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活动名称
02 活动主题
03活动宗旨
04活动时间
2020年8月至11月
05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06合作媒体
07运行机构
08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凡境内外合法从事旅游商品和工艺品研发机构、生产经营厂家、经销单位、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手工艺制作者、高校师生、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作品分类
围绕“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的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按照文化文物类、景区城市类、乡村民俗类、生活创意类、融合创新类、红色创意类等6大类别进行作品征集。
09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10参赛作品要求
11参赛规则
-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均需以实物作品参评。
- 在两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同类大赛金、银、铜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大赛。
- 参赛作品需提供3-5张不同角度彩色效果图(或数码照片),数码照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每张不超过10M。并附上2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如作品主题名称、结构、工艺、使用材质、创意来源等。
- 参加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邮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参赛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申报不成功或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报名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12参赛方式
- 组织推荐: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报送参赛作品,并将推荐参赛项目的报名表等参赛资料上传到大赛指定邮箱。
- 个人或团体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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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商品的图片文字不再退还,获奖商品建议留存组委会指定的展示区域进行展示推广(保质、贵重物品除外)。参赛作品根据自愿原则由参赛单位自行决定退回或留存展出。 -
参赛商品应保证合法性、原创性,凡因抄袭、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单位承担。 -
特殊商品按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同类商品评定标准执行。
13大赛评选办法及标准
-
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专家评审权重比例为50%,公众投票权重比例为50%。 -
专家评审采用专家会评、投票决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
公众投票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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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评选标准
旅游伴手礼商品是游客在旅游中最想购买、复买率最高的旅游商品。公众根据自身体验和有关资料自主投票,参评作品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推介,促进大众投票活动的开展。 -
专家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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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意:创意新颖,技艺或品种独创,易被旅游者接受,时尚感强。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
收藏纪念:主题突出,文化内涵丰富,有地方特色、反映当地的特点与风貌,有纪念意义,具有收藏价值。 -
方便实用:有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美观,色彩应用合理,易于携带。 -
制造工艺: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注重环保。 -
可转化生产性:具有转化为上市销售产品的潜力和市场前景。 -
文化品牌能体现出文化内涵、影响力方面的特殊价值;在作为具体商品的同时逐渐发展成为民族和区域文化的标志,体现出更大的文化影响力。 -
食品类特别注重养生健康、口感、品质。
14奖项设置
15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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