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竞赛宗旨:
国立故宫博物院为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使青年学子能更亲近故宫的文物宝物,并使丰富的中华文化精神得以延续,特藉由一系列包含设计竞赛、校园巡回暨美学讲座、成果发表暨颁奖典礼、竞赛成果展示等活动,培育设计人才投入「古文物.新创意」衍生商品开发的行列。
本届竞赛持续推动「NPM AWARD 故宫奖创意」之竞赛精神,以「公共分享传递文物知識」、「多元应用开拓美学培育」、「创新开放扶植文创产业」 三方面具体实践竞赛宗旨,让參赛者得以藉由认識国宝文物与參与衍生创意的发想,激荡出更多具设计能量的文物衍生商品,达到院藏文物教育推广之主要目的,实践博物馆公共性之使命,辅以促成国内产官学界设计人才之多元培育。
二、參赛组别与类型:
本次竞赛以民俗节庆为主题,并以国立故宫博物院 opendata 平台(https://theme.npm.edu.tw/opendata/)之精选文物展件为发想灵感,分为家饰用品设计组与平面艺术设计组,參赛作品须具量产可行性。
(一)家饰用品设计组:举凡家具、餐具、厨具、寝具、灯具、收纳、摆饰、公仔、文玩具及各类服饰配件等生活用品,不限材质;自由选择搭配成单一或系列套组皆可,作品须具量产可行性,入围作品需提交量产分析及实体样品。
(二)平面艺术设计组:举凡印刷、书籍、插画、包装、绘本等视觉艺术表现之应用设计,可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与透过多种方式來创作,不限风格及媒材,计算机绘图或手绘创作;单一或系列作品皆可,入围作品需提交建议开发商品品项之打样,如为手绘作品需缴交原作。
三、參赛资格:
(一)不限国籍之个人或团体(5 人以内)之高中职以上(含)及社会人士皆可參加。
(二)以团队方式报名者,报名时需填写一团队代表人,当主办单位发送通知及奖金发放时均以此人为送达代收者。
(三)未满 20 岁之參赛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亲自签名,并附上參赛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程序。(请缴交附件四未满 20 岁參赛同意书)
四、比赛活动时程:
初选收件 | 2018/10/1(一)至 2019/3/15(五)17:00 止 |
报名件数不限,亲送或邮寄,请于期限 内寄/送达 |
入围作品公告 | 2019/4/16(二) | 公告入围作品 |
入围作品收件 | 2019/4/17(三)至 2019/5/31(五)17:00 止 |
缴交决选简报、作品模型(平面艺术设计 组如为手绘作品需缴交原作) |
决选 | 2019/6/14(五) | 现场简报 |
得奖作品公告 | 2019/6/21(五) | 于官网公告得奖名单 |
成果发表会暨颁奖典礼 | 2019/8/01(四) | 颁奖与成果发表 |
★如有变动依竞赛官方网站最新公布资料为主(https://www.npm.gov.tw/Article.aspx?sNo=03009988)
五、參赛程序:
(一)初选送件:请于 2019/3/15(五)下午 17:00 前将下列资料送达或寄达收件地点
送件项目 | 数量 | 内 容 | 备注 | ||
1.參赛作品报名表 | 1 | 含參赛者数据、连络方式、作品概念说明等。 | 附件一 | ||
2.參赛同意书 | 1 | 參赛同意书、未满 20 岁參赛同意书、參赛团体成员名单与授权同意书。 | 附件二至 附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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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品设计图」A3 彩色输出裱板 | 1 | 依主办单位提供之格式排版,裱贴于 A3 直式 (29.7cmx42cm)厚纸板,版面最多以二张为限,版面内容需包含: (1)作品说明:作品名称与其取材文物名称,作品设计概念,操作、特色说明。 (2)家饰用品设计组:立体图(如组合图、透视图、展开图、3D 图等)具体表达产品外观与结构之图面,三视图、尺寸图等或可完整表达产品比例、大小之图面。手绘原稿作品单幅尺寸限 w29.7×h37cm 范围内(A3 扣除说明区块),须先自行数字化(解析度 300dpi),并依主办单位提供之格式排版输出。可实作后拍摄或以设计稿呈现,请自行斟酌最佳呈现方式。 (3) 平面艺术组:数字作品原稿尺寸限 w42×h59.4cm 解析度300dpi。手绘原稿作品单幅尺寸限 w29.7×h37cm范围内(A3 扣除说明区块),须先自行数字化(解析度300dpi),并依主办单位提供之格式排版输出,手绘作品说明请加注原作尺寸及媒材工具。 |
