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

发布时间:2019年1月9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建筑环境大赛服装服饰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902

   

深圳设计周暨环球设计大奖组委会诚邀海内外设计师参评第二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

深圳设计周系深圳市政府主办、深圳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指导、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承办的、每年一届的重大国际性专业活动,旨在打造一个国际化的年度设计盛典,提供一个跨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通过展览、工作坊和论坛等不同形式的活动,给全世界设计师一个展示才华的绝佳机会。

与此同时,深圳市将每年举办一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的征集与评审。该奖项旨在发掘独具前瞻力、创造力、驱动力、影响力的设计师及优秀设计作品,甄选其中的优秀者加以表彰,同时增强国内外设计界的交流,吸引全球优秀设计师参与深圳的设计事业,鼓励创意设计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创意设计理念的推广。

本奖项由深圳设计周暨环球设计大奖组委会主办,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指导,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承办。支持机构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世界设计组织、国际设计联合会等。

 一、主题:

2019年度主题:设计可持续

二、参评的资格和条件

参评主体可以为个人、团队或企事业单位。每个参评主体递交的设计作品数目不超过10件,并需遵守以下准则:

1.参评作品必须是已建成、已完成、已投放市场或已进入量产阶段。作品完成的时间必须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及2018年12月31日之前。

2.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

3.本奖项不接受概念性作品,或尚未完成施工、或尚未商业开发、或展示类作品,如模型、效果图等。

4.参评作品必须由作品所有权人、或作品设计师、或作品设计团队、或作品设计公司、或委托设计作品的客户申报参评,且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若同一件作品出现多主体申报的情况,则需所有相关的申报主体自行协商后提供确认申报主体及奖金分配办法的协议,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5.已参加第一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赛的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三、参评类别

本届环球设计大奖面向五大设计门类征集作品,包括视觉传达、工业产品、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时尚设计。

 

建筑设计

公共建筑及设施

综合类,包括社区建筑、机构建筑、行政大楼、纪念碑、宗教建筑、学校等。

基础类,包括机场、公交车站、停车场、港口设施、火车站等。

文化和体育场馆,包括体育馆、竞技场、图书馆、博物馆、戏院、歌剧院、音乐厅、培训中心、会议中心等。

城市与环境设计

城市规划和景观设计、公共设施、游乐设施、户外区域、重建或更新项目等。

公共展览装置

包括公共展览及公共空间中的建筑和装置(数字、互动、实体等)。

室内设计

公共及文化空间

公立医院、共享空间、体育场馆、学校、教堂、博物馆、音乐厅、影剧院、书店等。

商业空间

商场、购物中心、零售和专卖店、营销中心、城市酒店、私立诊所等。

休闲空间

度假酒店、度假村、民宿、会所、餐厅、咖啡馆、酒吧等。

办公住宅

大型集团办公楼、商业写字楼、工作室、公寓、别墅、样板房等。

 

工业产品

电子信息产品

3C小家电及配件、游戏设备及外围设备、VR硬件等。

交通工具

包括汽车、船艇、火车、飞机、配件及零件、娱乐系统等。

运动/休闲

包括运动器材、健身及活动追踪器、户外用品、远足用具、单车及配件、乐器、宠物用品等。

婴儿及儿童用品

包括所有婴幼儿用品、儿童生活用品、游乐场设备、婴幼儿厨房辅助用具、玩具、学校生活用品、教学用品等。

办公室用品

包括办公家具、办公配件、办公设备、文具等。

灯具及照明设备

包括灯具、嵌入式灯具、悬挂灯具、装饰灯具、移动灯具、户外灯具、建筑灯具、太阳能灯具、引导系统等。

家居设备

包括厨房用具、家用电器、餐具、家具、浴室用具、花园工具等。

医药/保健

包括辅助生活用品及技术、临床及实验室设备、医疗/保健设备及器械、美容设备等。

机器人

包括自主移动机器人、探索机器人、仿生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玩具机器人、机器人零部件等。

