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省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6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554
山东省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赋能 智造山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7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山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凌 文 副省长
副主任:汲斌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 健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 宁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
成 员:孔庆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邢顺峰 省教育厅总督学(副厅级)
姜 龙 省财政厅副厅长
田治颖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蒋石宝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林修功 山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大赛评审专家工作组。
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初评、复评、终评专家工作组,按照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向组委会提出各阶段入围作品建议名单。
(五)大赛监督仲裁工作组。
大赛监督仲裁工作组设立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昌云、政策法规处处长耿宪海及厅法律顾问张玉光组成,负责组织监督和仲裁等工作。
四、大赛形式
(一)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分类、分区域征集、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各市工信局组织征集,鼓励各高校积极参与。
(二)举办第三届山东工业设计周,内容有大赛颁奖典礼,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工业设计高峰论坛,设计机构、设计人才、设计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
(三)评审采取线上评审、现场实物评审、现场实物加答辩评审的形式逐次升级,通过组织评审、现场展示、颁奖典礼等活动,推广宣传我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
(四)设立获奖产品(作品)长期展示场地,集中向社会展示历届获奖产品(作品),推广普及工业设计创新理念、展示我省制造业创新成果、提升优秀企业创新品牌。
(五)大赛设置官方网站(http://www.shandongdesign.cn/),通过网络系统填报申报资料,组织线上评审、开展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参赛对象
(一)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工业设计机构和服务平台。
(二)山东省内高等院校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
(三)在山东省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六、参赛产品和作品要求
(一)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应按照时间要求填报《山东省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有关材料,逾期不予申报。
(三)参赛产品(作品)原则上须是2018年3月1日后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七、大赛组别和领域
(一)大赛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产品组以企业为主,所报产品需为近两年内上市的产品;概念组以高校为主,所报作品需为近两年内设计的概念作品。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产品组或概念组。
(二)大赛分为20个行业领域:机械装备、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终端、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医疗健康和应急防护产品、特殊人群和特种领域用品、办公用品、五金制品、纺织服饰、城市公共设施、家居与家具、旅游文创、新材料及新工艺、农业及海洋产业、食品、包装、信息化大数据平台、乡村振兴。
八、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1.设立“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50名,由组委会分别颁发金奖、银奖、铜奖获奖证书和奖杯,进入复评的其他产品(作品)由组委会颁发“优秀奖”获奖证书,所有进入初评的参赛者均可在“省长杯”官网下载电子参赛证书(证书通过识别号验证真实性,仅用于证明参赛,无知识产权归属等证明效用)。
2.设立高校“新星奖”50名,在高校师生参赛者内进行排名,由组委会颁发“新星奖”获奖证书,并与教育厅联合颁发电子获奖证书。该奖项获得者可同时获得大赛其他奖项。
3.设立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包括各市工信局、高校、社会组织、设计园区等)进行表彰。
(二)奖励内容。
1.对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主创设计者个人(即决赛答辩环节的主答辩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团体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3.对获得金、银、铜奖的产品(作品),推荐参评工信部举办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推荐参加世界工业设计大会暨设计产业国际博览会,并在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长期展示。
4.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山东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对大赛高校“新星奖”产品提供产业化转化服务支持。
九、评审
大赛评审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
1.资格审查: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2.初赛: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均可进入初赛,参赛产品(作品)按照领域和组别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打分,最终优选不超过300个产品(作品)进入复赛。
3.复赛:进入复赛的企业或个人,在指定时间内将产品(作品)运送到复评现场,做好调试和展示。专家在复评现场对实物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分数取前80名进入决赛。
4.决赛:企业或个人需在实物展示现场进行答辩,答辩者须为主创设计者或团队。评审专家根据实物和答辩效果打分,根据分数排名评选出10名金奖、20名银奖、50名铜奖。
5.高校学生作品独立进行分数排名,按照排名评选出前50名作品为“新星奖”,可同时获得大赛其他奖项。
十、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
2020年4月22日至5月15日,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参赛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初赛、复赛、决赛阶段。
2020年5月16日-6月20日,评审专家工作组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共80个产品(作品)和50个高校“新星奖”作品,每个阶段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公示阶段。
2020年6月21日-28日,获得金银铜奖的80个产品(作品)在大赛官网向社会公示。
(四)大赛颁奖及展示阶段。
2020年7月3日,举办第三届山东工业设计周,举行颁奖仪式,开展设计创新高峰论坛、展览展示、产业对接、主题推广等工作。
十一、第三届山东工业设计周
(一)颁奖典礼。为80名大赛金、银、铜奖获奖单位(个人)进行现场颁奖,为10名金奖主创者颁发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
(二)工业设计论坛峰会。围绕“工业设计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邀请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专家作主旨演讲,组织相关机构、企业和高校参与论坛交流。
(三)专题展。对山东省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获奖成果进行现场展览展示;在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省文博会上设置“省长杯”工业设计获奖作品展区;获金、银、铜奖作品长期在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展馆展示。
(四)制定线上颁奖、线上展示备用方案,以免活动受疫情影响。采取寄送获奖证书、奖章等方式颁奖,通过官网、省广播电视台、官方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发布获奖名单,并展示获奖作品。
十二、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做好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作方案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和工业设计周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
2.省教育厅负责省内高等院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3.省财政厅负责大赛及工业设计周有关资金保障支持。
4.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参赛作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指导支持。
5.省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以及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认定和颁发。
6.山东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和获奖作品(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赛程各阶段的直播、转播等宣传相关支持。
(二)各市工信局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机构、高校和个人积极参赛,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工业设计周、文博会、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等有关活动。各市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和市总工会等部门积极配合。
(三)各协办单位负责建设、维护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官网和网上申报、评选系统;赛事、颁奖典礼以及会展的物料、人员等保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提升宣传推介效果;推动设计成果省内外合作以及产业化转化。
十三、宣传方案
根据赛事流程,大赛宣传分为四个阶段:大赛启动、作品征集、评选评审、颁奖展览。
(一)大赛启动宣传。
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大赛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作品征集与宣传。
利用网络、广播等平台展开宣传,开设网络视频访谈节目对大赛进行推介,广泛动员参赛。
(三)大赛评审。
对大赛评审过程全程记录拍摄,同时做好大赛获奖奖项网络公示工作。
(四)大赛颁奖、设计周(主题论坛)。
对大赛颁奖仪式和工业设计周的重点活动全程记录,并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直播;设立现场直播间,对参加设计周的领导、专家、企业进行网络视频直播访谈。
(五)后续宣传报道。
山东广播电视台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大赛获奖作品、单位、项目和设计者进行深度报道,通过大赛宣传山东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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