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概述
大赛旨在建立综合服务型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和商业应用平台,实现引导和激发创意人才的创新设计思维与理念,助力实现创意设计人才梦想,并对接文化创意与产业的市场运作、提升创意设计创新教育成果,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立足产业,服务行业”是办赛宗旨,“凸显产业优势与潜力,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引导并对接高端资源,推动产业持续发展”是办赛目标。
大赛主题:
智创中山 畅旅生活
大赛日程
参赛对象
参赛类别及要求
1.城市主题及景区特色类:征集以城市主题旅游、重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民俗街区、民俗活动、地方特产、近代工业旅游、为创意设计来源的旅游商品及衍生品,如城市纪念品、伴手礼、办公用品、家居日用品、日用器物、服装配饰、工艺美术品等。要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具有艺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2.产品设计类:围绕商业、日常活动所需进行创意创新设计,智能产品适合日常生活和商业场景应用,智能产品的创意设计,包含:文教产品、创意家居、软装陈设品、文化艺术品、智能家居产品、日用电器产品、灯饰照明产品、印刷包装产品、电子数码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办公设备产品、运动休闲产品、智能装备等领域的智能产品设计。
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提交
奖项设置
2、最终得奖名额将视参赛作品质量与数量等实际情况调整,最终获奖结果以大赛官网、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3.大赛组委会保留接受或拒绝参赛者获奖作品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大赛组委会有权对评审标准做出适当的修改。
报名方式及作品提交
2.3作品说明:包括设计方案创意及理念描述、作品定义、设计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空间设计类需包括区域规划图(如有)、施工图(如有)、效果图(要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等效果)、表达空间特征的不小于1:20比例的模型照片或者效果图、主要平面与剖立面图及设计说明以及作品文字说明稿,应用范畴以及社会经济效益内容等(内容精练,建议不超过500字)。
【备注】
(1)参赛作品效果图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院校)、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相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以确保大赛公正性,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取消评选资格。
(2)凡在其它赛事、展览中获奖作品不列入本次大赛评选范围。
3.3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则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评选方式:为确保本次大赛之专业性和市场认可度,评选方式将采取大赛组委会初审和作品展示线上终审的评审机制。作品展示线上终审采取专家评选+行业代表打分+公众投票+实物提交(附加分)四方面组成最终评审结果。
3、优秀组织奖,根据单位组织参赛的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及专家组认定产生。
4、优秀导师奖,根据获奖作品、获奖者设计过程导师的参与度及指导设计的实际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及专家组评选产生。(主要面对以组织名义参赛的院校等团体)
5、优秀作品奖,获得入围资格未获得金银铜及其它奖项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认定产生。
大赛评委会
评审说明
2、创新性:作品具备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展现独特的创意和表达独特的观点;
3、独一性: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贴近生活;
4、美学感:作品符合当代及未来一个时期的美学趋势、潮流;
5、应用性:作品具有较高的可落地性,艺术价值、应用价值(经济效益);
6、环保性:作品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成本等方面的体现。
大赛后期服务
3、获奖作品可与艺术馆、商业空间合作展出,并编制成创意作品集,在各展会进行展示、推介。
4、提供实物类展品的,在展出结束后,作者可收回,或者由作者与大赛组委会商洽,确定对实物的后期处置方法。
参赛要求及赛事声明
3、参赛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者须根据大赛官方网站(www.zsccia.com)公布的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进行参赛作品创作,并在提交的“参赛作品申报表”中注明所选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名称及编号,每一参赛作品仅限选一个征集方向和一个设计资源项目。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实施方案、已投入市场超过三年的产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其他竞赛或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入围或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5、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除必填内容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7、大赛组委会所公布的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权利人对参赛入围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属。参赛对象在将参赛作品按照赛事规定方式提交时,须明确同意将参赛作品的著作权(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专利申请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大赛主办单位及“征集方向”资源项目权利人独占性享有。对于参赛入围作品,主办单位及“征集方向”资源项目权利人可以自行或授权相应民事主体使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
8、大赛组委会有权将选择优秀作品向企业推荐,一旦采用,由各方协商确定有关费用、使用期及相关的权益事宜。
9、获奖作品所有权均归主办方优先使用,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合法使用获奖作品。作品获奖后,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经主办方与参赛者协商,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10、实物提交说明:大赛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通知参赛者(请于报名表内勾选备注)提交参赛作品实物到指定地点,至大赛活动全部完毕后退还参赛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未按时提交作品视为不提交实物。
11、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实物作品的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市场价高于3000元的参赛作品,提交作品时由双方另行议定保管方式。
12、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无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大赛信息发布请以大赛官网http://www.zsccia.com为准,所有因参赛发生的交通、食宿、邮递、通讯等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13、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基于“征集方向”所公布的需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为国有或地方政府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权利所有,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未经,不得擅自将相关资源项目用于本参赛作品以外用途。
14、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主办方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西路12号
760文化创意产业园B107
中山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9922288
传真:(0760)89922111
联系人:朱小姐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参赛网址:http://www.zsccia.com/202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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