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简介
东方创意之星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意见》(国发〔2014〕10号)、《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大赛激发艺术设计领域人才的创作热情,汇聚国内外优秀创意设计思维与作品,提升我国设计从业者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促进“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守正创新,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确保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使设计成为推动制造业变革的强大驱动力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大赛立足全国,面向世界,特设学生组、专业组,使学生、产业一线设计师和知名大师的作品同台亮相,交辉相映。必将大大促进艺术设计教育及产业的蓬勃发展。
大赛产生的优秀作品将通过相关联的合作机构将转化为正式发行的产品或物化的商品,进入社会与市场。
二、大赛主题
设计驱动·产教融合
三、参赛对象
(一)专业组
1.艺术设计行业相关从业者
2.专业艺术设计机构、艺术设计团体
3.国内外大中专院校教师
4.自由设计师、艺术家
(二)学生组
1.国内外高等院校本硕博在校生
2.国内职业技术院校在校生
四、大赛类别
(一)设计类(专业组、学生组)
1.服装与服饰设计类
各类型日常成衣、特种服装装备、鞋及服饰品、纺织品服装图案等。
2.视觉传达类
VI形象、书籍装帧、插画、包装、UI交互界面、海报招贴等。
3.环境艺术类
家居空间、商业空间、办公空间、公共空间、景观、展览展示等。
4.产品设计类
日用品、文化用品、家具家电、交通工具、公共设施、娱乐设施、玩具、机械设备、医疗保健、安全救援、智能与交互、户外用品、运动器具、艺术工艺品。
5.数字媒体类
网页、交互应用、数字媒体、动漫、动画、游戏、VR应用等。
6.影视艺术类
摄影、微电影、纪录片、影视广告、实验电影、视频包装、微课等。
7.非遗主题类
非遗元素设计、非遗景象再现、非遗衍生品等。
8.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篆刻、水彩等。
9.企业命题类
(二)专项设计赛(另行发布)
五、参赛作品要求
1.静态作品:以平面方式提交照片、设计效果图(模型图片);参赛者需要提供最少一幅(部)、最多五幅(部),能清楚显示作品稿及作品特征的图片,每幅图片须为A3尺寸版面(宽297mm×高420mm),RGB模式,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幅图片大小不超过5M,系列组图不超过25M ;图片以jpg格式上传,不要以压缩包格式上传;设计说明在上传作品页面填写,不能作为文档文件上传。
2.动态作品:以视频形式提交;不超过100M,MP4格式。
3.书画类作品尺寸、大小、材料、使用工具不限,作品装裱配框自理。
4.所有作品说明不超过200字,阐述作品亮点、创意、文化等信息,提交资料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
5.参赛作者可跨单位、跨学校、跨专业组队,每件作品的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制。
六、参赛流程
1.登陆大赛网站并阅读参赛须知:用手机号注册为参赛用户(中国大陆手机号码直接使用11位手机号注册;非中国大陆手机号码,注册时填写的号码格式为:00+区号+号码。如香港为00852+号码,澳门为00853+号码,台湾为00886+号码),收到并填写验证码,按步骤完成注册。
2.按时把作品提交平台注册,填写报名表、勾选确定参赛承诺书,按要求上传作品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作品编号。同一账号可同时提交多人多件作品。
3.展板打印制作:动态形式作品不需要打印制作模板,静态作品须打印制作展板,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展板委托打印:大赛组委会经过精心筛选、沟通,推选一家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展板打印,制作,寄送等一站式服务,大赛平台对其服务进行监管、担保。
(1)参赛作者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通过个人中心-我的赛事-委托打印自助操作。
(2)展板打印制作咨询联系人:凌老师 13391227697(微信同号)
5.作品评审分初评和终评。
七、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
设置全场大奖、金奖、银奖、铜奖;学术类别奖;优秀奖、入围奖、指导教师金奖、指导教师优秀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2.奖金分配
全场大奖50000元
金奖10000元
银奖3000元
铜奖500元
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及获奖作品集1部。
3.指导教师金奖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及获奖作品集1部;指导教师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及获奖作品集1部。
4.学术类别奖,颁发获奖证书及获奖作品集1部。
5.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及获奖作品集1部。
6.入围奖,颁发获奖证书。
7.优秀组织单位奖颁发获奖证书及获奖作品集2部。
8.获奖证书及作品集以颁奖典礼形式发放。不参会获奖者,证书以快递形式发放,费用自理。
八、知识产权及有关说明
1.知识产权
(1)参赛作品须是参赛者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
(2)参赛者应避免其作品丧失新颖性,并承担保护其作品知识产权的责任。
(3)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媒体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及产业化交易等权利。
(4)参赛者有义务配合大赛组委会进行作品创新孵化落地,如不配合者,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相关奖项的权利。
2.有关说明
(1)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纸质资料概不退还。参赛者不得向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2)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空缺奖项。大赛奖项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3)大赛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九、大赛成果转化和应用
1.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创数据中心大展厅常态展示,便于参观及企业成果对接,做到项目常态化对接落地。
2.大赛优秀作品及创新孵化产品将在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上设独立展位展出,并通过央视等权威媒体发布。
3.组委会有权优选具有商业化价值的作品进行孵化延伸,组织作者与相应的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商品化,并推广至中国邮政主题邮件、景区、校园文创商店的线下及线上渠道展销。
4.企业命题设计及专项设计赛优秀作品,将有机会获得参加工坊,设计师训练营,设计师指导创新孵化,设计作品商业化等权利。
5.优秀作品将推介至参加中国邮政全国明信片大赛,并进入“微邮筒”及中邮好物等平台,从而形成明信片文创衍生品,从而进入营销市场。
十、参赛费用
本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十一、征稿、评奖流程
作品征集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1年7月中旬
大赛颁奖时间:2021年10月中旬(专项设计赛时间另定)
十二、联系方式
组委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上海杉达学院10号楼600室。
官方网站:东方好创意大赛网(www.ogdcn.com)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13391227697(微信同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东方好创意
电子邮箱:dfcyzx@126.com
参赛咨询QQ群:
682500517(河南、湖北、河北、安徽、天津)
439066130(江苏、山东、北京、陕西)
778252657(福建、甘肃、内蒙古)
834684056(浙江、广东、山西、广西)
653413372(江西、黑龙江、辽宁、吉林)
801374630(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海南)
86850280(上海、青海、新疆、西藏、海外)
请参赛作者加入所在相应区域的QQ群,请勿重复加群。进群口令:参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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