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昌首届“莲花杯”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大赛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2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750

活动背景与目的

   (一)活动背景:为深入挖掘、展示广昌特色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助推我县文旅产业发展。特决定举办广昌县首届“莲花杯”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大赛。

   (二)活动目的:本次大赛作为2020年广昌莲花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一,旨在依托广昌本地文化旅游和莲文化资源,发挥全国高校人才优势,深入开发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和创意设计作品,加强高等院校人才与我县的合作联系,培植我县文化创意产业。

(三)活动主题:莲的世界 创意无限

主办单位
   广昌莲花旅游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

牵头单位
    广昌县委人才办、广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承办单位
    广昌县青莲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

大赛奖金

本次大赛共设立创意产品、创意设计两类奖项,奖金总额69000元,各奖项奖金设置如下:

   (1)创意产品奖设置

金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证书;

银奖2名:每名奖金8000元,颁发证书;

铜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600元,颁发证书。

(2)创意设计奖设置

金奖1名:奖金6000元,颁发证书;

银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铜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参赛方式

   (一)面向对象:本次大赛立足广昌、面向全国,公开进行作品征集,全国高校、文创研究机构、手工艺制作者、文创产品制造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均可参赛。

(二)参赛作品:

1.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依托广昌本地文化旅游和莲文化资源,体现广昌特色,突出广昌元素。

2.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的作品形式、创作手法和产品材质不限,创作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纪念品、工艺品。材质包括但不限于:竹制、陶瓷、石刻、木雕、金属、纺织品等。

3.文化旅游创意设计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图标logo、公仔、漫画、建筑、旅游小商品等造型设计,创意设计作品无需实物,只需提供作品的设计图或效果图。

4.报名方式:报名表各机构或个人可自行打开百度网盘,可通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hJTt5ng3dNfhYCdsOcBzA,提取码:x3v7下载填报,填好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xlhbds@163.com;纸质版于8月20日前,邮寄至广昌县文广新旅局,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794-3618009,13120652509(邓)。

大赛安排

   (一)征集阶段

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8月20日。

依托广昌本地文化旅游和莲文化资源,面向全国征集文化旅游创意产品。通过创作和设计,开发出与现代生活息息相关的文旅创意实物产品或具备优秀创意和转化属性的文化旅游创意设计作品

(二)评选阶段

时间:2020年8月21日-8月31日。

1.主办单位根据大赛需要设置评审委员会;聘请业内专业人士、学者和合作高校为成员,进行评审。

2.评审方式分为:资料初评、线上投票、现场复评和最终评审等环节。

3.评审委员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着原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市场性、代表性等方面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

4.2020年8月22日-8月29日,为线上投票时间,投票网址(另行通知)。

(三)公示阶段

终评结果将统一向社会公示。

(四)文创产品展示推介阶段

选择优秀的文创产品,开展线上线下文创产品的展示宣传,进一步引发社会公众关注,提升文创产品质量,激发文创产品向更广泛的文化内涵延伸。为优秀机构、文创艺术家搭建文创产品对应市场高效转化、展示和销售的平台。

报送要求

   (一)初评作品报送

1.创意产品及作品要求。

大赛征集的产品及作品应符合活动主题,应为原创,并具有文化立意、文化内涵、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和产业价值等特点,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人物、标志及国旗、国徽、党旗、党徽等图案,禁止使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宗教文化等相违背的内容。

创意产品及创意设计作品图文件:A4 尺寸(21cm×29.7cm)的作品电子版;创意产品及创意设计作品图片不少于3张,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每件创意产品及创意设计作品须附上精美简洁的文化立意、创意理念及背后的故事、工艺技术等表述(500字以内),突显其文化价值和属性。

2.参赛机构及个人要求。

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院校等机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信息。

3.参赛所需资料清单。

(1)《参赛报名表(个人、机构)》;

(2)《参赛承诺书》;

(3)项目/作品效果图文;

(4)单位相关证明或个人身份信息证明。

(二)复评实物作品报送

经初评确定进入复评的创意产品和创意设计作品,主办方会将予以通知。参评者需在主办方规定时间内将实物作品送至评审现场。

创意产品实物:实物作品在应自行包装完好,并在包装外部标注作品编号及名称等信息。贵重作品请自行承保,个别易碎产品需在寄送时做特别包装,主办方不承担包装或运输导致的损坏丢失责任。实物零售价格不超过2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制作为主。

创意设计作品:需提供创意设计作品的完整图,如果是三视图需提供三个面的完整图,并需含3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因根据创意理念与设计表现需要,以效果图、手绘图等形式表现。如有产品模型或衍生应用,请以1:1或等比例缩小作品一并提交。

相关说明

   (一)参赛机构或个人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是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机构或个人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参赛机构及个人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二)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三)请报名结束前,检查报名信息,参赛者姓名、手机号、证件号码,填写错误请及时修改。如填写姓名、手机号、证件号码错误或提交错误的证件照片,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参赛实物作品经主办方和承办方用于专场展示使用后,再予退回。

(五)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六)其他

1.获得奖项的机构、个人及产品、作品,主办单位将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并在主流媒介予以广泛宣传。

2.大赛主办方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大赛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3.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主办方有权收回或作废与本次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获奖证书、标志使用权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3)未听从主办方统一安排,拒绝参加大赛宣传活动。

4.知识产权说明:凡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如有任 何侵权行为或其它法律纠纷,由选送单位或参赛作者负责。参赛作品著作权归选送单位或参赛作者申报人所有,大赛组织机构内单位有再使用权,包括展出、宣传、印刷出版及商业开发。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2020广昌县首届“莲花杯”(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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