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首届“天府文创”大赛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6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57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2020四川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四川文创产业发展水平,助力文旅大产业提档升级,拟于2020年11—12月份举办首届“天府文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首届“天府文创”大赛

二、大赛作品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5日—12月1日

三、赛事定位

面向全国征集含有四川元素的优秀文创作品,邀请国内顶尖专家学者组成权威评审委员会,打造全国文创领域具有权威性、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创赛事。

四、大赛内容

(一)主题

创意点亮美好生活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创意产业联盟

承办单位:中传环球(北京)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立文创产品、文创设计、最佳组织、大赛入围奖等四类奖项。

文创产品奖: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20名。

文创设计奖: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20名。

最佳组织奖:若干。

大赛入围奖:若干。

五、日程安排

11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全国进行赛事发布。

11月5日—12月1日进行作品征集报名。

12月2日—12月3日进行作品线上初选。

12月4日—5日交实物作品。

12月5日—6日对参赛作品评审(复、终评)。

12月7日优秀作品展。

12月7日颁奖典礼。

六、作品征集

(一)征集渠道

通过文旅中国、中国文化传媒网、智游天府等提供线上报名与征集渠道,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

(二)征集时间

11月5日—12月1日

(三)征集作品分类及范围

1、征集作品分类

本次大赛征集作品分为文创实物产品和文创设计作品两大类。

2、征集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具有四川特色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以创意为核心的、符合文化旅游主题的、利用物产资源深度开发的、为了满足美好生活的与现代生活息息相关的文旅创意实物产品或具备优秀创意和转化属性的文创设计作品。

(1)文创实物产品分类

  1. 文博主题文创产品
  2. 非遗手工文创产品
  3. 艺术影视文创产品
  4. 数字动漫文创产品
  5. 景区酒店文创产品
  6. 乡村特色文创产品
  7. 建筑艺术文创产品
  8. 红色旅游文创产品
  9. 民族特色文创产品
  10. 文化旅游创意商品
  11. 其他特色文创产品

文创实物产品要求:参赛作品数量需提供实物2件/套(含)以上,各市(州)报送的数量不少于40件/套。实物作品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并在包装外部标注作品编号及名称等信息。贵重作品请自行承保,个别易碎产品需在寄送时做特别包装,组委会不承担包装或运输导致的损坏丢失责任。实物零售价格每件/套不超过2万元,重量每件/套不超过20公斤。

(2)文创设计作品分类

  1. 形象创意设计
  2. 饰品创意设计
  3. 包装创意设计
  4. 用品创意设计
  5. 动漫创意设计
  6. 图形创意设计
  7. 其他创意设计

文创设计作品要求:要求近三年创作,参赛设计类稿件,图片精度不小于300dpi,大小不小于2M;或设计打样作品不少于1件/套。

七、评委会组建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知名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和旅游创意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组成,设主任1名、评审专家8名。

八、评审流程

(一)线上报名

扫描二维码,或下载文旅中国客户端,或登陆网址(https://www.ccmapp.cn/middleware/fakeurl/tianfuwenchuang),按要求在线提交报名资料,获取大赛进展及相关信息。

(1)《参赛报名表(个人、机构)》;(必填)

(2)《参赛作品版权承诺书》;(必填)

(3)项目/作品效果图文;(必填)

(4)商标注册证明;(选填)

(5)单位相关证明或个人身份信息证明。(必填)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靳老师 15833762154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穆老师13808058069

(二)线上初评

大赛评审委员会通过线上初评的方式,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筛选,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三)实物作品报送

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参赛作品,组委会将予以通知。参评者需在组委会规定时间内将实物作品送至指定评审现场。

(四)现场评审

由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选,经过复评、终评,最终评出金、银、铜奖。

(五)公示

获奖作品情况将在大赛官方指定平台公示,如发现非原创作品,经核实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九、成果应用及媒体推广

(一)线上初选与展示。通过线上“天府文创”大赛官方平台,进行线上展示及初选。赛后获奖作品展示。

(二)联名产品开发。文旅中国将在赛事选拔的优质文创商品中选择合适作品打造联名款。

(三)售卖渠道。在全国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开发推进活动暨首届四川省文创大会期间,通过展会现场及天猫、淘宝、智游天府等电商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同时,借助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与中国邮政在四川省各景区的主题邮局中售卖,联合其他相关物流单位,搭建四川文创集市物流体系,确保销售闭环。

(四)媒体宣传。组织央媒、四川媒体、行业媒体、互联网平台对大会进行全方位报道利用文化和旅游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对大会进行全方位联动传播。通过全媒体阵容以“报纸专版+主题策划+文旅中国会客厅采访+文旅中国直播间+文创专题”为内容呈现形式,打造思想精深、制作精良的文创大会宣传内容。联动多家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推广以及微博、抖音等大V自媒体参与。

十、相关说明

(一)参赛机构或个人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是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所有参赛作品均需提供知识产权声明。参赛机构或个人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评者负责。

(二)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三)所有参赛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参赛实物作品经评定为获奖作品,于专场展示使用。

(四)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五)其他

1、获得奖项的机构、个人及产品、作品,主办单位将颁发证书以致鼓励,并在主流媒介予以广泛宣传。

2、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3、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或作废与本次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获奖证书、标志使用权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在未通知组委会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3)未听从组委会统一安排,拒绝参加大赛宣传展示活动。

 

参赛网址:https://zcy.ccmapp.cn/zh-CN/view?sign=questionapply1&forcelogin=0&appkey=TpTd5c3xww8sEojZelm8CARelGQBSlCj&autoshow=1&condition=&model=form&readonly=0&accesstoken=5ee9d1ab271990e01625c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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