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1年1月30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00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行动部署,发挥创新设计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促进设计与制造融合发展,决定继续举办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制造业基础,广泛集聚创新设计资源,充分发挥广大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高校院所和专业设计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宣传推广创新设计的新理念、新产品、新模式,促进创新设计与制造业融合互动,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新设计水平和设计成果产业化能力,加快我市制造业设计赋能和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面向智能化 勇攀新高峰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波市经信局、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总工会
执行单位: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支持单位: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海上丝绸之路创新设计产业联盟,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等在甬高校,宁波市电子行业协会、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宁波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协会、宁波市塑机行业协会、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宁波市文具行业协会、宁波市玩具与婴童用品行业协会等
媒体支持:新华社、浙江日报、浙商传媒、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设计在线等
四、参赛作品(产品)范围
聚焦“246”万千亿产业集群,突出强调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以及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创新设计。参赛领域分为:
1.交通装备与工程机械:乘用车、专用车和改装车、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以及其他重大技术装备;农业机械、施工机械等。
2.仪器仪表与制造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基础制造设备、增材制造设备;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测控装置、智能化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
3.电子通讯与数字视听产品:信息通信设备、传感器及物联网设备;数码产品、虚拟现实及人工智能产品;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
4.家居及日用消费品:家用电器、运动器械、五金工具、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家居用品、玩具、智能家居系统等。
5.其他类: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领域,以及根据本地制造企业提出的设计需求进行创新设计的领域。
五、大赛组别及要求
大赛分为产品设计组、业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每个参赛对象每个组别最多申报2项。
(一)产品设计组
1.参赛对象。面向宁波市内制造业企业、设计研究院(机构)、高校院所、独立设计师等,征集已获得或已申请专利并实现市场化量产的产品。
2.参赛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2018年10月以来完成的原创作品(产品);提供功能样机或已生产产品(特别大的产品可提供实物模型和视频介绍)。具体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赛作品设计图、实物照片、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4)产品市场化证明(销售凭证、销售发票等)。
每件参赛作品还需提交A3横式幅面和900mm×1200mm竖式幅面的版面各1张(只提供电子稿,无须打印),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包括创新点、市场前景,不超过200字,并提交word版)等。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业态设计组
1.参赛对象。面向宁波市内制造业企业、设计研究院(机构)、高校院所、独立设计师等,征集通过设计思维来推动体验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的产品或服务,重点征集针对制造环节或行业共性难点,能够体现“集成设计、技术协同”的系统解决服务方案。参赛作品,可以是系统集成实物,也可以是可实施的系统集成设计方案。
2.参赛要求。参赛作品需提供设计方案或方案实施后的软硬件产品(特别大的产品可提供实物模型和视频介绍)。具体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赛作品服务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系统集成的实物照片和视频、模具照片、设计图、客户出具的项目评价意见;
(4)参赛作品所取得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能体现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的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有明确指向的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设计产品的整体效果。
(三)概念设计组
1.参赛对象。面向国内外企业、高校院所、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学生等,征集尚处于试产阶段、未投入市场的工业新产品,以及未量产、未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
2.参赛要求。
概念设计组需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参赛作品若为尚处于试产阶段、未投入市场的工业新产品,尽量提供产品实物;若为未量产、未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需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参赛作品名称若是外文的,必须增加中文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用于网上公示对接),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能充分表现设计作品的整体效果。
六、报名要求
(一)概念设计组。参赛者需在官方网站上完成用户信息注册,登录“和丰奖作品提交系统”http://zptj.hefengid.net/,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作品及申报书的提交(提交时请注明是否能够提供产品实物或功能样机)。
(二)产品设计组、业态设计组。参赛者为宁波区域内注册法人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后(资料健全、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性检查等),报送主办方。申报者为自然人的直接报送主办方。其中:
申报材料纸质版(按序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0574-87830012、1358824015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9楼);
申报作品实物送市工业设计联合会(联系人:金轲,联系电话:0574-87806786、15105741213,地址:宁波鄞州区江东北路375号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503-3)。业态设计组若无产品实物可不提供。
(三)申报材料(含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七、评审流程及标准
组建由相关部门及业内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根据作品申报情况,视情组织初评和终评。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细则和分工,负责各评审阶段作品评判和打分,提出获奖名单及等次。
(一)初评。初评根据作品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序号 | 项目要求 | 概念设计组 | 产品设计组 | 方案设计组 | |
1 | 先导性 |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 10% | 15% | 15% |
2 | 创新性 | 具有创意,体现与众不同的创新性与独特性,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 35% | 25% | 30% |
3 | 实用性 | 设计应考虑生产中的工艺、材料及成本等因素,并具备生产的可行性。 | 5% | 15% | 10% |
4 | 美学效果 | 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 25% | 10% | 10% |
5 | 经济性 | 实施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 | 20% | 20% |
6 | 环保性 |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 / | 10% | 10% |
7 | 表现力 | 作品应在设计方法、绘画能力及设计细节上最大程度地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 | 25% | 5% | 5% |
(二)终评。终评通过答辩进行评价。包括综合阐述和问题答疑两个环节,各占50%权重分。
1.综合阐述:采取现场演示或PPT形式,对作品进行综述,时间为10分钟。
2.问题答疑:主创设计者或团队成员1-3人参加答疑,采取问答方式,由专家提出1-2个问题,时间为10分钟。
八、活动奖励
(一)奖项设置
奖项类别 | 名额(个) | 奖金(含税) | |
产品设计组 | 金奖 | 6 | 30万/个 |
银奖 | 8 | 15万/个 | |
优秀奖 | 10 | 5万/个 | |
业态设计组 | 金奖 | 2 | 20万/个 |
银奖 | 3 | 10万/个 | |
优秀奖 | 5 | 4万/个 | |
概念设计组 | 金奖 | 2 | 15万/个 |
银奖 | 3 | 5万/个 | |
优秀奖 | 5 | 3万/个 | |
合 计 | 44 | 500万 |
(二)其他。对获得各组金奖的本市主创设计师,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港城工匠”和“宁波市首席工人”、“宁波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发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工业设计评奖;获奖企业(机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九、有关说明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上述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担负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2.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产品)所有佐证材料必须规范、真实、完整,同一件(系列)作品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已获得市级以上设计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3.为保证作品质量,主办方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主办方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产品)享有展览展示、宣传推介等权利。除主办方和参赛对象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产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等。参赛作品(产品)实物不予退回。
4.主办方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产品、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通过邮件(hefengid@163.com)向大赛主办方投诉。
5.有关要求和具体内容可登录“和丰奖”创新设计大赛官方网站查阅(www.hefengid.net)。
6.大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联系人:徐红,联系电话:0574-89292039。
点击下载: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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