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东站站前广场主体雕塑设计方案公开征集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302

郑济高铁濮阳东站基本情况介绍

郑济高速铁路(郑州—济南)设计时速350km/h,线路全长380公里,是河南省与山东省规划建设的一条高速铁路干线,起自郑州东站,止于济南西站,是河南省“米”字形高铁网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三横三纵”综合运输通道的组成部分。

濮阳东站位于市城区东部经一路绿化廊道内(中原路以南、黄河路以北),设置东西两个站场,东西宽150米,共6台14线,其中郑济铁路场3台7线,预留城际场3台7线。濮阳东站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高峰小时集聚人数6500人,年客流发送量预计1580万人,能够满足高铁站客运枢纽功能需要。站房整体按照“全互通,不对流,零换乘,无障碍”原则和航站楼的理念设计,车站内部交通组织采用“高进低出”的立体流线模式,西站房按三层布局,一层为出站通道及综合换乘中心,二、三层为候车、进站层。外部交通组织通过匝道、落客平台和双侧东西向车辆通道与城市快速路网相连通。
 郑济高铁濮阳东站站前广场主体雕塑公开征集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为彰显濮阳市城市特色、塑造城市个性,更好地展现绿色濮阳、宜居濮阳、文明濮阳的城市风貌,我市拟在郑济铁路濮阳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广场雕塑。现对濮阳市郑济高铁站前广场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雕塑位置

该雕塑位于站前广场中轴线交叉点(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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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内容与要求

雕塑的立意以颛顼·龙、“骑龙升天”文化为主题,突出濮阳多元文化底蕴,树立生态城市、宜居城市的绿色理念;同时还应与濮阳东站站房、广场周边环境相协调。

尺寸要求:底座11米×11米,高度25-29米。尺度设计应考虑濮阳市建市、高铁通车等重大事件、重要时间的寓意引入。

二、参与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雕塑家、高校设计专业学生或教师、设计公司、雕塑公司、自由设计师、雕塑创作爱好者、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2.设计人员须持有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或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三、竞标程序及规则

1.投标人必须为设计方案的原创作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2.投标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等,以便于施工图设计;并提供适宜尺度的雕塑小样模型及充分反映设计意图的彩色效果图。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模型比例。

3.投标方可提供多个方案参选,表现手法、材质、尺度不限。

4.本次招标的作品评选均将通过市民投票、专家评审、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等程序进行。

5.作品将由市民投票、专家评审结果综合打分,确定前三名获奖者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前三名获奖作品将按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最终确定中标设计方案。

6.入围作品知识产权归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投稿时间、地址及有关事项

1.收稿截止日期:2021年3月5日

入围时间:2021年3月10日

汇报时间:2021年3月12日

2.联络人:游涛、张志远

3.电话(传真):0393-6667229

4.地址:濮阳市振兴南路31号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电子邮箱:pyscxjgfmghk@163.com

五、重要声明

1.设计作品产生的费用由应征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2.设计单位(个人)提交的设计作品无论入围与否,主办方均不予退还,由设计单位(个人)自行备份保留底稿。逾期报送的材料不纳入评选范围,亦不予退还。

3.设计单位(个人)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其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严禁抄袭、舞弊行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应征资格;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单位(个人)承担。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非公开作品。

4.主办方对所有入围作品拥有知识产权、永久使用权、修改权和综合处理权,设计单位(个人)不得将设计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主办方之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使用,并同意主办方无偿对其作品进行集收出版、展示发布。

5.雕塑建设完成后,在雕塑的合适位置注明设计单位(个人)。

6.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个人),将负责后续深化设计,其深化设计相关的费用按市场价另签协议,以确保作品的完整性,并配合主办方后续施工单位工作,完成景观及周边的施工、制作及安装等事宜。

7.报名单位(个人)可联系主办方进行现场踏勘,费用由报名单位自理。

8.本次活动所设奖金均包含产权转让费。

9.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由主办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10.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报名单位(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以上要求,不再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再予确认。

1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021年1月17日
信息来自: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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