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省首届大学生“翰林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首届大学生“翰林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一、活动目的
旨在深化河南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校企合作”的新业态形成,服务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设计引领创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新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化厅
主办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河南省龙泽润宝珠宝有限公司
河南百年汇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河南省博物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及各普通高等学校
三、大赛主题
创意创造价值、设计改变生活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各普通高等学校美术、艺术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告、文化创意与设计等相关专业学生。
五、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
大赛作品由组委会在全省各高校征集,全省各高校共产生300个作品入围全省决赛,通过专家评审,最终产生30个作品进入全省总决赛现场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征集期:2018年6月15 日—2018年9月15日
(二)初选定创期:2018年9月20—2018年10月30日
由评审委员会10位资深设计师亲自带队,精选TOP100(每组10人),进行定向创作。
(三)决赛及颁奖仪式:2018年11月16日
参加决赛的每位选手现场进行5分钟作品阐述,评委现场打分评出前十名,并颁发“翰林奖”等奖项。
七、评选委员会
大赛设立专家评选委员会,由高校老师、优秀设计师、行业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
八、奖项设置
翰林奖:10个
优秀奖:20个
入围奖:100个
优秀组织奖:10个
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根据情况提供设计生产对接及落地孵化等服务。
九、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以此次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做好学生参赛组织工作,充分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材料报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610室
联 系 人:叶会青 崔 文
联系电话:0371-87528838
电子邮箱:3382084922@qq.com
河南省首届大学生“翰林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参赛须知
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着眼于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艺术价值与实用功能、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注重传统工艺、传统材质的创新设计,从而设计出更多符合现代审美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参赛作品注重独一性、独创性、纯粹性,应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不得与当下市场中的产品同质化,不得抄袭和复制。
大赛鼓励原创作品,鼓励高校结合学生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由教师指导参赛。不接收已投入生产,或已参加各类评审、竞赛或发表过的作品。
一、创作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珠宝首饰创意设计。提炼传统文化/当代文化,东方文化/西方文化中的优秀元素进行有机组合,并通过色彩运用、造型结构、材料选用及工艺体现实现文化表达。
2.文旅商品类创意设计。注重河南历史文化和资源符号的创造性开发和运用,设计产品涵盖城市礼品、旅游商品及装备、文博创意产品等。
3.“非遗+”传统工艺类创意设计。以被评为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手工技艺为基础,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非遗元素与生活用品的广泛融合。
(二)创作说明
1.参赛者针对本赛事自行选择类型进行创作(珠宝首饰创意设计/文旅商品类创意设计/“非遗+”传统工艺类创意设计),每个参赛作品仅限报一个类别,参赛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报名。
2.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其作品带来的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形式
1.设计图稿或成品照片+文字说明(设计创意说明+材料运用+工艺描述)。
2.材料运用:对作品使用材质进行简要说明。
3.工艺描述:从设计的角度考量工艺运用,对相应使用的工艺进行简要描述(金属工艺、镶嵌工艺、特殊制作工艺等)。
(二)提交方式
1.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按要求以电子文档格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2.参赛作品设计图稿或成品照片,要求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照片电子文件统一为JPG格式,300dpi,A3纸尺寸大小,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M。
3.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
三、关于版权
根据国际惯例,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其著作权。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力,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需求企业所征集的设计一旦被采用,需与设计者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对其版权使用权、生产销售分成等进行明确。
参加大赛的个人或团队应遵守赛事规则及其它相关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组委会对赛事规则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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