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变长安·第三届西安建筑装饰设计奖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日 分类:设计大赛 浏览量:1002

一思一设计·一变一长安第三届西安建筑装饰设计奖作品征集工作正式启动

第一部分  奖项设置

  1、酒店空间

所有的酒店及与具有相关功能的工程项目,如各类商业酒店、精品酒店、主题酒店、特色酒店、都市酒店和度假酒店等。其设计项目必需包括客房、大堂和宴会厅等空间。

2、商业/金融/售楼处空间

各种商业/金融/售楼处空间,例如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大中型商场、金融机构、超市及专卖店、零售商店、专业商店、美容沙龙、售楼处等。

3、办公空间

政府及企业总部、银行、教育培训用房、医院、图书馆等。

4、餐饮空间

各类宴会厅、主题餐厅、特色餐厅、连锁餐饮等各种样式餐饮店。

5、娱乐/会所空间

各种样式酒吧、迪斯科舞厅、洗浴中心、会所、KTV等娱乐场所。

6、商品房/样板房空间

各类平层居住空间。各类房地产商展示示范单位的样板房空间。

7、别墅空间

包括别墅、四合院、复式楼等居住空间。

8、文化/教育空间

影剧院、专业剧场、音乐厅等,以及文化类的空间设计;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

9、艺术陈设/展陈空间

(1)各类家具、灯具、织物、器皿、雕塑、字画、纪念品、工艺品、人造植物等通过软装配饰呈现出的艺术陈设空间。

(2)博物馆、展览馆、各类陈列室等展陈空间。

10、交通/体育/公共空间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空间,体育场馆、健身房等体育空间,以及其它公共空间。

11、医疗/养老空间

医院、养老院、医疗机构、医养综合体等医疗养老空间。

12、园林幕墙

园林规划、公园小品、庭院、幕墙等与室内建筑相关的景观与幕墙设计。

13、高校教师、学生设计案例

(1)教师作品即高校空间设计类专业老师各种用于教学及教学实践的设计案例。

(2)学生作品即高校空间设计类专业学生学校毕业设计及在学校教师、导师指导下或命题下完成的设计项目。

 

大赛实施细则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学术委员讨论制定,另行公布。

、人物奖

1、年度青年设计师领袖

表彰有独特的设计观点和擅长领域;在设计文化和创新等方面表现优异,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管理者和设计师。

2年度优秀设计师

表彰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成熟的设计作品,积极参与设计领域的发展变革,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管理者和设计师。

3年度新锐设计师

表彰年轻、有思想、有活力,主持过成熟的设计作品,具备优秀的设计技巧和潜能,积极参与行业事务的设计管理者和设计师。

注:年度青年设计师领袖可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推荐产生。年度优秀设计师、年度新锐设计师均由企业或个人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三、团体奖

1、年度最佳设计机构奖

表彰在设计项目及创新成果突出的设计团队和机构等。

    2、年度最佳科技创新团队

    表彰在装饰设计过程中注重科技创新、科研成果应用的装饰企业及设计机构等。

  • 年度最具创意设计团队

    表彰为推动原创设计做出杰出贡献和成就卓越的设计团队及机构等。

4、年度优秀设计团队奖

表彰在设计项目及创新成果突出的装饰企业设计团队等。

5、年度设计师推荐品牌

由西安市知名设计师公认推举的优质装饰材料品牌及企业。

注:由装饰企业、设计机构、装饰材料品牌商申报,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第二部分  参赛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二、组织方式

(1)组委会协会组织装饰企业及设计机构直接申报;

(2)企业、设计机构及自由设计师直接申报;

(3)组委会推荐。

三、申报要求

    (1)作品奖:申报作品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方案设计作品。

(2)人物奖:参评者含设计师、设计管理者、设计机构、教授学者、各大专业院校及在西安地区活跃的装饰设计机构均可参加。

(3)团体奖:活跃在西安地区的建筑装饰企业、装饰设计机构、设计研究院以及各类设计团体;在西安市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材料企业。

四、作品提交

联系人:王菲、魏栋、雷程、万素芸、邢丹

联系电话:029-85221207

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至邮箱:xzxsjw@126.com,作品图片要求无水印、无黑边(呈现效果好的作品会被推荐到中装协官网中装新网以及相关公众号)。

  • 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组委会具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将参赛作品版权授予组委会,供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赛作品集之用;

3、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资料,不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参赛者应自行保证申报作品具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现参赛者申报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荣誉,由此造成主办方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

5、就参赛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赛者不得向主办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或报酬的权利,亦不得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

6、原则上对终评后获得金奖的工程设计作品,要求有实地考核条件和相关证明;

7、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详细信息点击下载申报规范

第三届西安建筑装饰设计奖申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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