附件五、附 件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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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盘片 | 1 | 光盘上请以细字油性签字笔注明 1.作品名称 2.參赛者名称 3.參赛组别 光盘内容包含: (1)參赛作品报名表电子文件。 (2)裱板图档:解析度300dpi,全彩 jpg,文件名请以该作品之作者(代表人)姓名、电话、流水号储存,例”陈故宫0227698741‐0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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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板由主办单位保存将不退还,入围进入决选者裱板将供决选评审、展出用。
★裱板正面不得出现參赛者或团体名称、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作者身份之符号或文字。
(二)决选送件:
1. 初选入围结果将于 2019/4/16(二)公告于活动官网,同时以 E‐mail 通知入围者决选时间及决选送件资料。
2. 入围者请于 2019/5/31(五)17:00 前缴交决选数据如下:
(1)决选简报
内容须含:作品名称、设计者、取材文物來源介绍、设计概念说明、作品特色功能、量产分析(平面艺术设计组免量产分析,须提交建议开发商品品项之打样)等。请以 ppt 或 pdf格式缴交。
(2)实体打样品
a.家饰用品设计组:
须缴交实体样品后进入决选,样品尺寸限 40×40×40 立方公分内 (超出请制作比例模型,服装、家具类不在此限),缴交完成将给予材料补助费 10,000 元(系列作品亦为 10,000 元)。
b.平面艺术设计组:
须提交建议开发商品品项之打样,手绘作品如初选裱版为彩色输出、彩色影印缴交者,入选后须缴交原作,原作将归故宫所有(请注意运送过程的保护措施,以维持作品完整性),缴交完成将给予材料补助费 10,000 元(系列作品亦为 10,000 元)。
(3)作品数据光盘
a.决选简报文件:上述(1)简报档案
b.设计者照片:A4 尺寸(210x297mm),解析度300dpi,JPG 格式。
c.作品数据表:将另提供表格填写,内含參考文物名称、文物编号、引用文物图档、创作说明、量产构想说明、成本与末端售价设定、客群分析及其他说明等。
d.作品图文件:须缴交作品完稿电子文件(ai、psd、tif 等)与相关 2D、3D 图面,单张图面尺寸 A4 以上,解析度300dpi。平面艺术设计组数字作品原稿,解析度300dpi。
上述资料请于 2019/5/31(五)17:00 前以邮寄或亲送方式送达,逾期视同放弃,如实体样品于寄送途中损坏,參赛者须自行负责。
★收件地址:
11070 台北市信义区永吉路 33 号 2 楼
「故宫国宝衍生商品设计竞赛」执行小组
3. 决选须于 2019/6/14(五)亲自至会场口头简报,由评审现场评分。
4. 决选结果将于 2019/6/21(五)活动官网公布。
★获奖者需配合參与大师工作坊,协助本院完成作品二次打样。
★获奖者应亲自至活动现场领奖;若未到场之获奖者奖项价值以原先公布之 70%支付。
六、评选方式
(一)采初选与决选两阶段。
(二)由主办单位、艺术史学、家饰用品设计、平面艺术设计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召开评选会议,选定入围与得奖作品。
(三)进入决选名单将公告于竞赛官方网站,同时通知入围者进行打样,得奖名单将于决选后公布并于颁奖典礼中颁发奖状与奖金。
七、评选标准
文化性 | 故宫国宝文物应用与文化意涵诠释 | 占 30% |
市场性 | 商品化可能性、市场潜力评估与原创性 | 占 35% |
美学与创意 | 造型、构图、设计、色彩配置及教育衍生性 | 占 35% |
八、奖项内容
金奖、银奖、铜奖、评审特别奖作品将颁发奖金与奖状一纸,入围作品将颁发入围证书一纸。作品后续开发为故宫商品,将于商品外包装或说明卡上标注设计者姓名。
组别 | 奖项 | 名额 | 奖金 | 奖励内容 |
家饰用品设计组 | 金奖 | 1 | 15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银奖 | 1 | 12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