服务设计

包括针对客户/用户在生活、服务、消费等方面的需求优化服务的项目。项目可以是现有服务的改进,也可以是新服务的开发。参赛作品必须体现设计挑战、解决过程和结果,包括具体措施和用于解决问题的服务设计方法。

 

时尚设计

服装

包括男装、女装、童装、家居服、内衣、功能性服装,例如安全服及个人防护设备服装、特殊需要服装(长者服装、残障人士服装、婴儿服装)、制服及特殊场合服装等。

配饰

包括皮带、婚礼服饰、珠宝、眼镜、钟表、头饰、帽子、手机及平板配件、围巾、鞋履、智能配件、泳装及装备、钱包等。

箱包

包括手提包、书包、手提箱、背包、旅行用包、公文包、摄影包、购物袋、防水袋等。

 

视觉传达

品牌形象

包括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

宣传推广

包括线上营销、直接营销、形象宣传、综合推广、户外和环境、印刷宣传品、宣传活动、公益宣传、产品和宣传册、营销广告、内容宣传等。

包装

包括唱片、时尚、饮品、食品、美容用品、家庭用品、休闲用品、生活产品、电子产品等。

出版物及印刷媒体

包括书籍、宣传册、日历、卡片和传单、杂志、年度报告和其他刊物等。

插画

包括广告插画、封面插画、专栏或评论插画等。

海报

包括艺术海报、活动和展览海报、信息图表、系列海报等。

字体设计及标识

包括象形图、图章、标识、符号、导视系统、定位系统、宣传手册、书籍和封面、电影标题、信息系统等。

新媒体

包括电子商务、电子杂志、电子报、目标页面、微网站、新闻网站、时事通讯、线上平台、网店、社交媒体、企业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社区/交流网站、应用程序等。

界面及用户体验设计

包括操作系统、屏幕设计、智能家居方案、用户界面、虚拟现实、可穿戴技术方案等。

视频动画

包括纪录片、电影工艺、影像电影、电影片头、视频、网络电影、短片、电视台或电视节目片头、预告片、电视广告、视觉效果、动态影像等。

四、奖项及奖金

(一)每个门类设置奖项及奖金(均为人民币)如下:

金奖1个,每个奖金50万元

银奖3个,每个奖金30万元

铜奖5个,每个奖金10万元

提名奖10个,不设奖金

(二)为强调奖项的公益性以及面向未来的定位,面向所有门类特设“可持续发展特别奖”一个,奖金50万元,由各门类的评审团主席和副主席组成特别终审团评出一个获奖者。

特别奖的获奖者,可从所有参赛作品中产生,并不仅限于已经获得其他奖项的作品。特别奖的获奖者,也可同时获得其他奖项。

(三)所有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数额,获奖者均需依法缴纳所得税,或由主办机构代缴代扣所得税后发放奖金。

(四)奖金将在环球大奖颁奖典礼结束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进行发放。奖金发放期限为6个月(由颁奖典礼结束当天开始计算),获奖者须及时向组委会提供奖金发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现材料递交延误或奖金接收方变更等获奖者造成的情况,组委会有权顺延奖金发放时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审标准

(一)具有原创性、实验性和探索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前瞻力,提出未来发展创见;

(二)具有公共性、实用性和环保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循环力,提出城市生活理念;

(三)具有开拓性、促进性和革新性的设计作品,具备驱动力,提升产业发展效率;

(四)具有观念性、学术性和综合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影响力,引发国际间的广泛关注与影响。

(五)可持续发展特别奖的评审标准,参照联合国发布的15个到2030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最有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产品,可获得该奖项。

联合国2030年要实现的15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无贫穷、零饥饿、良好健康与福祉、优质教育、性别平等、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清洁能源、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减少不平等、可持续城市和社区、负责任消费和生产、气候行动、水下生物、陆地生物等。

