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美术家协会首届全国平面设计大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4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869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平面设计艺术发展,搭建中国平面设计的优质学术交流平台,中国美术家协会定于2020年10月举办首届“全国平面设计大展”暨相关学术活动。本次大展面向全国征集反映中国优秀文化基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引领人们生活品质的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发挥平面设计在国家视觉形象传播、品牌形象推广、文化内涵彰显、时代精神营造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首届“全国平面设计大展”倡导实践创新,关注社会效应,意在彰显设计对国家经济文化发展及世界文明进步的重要意义,发挥设计创新驱动力。现将展览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吉林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吉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吉林省美术家协会、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何  洁、郭春方
副 主 任:马锋辉、陈吉风
秘 书 长:李伟、苗登宇、孙维国
办公室主任:咸艺、苗登宇(兼)、金巍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贾荣林、郭振山、李际、张红梅、刘国志
展览编辑:赵昆、刘诗源

三、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

2020年10月

五、展览地点:

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套)

七、参展要求

1.征集作品类别:
A.标志设计;机构、活动等品牌视觉形象设计。
B.文化、体育、公益等海报设计。
C.文创产品包装设计。
D.以平面设计艺术形式展现的其他作品。
2.初评:投稿作品以PDF格式文件的形式提交,包括jpeg格式的作品图片(精度为300dpi),尺寸在300mm×250mm之间),同时应附“初评作品征集信息表”。同一作者提交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套(含集体作品),作品作者署名提交后名单、次序不得更改。初评投稿作品文件以5英寸CD-ROM光盘或优盘存储后通过快递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截稿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8日,以收件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2077号,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邮编:130021,联系人:刘诗源,电话:18511061696;袁玉,18686602229,信封备注:展览名称。
3.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进入复评的作品须提供,海报为印刷(打样)稿;其他类别须提供作品实物。进入复评作品的作者按要求邮寄作品实物(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物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请在《复评作品信息表》中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单位、作品名、作品类别、设计说明、作品尺寸、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文件不退,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4.作品应是2017年9月以后完成,并为实际应用的作品,且未入选过“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1.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60件/套,前60件/套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2.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3.主办方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0年4月

附件下载:初评作品征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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