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拉伸延长产业链,提高旅游商品开发设计水平,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拟举办旅游商品大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延长旅游产业链,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以专业性、文化性、品牌性、地域性、市场性为导向,提升旅游商品开发设计水平,提高广大游客对我市旅游商品的认知度,促进我市旅游商品开发和市场繁荣,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市科技和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镇办(区)
三、参赛要求
参评的商品为枣阳市内旅游商品企业生产并已在市场上销售,包括农副土特产品、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具有枣阳文化元素及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
五、实施步骤
本次旅游商品大赛分报名及初评、复评、颁奖三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及初评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31日
2.报名方法:一是以镇(办、区)为单位对参赛企业资质、商品资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进行把关后填写汇总表(附后),汇总表盖章后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二是由参赛企业自行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附后),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商品实物单件(单件价格不超过1000元)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联系人:沙欧,联系电话:6228928,QQ邮箱:2845793678@qq.com。
3.初评:旅游商品大赛筹备组对参赛商品进行初步筛选、分类并组织参赛商品的初评工作,按照1:2的比例选定旅游商品进入复评。
(2)复评
1.复评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8日
2.复评方法:复评以专家组现场打分形式进行,评委(共5人)分别为:赵正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商务局各1名(评分标准附后),各评委将按照地域性、品牌性、实用性、创新性、市场性、工艺性、示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实行百分制,当场公布每件商品最终得分。
(3)颁奖
1.颁奖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
2.颁奖地点:汉城广场南
六、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康丹同志为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毅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刘国清同志,市政协副主席毛霞同志为副组长,乡镇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大赛各项工作。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2日
点击下载:参评商品报名表.docx
点击下载:枣阳市旅游商品大赛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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