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所属方或共享方均具有报名资格,为避免重复报名,请于报名前与相关参与方确认,由此引发的获奖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双方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协调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相关荣誉,并追回奖金。
参赛者报名时须提供真实资料,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信息不实将会影响其参赛资格、获奖权益和相关荣誉等。
参赛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建议参赛者在颁奖典礼前自行对参赛作品申请或注册产权保护。大赛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如参赛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其获奖权益并要求返还奖金等。
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不符合参赛资格的报名作品,不接受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等内容的作品。
历届上格奖获奖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2) 作品评审
如参赛作品为评委相关企业或组织提交,则该评委不参与此作品的评审工作。
大赛组委会保留在评选前或在评选期间,按照大赛相关章程,将提交于特定作品组别和类别的参赛作品分配到其他组别和类别,以优化该参赛作品评选过程中的权利。
根据上格奖大赛的评审规则,所有通过复赛进入决赛的参赛者须寄送实物参加终评。参赛方须严格按照当年度寄送样品说明准时寄送作品,若未按要求寄达的,将视为放弃复评资格。由寄送所产生的运输、保险、海关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确实无法运送实物至评审现场的超大型产品,经上格奖组委会核实后可选择提交能够准确反映产品设计品质的功能模型或视频附展板。
大赛所有阶段的评选结果将通过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通知,参赛者须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 展示宣传
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官网等官方传播渠道、评审工作、相关线下活动、作品展等场景中宣传和展示已报名的参赛作品。
当年度得奖作品及优秀入围作品将呈现于上格奖大赛年鉴,组委会将会根据报名信息负责年鉴的排版、设计、色彩校正及印刷,请参赛者保证作品提交信息的准确性,如有相关信息变更,请及时与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更改。如未在组委会指定时间内更新确认,将按照原提供信息录入年鉴。此外,获奖作品会被展示于上格奖官网线上展区。
(4) 获奖事宜
在大赛组委会公开宣布获奖者之前,获奖者不得对第三人传达其获奖事宜。主办方将明确通知获奖者该日期,参赛者不得在领奖前公布参赛结果通知书等文件。
奖金将在当年度大赛颁奖典礼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进行发放。
当遇到下述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获奖者的相关获奖权益(获奖证书、奖杯、奖金及奖项标志使用权等)。同时参赛者应承担起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大赛组委会产生的任何相关损失。
a)获奖作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重大社会危害。
b)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
c)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大赛组委会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获奖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进行宣传。
*此声明仅为简要版本,参赛相关详细条款以上格奖大赛官网“参赛报名须知”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