铜奖 | 1 | 9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
平面艺术设计组 | 金奖 | 1 | 15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银奖 | 1 | 12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
铜奖 | 1 | 9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
不分组 | 评审特别奖 | 1 | 70,000 | 奖金及奖状一纸 |
★注 1:获奖所得奖金须依照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预扣 10%所得税。外籍人士获奖之扣缴税率则以 20%计算。
九、 知识产权归属与准据法约定
(一) 获奖作品本身及其附随之说明文字、图片之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皆属于原创作者/团队,惟主办单位对入围作品及其附随之说明文字、图片有摄影及公开展示权,得以之作为国内外展览、教育推广、宣传及出版等非营利用途,原创作者/团队同意不就本条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费用。
(二) 报名參加此竞赛者,皆已研讀并充分了解本竞赛之各项规定及条款要求,并且愿意完全遵守本竞赛之各项规定及条款要求。
(三) 若有任何未尽事宜,依中华民国法律办理之。
十、 參赛注意事项与声明
(一) 參赛者应签署參赛作品报名表(附件一)与參赛同意书(附件二);未满 20 岁之參赛者需另签署未满 20 岁參赛同意书(附件三);团体參赛者需另签署參赛团体成员名单与授权同意书(附件四)。參赛作品报名表(附件一)需正确黏贴于裱版后,请特别注意多件作品裱版与报名表的正确黏贴,如错误请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亦有权不予收件或取消资格。
(二) 參加竞赛之作品须为原创,无任何抄袭或仿冒情事,且未曾在国内外设计相关竞赛 获奖;获奖作品如涉及抄袭,或经检举发现并查证属实为其他活动竞赛中得奖作品者,将丧失參赛资格。获奖之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系非原创或是抄袭他人作品等情事确定者,主办单位得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状。若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參赛者/团队应自负法律责任,概与本院无涉。
(三) 为竞赛业务所需与活动推广等目的,执行单位须搜集參赛者之个人资料,參赛者同意执行单位于前述目的必要范围内,搜集、处理及利用个资。
(四) 參赛者需自行负责作品于缴交初选及决选数据之运送过程的防护措施,若在过程中有任何损毁,将不列入评选作业。
(五) 參赛作品与文件须于规定期限前送达主办单位指定收件处,决选作品将由国立故宫博物院收藏,均不退件。若缴交參赛作品不齐全,或不符规定者,主办单位有权不予收件,亦无退回义务。
(六) 获奖者应亲自至活动现场领奖;若未到场之获奖者奖项价值以原先公布之 70%支付。
(七) 获奬者须配合进行商品后续产制手册之撰写,无故违反者,主办单位得追回颁发之奖金,不得異议。
(八) 获奖所得奖金须依照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预扣 10%所得税。外籍人士获奖之扣缴税率则以 20%计算。
(九) 国立故宫博物院保留所有比赛办法之異动权利,若有任何異动,以本竞赛活动官方网站最新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十一、联络窗口:
「故宫国宝衍生商品设计竞赛」 执行小组
11070 台北市信义区永吉路 33 号 2 楼
电话:(02)27460885 卢雅玲
电子信箱:ga.wecare@gmail.com
官方网站:https://www.npm.gov.tw/Article.aspx?sNo=03009988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八屆國寶衍生商品設計競賽 參賽作品報名表
第八屆故宮國寶衍生商品設計競賽常见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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