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十三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7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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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视动画长片:影院制作且时长不低于60分钟,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立项的动画作品。
2、系列动画片:电视或网络平台制作,相关内容分成若干集拍摄的动画作品。
3、应用动画:集合多种商业元素的用动画形式表现的演示动画、广告动画、动画MTV、游戏开场动画;以及表现科学技术、科学题材知识用动画形式表现且用于教学的课件等。
4、动画短片:30秒以上、60分钟以下的动画叙事片,包括网络动画。
5、学生动画: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由学生个人报送或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动画作品。
6、海峡之星动画奖:创作团队为注册地属福建或台湾地区内的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各类情节完整的动画作品,不限类型。
1、剧情漫画:各种绘画形式的叙事性漫画,结构合理,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作品形式、种类不限。
2、绘本:结构合理、主题新颖、有故事贯穿的绘本作品,16幅以上。
4、学生漫画: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由学生个人报送或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各种绘画形式的叙事性漫画,结构合理,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作品形式、种类不限。
5、海峡之星漫画奖:创作团队为注册地属福建或台湾地区内的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各种绘画形式的叙事性漫画,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作品形式、种类不限。
1、参赛作品须是2018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请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要求投稿,每部作品仅限报送一个奖项。
2、动画短片类单项奖将从境内动画短片、境外动画短片、学生动画奖项的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无需单独投稿。
3、以上奖金为含税金额,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代扣代缴。
入围名单公示:2020年10月16日—10月18日
(一)网盘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将报名表扫描件+参赛作品+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保存为文件夹,文件夹以“参赛编号”命名,上传至自有百度网盘/谷歌网盘,生成永久分享链接,填写《网盘投稿作品登记表》提交网盘下载链接及密码,完成投稿。
(二)线下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将报名表+参赛作品(U盘或光盘)+其他相关材料,快递至组委会(地址二选一)
- 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动漫节项目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4楼C09
邮编:361008
电话:0592-5953932
- 国际动画协会中国分会,ASIFA-CHINA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南路17号茂华大厦908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62662716
大赛官网(报名页面):
http://www.cybersousa.org/register.aspx?pID=1&id=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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