品的、参加过漳州市级以上成果创新大赛或工业设计大赛并已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者若有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3、作品应符合本次大赛确定的参赛范围;
4、作品应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入围作品需提供产品模型或实物。
八、申报受理
(一)大赛报名
1、地点及联系人
工业设计类:龙海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与生产服务股
联系人:康先生(0596-6552165、13779907805)
科技创新类:龙海市经信局科技信息与综合服务股
联系人:黄先生(0596-6533133、13906061664)
小发明创造类:龙海市教育局德育科
联系人:林老师(0596-6532143、18965283886)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9月30日。
报名时参赛者需填写《首届龙海市工业设计与科技创新大赛申报书》(见附件)一份并提交参赛作品的项目、产品策划书、说明书等内容视频、图片和文字材料。
(二)大赛初评
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初评时间:2018年10月1日--20日。
初评提供:每件参赛作品需提交A4幅面电子文件图。每件参赛作品不超过三个版面,包含主题、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及设计说明等内容。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参赛作品每幅图不超过4M)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相应的产品实物(如作品尺寸较大,也可提供产品的模型和影像资料)。
大赛组委会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反馈并将入围作品在龙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信动态和经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详见联系方式)
对公示期间收到侵权、盗用及其他举报且查实,或作者自动放弃入围的,将从入围名单中剔除,剔除后的空缺由备选作品按排序递补。
(三)大赛复评
复评时间:2018年10月21日--11月10日。
入围作品提供:一是项目、作品的视频材料,图片和文字说明,实物(尺寸较大的提供模型)等;二是企业、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承诺书一式一份,于11月1日前报送至报名地点。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名或单位盖章。
九、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工业设计奖、科技创新成果奖和小发明创作奖等三个奖项,对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资金和奖杯、证书。
1、工业设计成果奖: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励3000元。
2、科技创新成果奖: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0元;三等奖6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组织奖10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小发明创作奖:设一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1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4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以上奖项学生和指导教师各半)。优秀组织奖10名,各奖励铜牌1个。
十、成果管理
1、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作者(或参赛单位)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获奖作品将在经信局网站和官方微信上公开展示。
2、入围作品模型属于组委会(贵重物品,由作者提出,酌情处理)。
3、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将组织参赛者(参赛单位)优先与龙海市的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4、组委会可编制入围及获奖作品集,增强大赛影响力。
十一、其它事项
1、每个奖项入围作品数必须达到获奖作品数的三倍以上方可评奖,达不到条件该奖项作废;
2、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龙海市经信局(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81号)
总联系人:黄聪远
联系电话:0596-6533133
创新大赛进展情况,请随时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龙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龙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jxj/index.html
龙海市首届工业设计与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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