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电影海报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3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304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聚集中国电影新生代、培育中国电影新力量, 让长春——中国电影城这张名片更具魅力。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决定举办“新时代•新摇篮•新力量——2018年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设计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电影海报是电影的重要形象宣传方式,是向观众展示电影精神内涵的重要载体。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开幕在即,特向社会征集电影海报作品,对中国长春电影节主题海报设计和经典电影海报进行再设计,吸引更多电影爱好者重温经典电影并参与电影节,让中国长春电影节成为业内人士和广大群众共同的节日。

二、大赛主题及作品范围

1、大赛主题:

新时代•新摇篮•新力量

2、作品范围:

(1)中国长春电影节主题海报设计

(2)参赛者自选一个主题,对经典电影海报进行再设计:

(a)建国70年以来优秀获奖国产影片

(b)历届长春电影节获奖影片(详见附件2)

三、大赛宗旨

充分展示中国电影自信、中国文化自信和长春城市发展自信,充分展示美好吉林、幸福长春的建设成果,推广中国长春电影节,展示长春城市名片。

四、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

    2、承办单位:

共青团长春市委

吉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长春市图书馆

五、推广方式

1、线上线下,全民参与

本次活动将在线上线下同时启动宣传,对全国范围内的设计类、综合类院校和各企事业单位进行邀约,推动全民参与,全面贴近中国长春电影节的文化氛围和宣传主旨。

2、新老结合,全方覆盖

通过电视台、电台及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同时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在腾讯、优酷等视频网站推出短视频宣传片,在中国长春电影节和长春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进行H5推送,发起海报征集的预热文章宣传。

六、参赛对象

对电影海报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专业院校师生,均可以以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并提交作品参赛。

七、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图文并茂,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具有时代感、艺术性和震撼力。

2、海报规格

尺寸:100cm X 70cm,分辨率:150dpi以上,JPEG格式,作品不得大于50M。

八、参赛方式:

1、投稿只需要电子文件,设计作品的格式为JPEG格式。

2、每幅参赛作品对应一件作品参赛表格(详见附件1)。

3、邮箱:1432340636@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地区”,连同作品参赛表一同发送到邮箱。

九、赛程安排:

1、参赛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7月10日-8月10日),参赛者针对大赛主题进行海报创作,将作品电子文件和参赛表格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2、专家评审阶段(2018年8月10日-8月20日),将邀请设计界权威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入围奖。

3、获奖作品名单公示阶段(2018年8月20日-8月30日),获奖作品将在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官网公示。

4、获奖作品展览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8日),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开幕式现场进行展览。

5、大赛颁奖环节(2018年9月8日),邀请获奖人员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闭幕式并上台领奖,由大赛评委及电影节嘉宾颁发获奖证书。

十、奖励方式:

一等奖1名:20000元(税前)奖金/人并授予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10000元(税前)奖金/人并授予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3000元(税前)奖金/人并授予荣誉证书;

优秀奖20名:1000元奖金/人并授予荣誉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授予荣誉证书

十一、大赛成果管理:

1、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独家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以及用于学术交流、个人履历等非商业行为的权利;

2、投稿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3、无论获奖与否,作品不予退稿。

 

版权说明:

1、作者承诺投稿作品创意、构思、形象、画面的原创性,如发生版权争议或侵权行为,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2、组委会有权永久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用于商业宣传和推广、制作衍生品等;作者未经组委会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创作的入选作品或入围作品用于除学术交流、个人履历介绍之外的其它目的;

3、组委会有权在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画面中增添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标识;

4、对创意优秀而设计未能体现中国长春电影节全部内涵的作品,组委会有权要求原创作者或自行组织专业设计人员和机构对作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由此产生的作品的版权归属于组委会所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最大范围内归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2018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设计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

2、联系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吉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3、联系电话:0431-89156066,13596497393(陈亚敏)

4、大赛邮箱:1432340636@qq.com

5、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长春电影节

长春电影节--电影海报设计大赛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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