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19年5月6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756

为推进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对接上海市委、市政府全面打响“上海文化”品牌行动计划,根据新时代对文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上海博物馆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上海博物馆现拟向社会公开举办“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2019年8月31日前,应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作品。

一、征集组织

上海博物馆为大赛主办方,具体负责组织征集大赛活动的相关事务。大赛活动有关资料内容,通过主办方设立的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上海博物馆官方网站地址为:www.shanghaimuseum.net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9年5月6日开始,北京时间2019年8月31日24时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三、参赛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及海外,所有关心、支持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设计的个人、团队和机构均可参加。

四、征集内容

  1. 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设计,彩色稿和黑白稿。
  2. 上海博物馆中文名称:上海博物馆。中文书法字体样式由上海博物馆提供矢量文件稿,书法字体样式不得改动,排版方式不受限制。

    上海博物馆英文名称:Shanghai Museum。

    馆标应包含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和LOGO三元素,三者有机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图形。标识设计应包含标识释义、标准图形,基础系统组合,标准色,标准字体及使用规范,禁忌等。

  3. 馆标衍生应用设计:可在信封信纸、名片、文件夹、笔记本、手提袋等衍生产品上进行设计,展示馆标衍生应用效果。
  4. 吉祥物设计方案应由一个或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参赛吉祥物的卡通形象应取一个名字,名字需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5. 馆标设计需附有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内涵注释等说明(500字以内);吉祥物设计,需附有故事(可虚构故事情节,1000字以内),用以介绍和说明吉祥物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勇敢、执着、乐观、睿智、幽默)等。

五、征集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同时须附上设计说明。
  2. 参赛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如有手绘稿件,请扫描后上传),提交作品均为电子稿件附件形式,PDF格式,颜色必须是RGB模式,作品尺寸设定为A4(297×210 mm),单个设计文件大小在30 MB以内。
  3. 参赛者应保留高精度设计原图(如AI、CDR、PSD格式等,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以便获奖后凭设计原图领取奖金。
  4. 参赛的个人、团队或机构可以选择“馆标”或“吉祥物”中的任何一项来提交参赛作品,每一项最多可提交3件参赛作品,以第一次提交的作品为准。 
  5. 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计稿中禁止出现任何可识别参赛者身份的信息,违者作品视为无效。同时,本次大赛不接受上门沟通。
  6. 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字体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或入围、获奖等一切资格,并由该作品的设计者承担全部直接或间接(连带)法律责任。

六、征集办法

  1. 应征者无需缴纳报名费。
  2. 参赛作品、报名表和承诺书请统一发送至征集大赛邮箱:gbzj@shanghai-museum.org,邮件主题书写格式为【上海博物馆馆标/吉祥物征集+姓名/团队或机构名称】,不接受线下邮寄。
  3. 参赛者需提交有效的《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报名表》(签字版PDF格式扫描件)和《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承诺书》(签字版PDF格式扫描件),其参赛资格才会被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4. 参赛者参加本次大赛,即表明参赛者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参赛申明》。
  5. 凡参赛即视作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另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底稿。
  6. 应征者可登陆上海博物馆官方网站:www.shanghaimuseum.net查看征集公告,了解征集规则,下载《报名表》、《承诺书》、《作品设计版式参考》等有关文件,或关注“上海博物馆”官方微信了解详情(微信搜索“上海博物馆”即可)。

七、征集评选

  1. 主办方负责组织大赛评委会。大赛评委会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2. 主办方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3. 本次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评审由初评、网络投票和终评三个阶段组成:
  • 初评阶段:由上海博物馆相关专家和社会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选出若干设计作品进入网络投票阶段。
  • 网络投票阶段:公布初评设计入围作品供公众进行投票,得票数前20名的作品获得资格进入终评阶段。严禁恶意刷票,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 终评阶段:最终评审的作品由专家组在初评设计入围作品中评选的10件设计作品和网络公众评选的前20件设计作品共同组成。最终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评选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公布。
注:如作品最终获选,上海博物馆对获奖的设计作品拥有完全使用权,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属于上海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有权对获选方案进行适当修改,获奖方案设计者应积极配合上海博物馆完善设计方案。

八、奖项设置

  1. 馆标设计:一等奖

    1名 奖金 20000元+荣誉奖牌

    二等奖

    2名 奖金 10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  5000元+荣誉证书

    优胜奖

    4名 奖金  2000元+荣誉证书

     

  2. 吉祥物设计:一等奖

    1名 奖金 20000元+荣誉奖牌

    二等奖

    2名 奖金 10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  5000元+荣誉证书

    优胜奖

    4名 奖金  2000元+荣誉证书

     

说明:

  •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所得税由我馆代扣代缴)。
  • 以机构名义参加此次有奖征集活动的,获奖奖金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收;以团队名义参加此次有奖征集活动的,获奖奖金由授权代表签收;如果参赛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获奖奖金由参赛者的监护人签收。

九、知识产权声明

  1. 获奖作品及作者自公布之日起,如因个人因素退出比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上海博物馆保留对其进行追索赔偿的权利。
  2. 获奖作品作者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予上海博物馆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永久性的、独占的权利和许可,为商业及非商业目的,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或以其他形式对获奖作品向公众传播、复制、表演、放映、广播、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复制品、改编、翻译、汇编、注释、编辑、出版,包括但不限于将获奖作品的整体或部分用于上海博物馆相关的报道、展示以及任何宣传活动,并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单位及个人转载、放映、广播、录制、翻译、汇编、注释、编辑、改编、摄制,以及将上述权利进行分许可的权利。上海博物馆在作上述使用时可以标明或不标明作者的姓名和身份。
  3. 大赛期间不能将作品用作其他途径(法律规定除外)。
  4. “上海博物馆”中文名称的书法字体样式矢量图知识产权为上海博物馆所有,受法律保护,仅供参赛者下载使用于本次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违者必究。
  5. 未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 
附件:

附件1:上海博物馆简介.docx

附件2:馆标设计版式参考.pdf

附件3:吉祥物设计版式参考.pdf

附件4: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参赛申明.docx

附件5: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6:上海博物馆“馆标”和“吉祥物”征集大赛承诺书.docx

附件7:上海博物馆中文名称字体样式矢量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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