 六、评审团

每个门类均有各自的评审团,每个评审团负责评选出各自门类的金、银、铜、提名奖获得者。每个评审团由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该设计领域国际顶尖设计师、权威设计机构负责人、权威设计杂志或媒体总编、或一流设计院校教授等组成,经支持机构和学术委员会推荐,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全球范围定向邀请产生。所有评委的个人资料最迟于评审前一个月在官方网站公布。各评审团主席及副主席在首次评审会议上由评委选举产生。

评审团主席负责召集各团的每次评审会议、控制评审流程、发布最终结果。

各评审团主席及副主席组成特别终审团,评出可持续发展特别奖获得者。

评审实行回避制。即参赛作品如是某位评委设计的作品、或参与设计的作品、或某评委曾经与作品作者合作或现在正在合作的,则该评委不得参与该作品的评审。

七、推荐制度

主办方将邀请国际知名建筑师、设计师、设计院校教授、专业杂志或出版物主编、专业机构推荐参评作品。每个门类最多邀请20位举荐人。每个举荐人最多推荐5件作品,每个举荐机构最多推荐10件作品。获推荐的作品将直接进入终评。举荐人及机构名单将适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获推荐作品信息及相关资料须于2019年3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在线登记及上传,有实物的作品须提前安排,及时寄送并在2019年3月25日截止日期前抵达。

八、评审程序

评审主要根据作品实物、图像以及辅助资料进行,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

由初审团根据评审标准,利用图片、影像等资料进行网上初审。由举荐人或举荐机构推荐的作品,无需经过初评,直接进入终评。

第二阶段:终评

评审团在深圳召开评审会议,设计作品实物以及辅助资料将会在会议现场展示供评委评审,产生当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的所有奖项。

九、日程表

征稿: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20日

网上申报截止日:2019年3月20日

(需提交实物的国外参赛者须于北京时间2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登记。)

首批初评:2019年2月28日

次批初评:2019年3月21日

实物作品提交截止日:2019年3月25日

(该提交截止日为实物作品抵达物流商指定仓库时间,请参赛者把控好寄送时间)

终评:2019年3月30日

颁奖典礼:2019年4月19日

十、申报办法

参赛者须于北京时间 2019年3月20日17∶00 前(需提交实物的国外参赛者须于北京时间2月28日17∶00前),在大奖赛官方网站www.s-d-a.org上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登记及相关文件的提交(所有资料使用英文填写):

1.注册及创建账户,阅读并同意此次活动的条款、条件和规定;

2.登录账户,填写个人或团队信息并上传照片,填写并上传作品相关资料;

3.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如有实物或附加材料,请及时寄送,在包裹外部贴上环球大奖“运输标识”(邮寄唛头,前往www.s-d-a.org下载),确保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前抵达组委会指定仓库。

1.请勿寄送作品至大奖秘书处!作品实物快递地址将随确认邮件一起发送至参赛者注册邮箱。

2.参赛者在通过初审后,须于北京时间2019年3月29日17:00前按照秘书处邮件通知的内容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点击此处下载模板。如有延误,请参赛者于3月29日17:00前向秘书处提出书面说明并发送至官方邮箱info@s-d-a.org。

十一、费用说明

登录报名及提交作品无须付费,但参赛者须承担所有的物流、保险、清关等费用。

十二、条款及条件

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第二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的条款及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大奖赛的参赛者及机构,均自动视为接受本活动的所有以下条款及条件。

1.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世界各国的道德和伦理的普遍标准,同时符合本次活动主旨、主题以及规定。秘书处有权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作品。

2.参赛者确认并保证对所提交作品拥有相关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或所有权的权利人。如参赛者是作品作者,但不拥有作品的相关权利,参赛者需确保已与权利所有者达成参赛的相关协议或共识,并提交权利转让或许可的协议,以及达成参赛共识的协议等相关证明。

如违反上述条件,参赛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将被取消。深圳设计周组委会、深圳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条件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成本以及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主办方及附属单位造成损失的,应由参赛者自行赔偿。

3.参赛者应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独立或共同原创或委托创作,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参赛者自愿同意组委会、交流协会、推广办、促进会不承担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而造成的一切赔偿费用。若事后证明已登记或已获奖的参赛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组委会保留取消参赛者资格并撤销其有关奖项的权利。

