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凉山文旅商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1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282

为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全国、全省、全州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有效提升凉山州旅游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旅游商品文化创意水平,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加大文化创意旅游商品的开发力度,特借大凉山国际戏剧节为契机,筹办此次文旅商品设计比赛。

大赛主题:创意激荡五彩凉山,设计漾溢民族魅力。

大赛宗旨:深耕民族文化精髓,助推凉山文化旅游发展。

主办单位:凉山州旅游协会、凉山州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西昌永恒之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征集内容

主题及类别不限,可从大凉山民族、地域文化、非遗旅游商品等项目设计与策划入手,具有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民俗特点,另可契合大凉山戏剧节进行相关设计、制作、开发。

奖项设置

本次文旅商品设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奖6名,本着精神鼓励为主,辅之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评选。

征集作品要求

(一)所有设计者需统一提供所设计的全套规范图稿(提交纸质打印稿和电子文档)或样品(加文字说明)参加评选;初选通过后须准备样品做展示进行复选;

(二)作品须为原创设计,内容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严禁剽窃和抄袭,不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参赛个人或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三)从内容、外观、材质、形式上体现旅游元素,突出商品化,创意设计要切合实际、力求精细、特色鲜明、便携实用;

(四)在制造技术与工艺方面,具有批量制作和生产的可行性;

(五)入选得奖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所有著作财产权承办方均有权享有。

活动时间

(一)2020年11月15日-12月31日 24:00,征集设计稿。征集稿件总数需达到120件,此活动方可进行;

(二)2021年1月1日-1月10日24:00,作者根据设计稿件出样品参展;

(三)2021年1月13日,作品评选;

(四)2021年1月11日-1月25日,参赛作品展示。

注:作品展示评选为现场观众投票占比30%、评委评分占70%。以上奖项根据参赛作品质量允许空缺。

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三)凡报名参赛参展即视同承认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获奖作品若和举办方达成共同开发合作,产品的所有权属双方所有。

凉山州旅游协会

凉山州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微信识别二维码参赛


 
 
  注:以下内容无关设计竞赛相关信息。为本网站关于版权声明。

本网站中未标注“来源或是标注“来源**(网站)”的作品,均转载于第三方网络平台,本网站转载系出于传递设计大赛信息之目的,不保证所有赛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您在阅读、创作过程中自行确认,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关于附件下载问题:如果附件下载显示无权限,请更换浏览器,不要用EDGE浏览器,推荐谷歌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