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市场监管总局第三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
发布时间:2020年5月9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348
一、活动名称
市场监管总局第三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承办单位: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执行承办:中国广告协会
三、活动目的
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和12315工作,打造12315品牌;培育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品质的意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扩容提质;披露消费陷阱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问题,开展消费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消费者教育引导,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理念与习惯;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四、活动主题
2.诚信经营 品质消费
3.建立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
4.依法理性维权
5.投诉举报 就打“12315”
6.消费投诉公示 信用护航消费
7.凝聚你我力量 共创放心消费
五、创意重点
参赛公益广告应当贴近当前消费市场,紧紧围绕预付式消费、汽车消费、个人信息保护、老年保健品、网红带货、农村市场消费品质量、食品安全(尤其是生鲜电商)、放心消费创建等方面组织创作内容,反映当前消费维权和消费市场热问题。鼓励创作更多反映这些内容的短视频作品。
六、活动要求
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8月15日
(二)作品类别
短视频:适合各类网络平台宣传的短视频类,时长不超过60秒。
视 频:适合各类视频终端播放的创意片,单条时长不超过120秒,可上传系列作品。
平 面:适合报纸、宣传栏、宣传画、电子屏等静态展示的作品。
音 频:适合广播、电台等音频终端播报的作品。
(三)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1.参赛作品须符合三方面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创意独特、语言文字规范、艺术表达得当、文化品位良好;二是制作精良、表现力强、易于传播;三是不侵犯民族宗教信仰,遵守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每件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4.凡经组委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不得在报送的广告作品中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
6.活动组织方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内部和相关平台刊播,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7.活动不收参赛费,曾刊播或获奖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四)作品报送及流程
1.作品格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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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送流程与提交说明
登陆中国国际广告节官网、中国广告协会官网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网站点击大赛引导标识进入大赛主页面,了解大赛相关信息,点击“报名入口”按钮报送作品,或下载活动征稿启事。(用户注册信息及作品信息填写务必准确。提交作品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性的报名编号。)
3.注意事项
(1)超大作品需通过ftp客户端上传,参赛者需激活ftp上传权限。
(2)提交作品前需认真核对,作品确认提交后不可修改。
(3)收到作品恕不送回。
(五)奖项设置(最终根据每个类别的报奖数量,按比例提取)
1.视 频: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2.短视频:金奖3名,奖金10000元;银奖6名,奖金3000元;铜奖9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3.平 面: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4.音 频: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组委会负责人:储方圆
电话:010-59725149
报送系统技术指导:庄小峰
电话:021-31556107
邮箱:71885796@qq.com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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