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组委会和秘书处提供的与参赛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4.组委会和秘书处对本次大奖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并有权以任何方式免费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劳、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除组委会和参赛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参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组委会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必要再次郑重声明: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利仅归于提交该作品的候选人。主办方对作品的使用、处理,仅用于与大奖有关的非商业性质活动,包括展览、赛事推广等等。 

5.组委会保留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6.组委会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组委会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赛者或提名机构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除作品实物外,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7.获奖者须同意其参赛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 按组委会决定展出,并同意按组委会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8.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组委会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9.所有参赛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组委会的批准。

10.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因本赛事产生的争议具有排他性管辖权。

11.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和英文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甚至冲突,以中文版为准。

1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设计之都推广办、设计之都推广促进会。

特别条款

个人资料保护

所有递交的个人资料将只用于深圳环球设计大奖赛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将确保参赛人的个人资料不外泄或作商业用途。参赛者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查阅及更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防止贿赂条款

组委会提醒参赛者,向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的雇员、秘书处、协办单位或评审团输送金钱、礼物等任何利益, 以促使参赛者获得优待,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参赛者有上述贿赂行为,在第一时间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也将被取消。

十三、作品及资料规格要求及相关安排

1.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通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 10 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5Mb, JPEG 或PNG格式,精度 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物或实景拍摄。

2.PDF文件:可在线提交,每个文件不得超过12Mb。

3.视频:可在线提交,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4Mb,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创音乐则必须提供著作权使用证明。

4.动画或其他应用程序:参赛者的参赛动画高清视频文件或大型程序文件可联系秘书处通过邮件或网盘发送,超过4G大小的文件必须刻录于DVD光盘或存储于U盘等存储设配并邮寄至秘书处仓库(存储设备不退回)。

5.展板:700mm x 1000mm,自行制作后邮寄到秘书处仓库,邮资自付。

6.实物

a.作品必须是组装完毕、功能完备状态。秘书处原则上不接受需要在现场进行复杂安装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须进行现场组装或搭建,请参赛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现场自行组装或搭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b.电子类作品须配备转换及变压器,以适应中国内地的电压:220 伏,50 赫兹。

c.体积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过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须事先征询秘书处意见。秘书处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权利。

注意事项

a.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英文或中英文双语,非英文材料必须配上必要的英文注释。

b. 如要寄送实物,请在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再安排,寄送时在包裹外部贴上环球大奖“邮寄唛头”(前往www.s-d-a.org下载)。

c.海报、画册、作品集、展板、DVD、U盘、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不建议境外参赛者寄送DVD及画册、作品集等印刷品)

d.参赛者需为所提交作品实物购买适当的保险,例如盗险、火险、破碎险和损毁险。

e.参赛者须承担实物运抵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场所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快递、保险、关税、政府部门审批和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及必须的或可能的其他任何费用。活动结束后参赛者如索回实物,也需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f.组委会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是不为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g.参赛作品在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秘书处并无疏忽的情况下,秘书处无须为参赛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主办方与参赛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赛作品的固有物特质,组委会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h.组委会或指定物流商将会适时通知参赛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参赛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参赛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4日(自然日)内完成取回。如参赛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则由组委会自行处理,参赛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i. 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

十四、后期扶持及宣传推介

1.为鼓励获奖者来深圳创业、共同提高深圳的设计水平,未来将根据深圳市的相关人才引进或扶持政策为其提供支持与协助;同时,通过项目合作、进驻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方式协助获奖者在深圳开展业务,开拓中国市场;

2.颁奖典礼前后,将组织媒体报道主要获奖者,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3.颁奖典礼结束后,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国内外若干城市组织获奖及优秀作品巡展,重点推介获奖者及其作品。

十五、联系方式

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秘书处

电话:0755 8325 8290

工作邮箱:info@s-d-a.org

官方网址(报名及电子材料提交):www.s-d-a.org

微信服务号:深圳环球设计大奖

微信订阅号:深圳环球设计大奖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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