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淄博市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8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 浏览量: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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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设计赋能 活力淄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工业设计研发攻关、产品应用和产业培育“三位一体”,围绕工业设计产业链和创新链、集聚高端要素、高端企业、高端人才,积极培育设计创新载体。推广应用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技术,加强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促进工业设计综合化、高端化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企业与工业企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秀设计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和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淄博特色工业设计产业。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淄博市工业设计协会、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工业设计研究院、齐鲁工业设计联盟、淄博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宋振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于照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成 员:王建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二级调研员
李铮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彭学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焦 刚 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
王 磊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郑 文 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电视中心副主任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大赛评审专家工作组
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初赛、决赛专家工作组,按照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向组委会提出各阶段入围作品建议名单。
(五)大赛监督仲裁工作组
大赛监督仲裁工作组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监督和仲裁等工作。

四、参赛资格和要求

(一)参赛对象
1.正式注册的工业设计机构、企业;
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
3.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参赛要求
1.申报者一般是参赛作品的设计者,也可以是设计者与应用者联合,或应用者与设计者联合。
2.参赛作品首次实际应用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3.同一申报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4.已获得国内省部级以上设计奖项或国际设计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
5.请 申 报 者 按 时 间 要 求 填 报 参 赛 报 名 表 (登 陆 参 赛 网 址http://www.qiludesign.com/进行填报),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名时请根据参赛作品特点选择参赛领域类别(仅限一个)。组委会有权对选择不当的参赛作品进行调整并告知申报者。
6.参赛对象应自行承担知识产权责任。在参加大赛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先行申报知识产权,避免因在大赛中公开展出而丧失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在征集、评审、公示等过程中发现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参赛领域

根据 《淄博市 “四强”产业攀登计划总体方案 (2020-2025年)》(淄办发〔2020〕3号)、《关于突出“五个优化”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0〕8号)和《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淄发电2020〕7号)要求,把握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生态化发展趋势,以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为重点,以优化提升技术工艺、优化拓展产品体系、优化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完善产业链条、优化提升经济效益“五个优化”为主攻方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以下参赛领域:
1.产业新赛道领域:人工智能、智慧物流、绿色能源、数字农业、数字文旅、新金融电商及新零售、在线教育等产业新赛道产品;新材料终端应用产品;电子通讯与数字视听产品,信息通信设备,传感器及物联网设备,数码产品、虚拟现实与人工智能产品,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微机电系统及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及软件等产品。
2.工业设备及仪器仪表领域: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与工作站,增材制造设备,高效节能环保装备,智能测控装置,智能化仪器仪表,专用成套装备和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农业机械,新能源装备等。
3.交通及健康医疗领域:智联汽车、新能源汽车、中高端节能汽车、专用车和改装车;航空航天装备、北斗导航装备及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零部件;施工机械、农业机械;数字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现代医疗装备、高端药用包装材料、应急防护产品。
4.消费品及文创领域:纺织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运动器械、厨房用品、五金工具、办公用品、旅游纪念品、玩具、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琉璃制品、文化创意等产品。
5.包装与视觉传达领域(文化艺术类除外):产品包装设计、品牌形象设计、整体形象设计、企业广告设计、用户界面设计、空间设计等领域。

六、参赛组别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组别
本届工业设计大赛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
产品组:围绕参赛领域近两年(2019年1月1日之后)上市的产品。
概念组:围绕参赛领域,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需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的创新。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生态友好和原创性要求。
2.参赛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填报《淄博市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参赛作品稿件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请参赛单位和个人登录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网址http://www.qiludesign.com/进行网上申报,认真填报《淄博市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参赛作品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作品网上提交。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网上申报系统本区域参赛单位和个人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淄博市市内高等院校、职业学院等要对本院师生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市外参赛单位或个人直接提报,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赛作品资格审查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之后提交的作品不予受理。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内高等院校、职业学院管理员的登录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2.纸质申报。各参赛单位或个人在完成网上作品提交后,《淄博市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从大赛申报系统直接下载,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市内参赛作品提交所属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内高校师生作品提交所在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市外参赛作品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内各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参赛作品纸质材料和汇总表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7月3日前推荐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设立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30名;概念组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10名;优秀奖若干。
2.设立高校“新星奖”20名,在高校学生和青年老师(35周岁以下)参赛者内进行排名,由组委会颁发“新星奖”获奖证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教育局联合颁发电子获奖证书。该奖获得者可同时获得大赛其他奖励。
3.组织奖若干,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二)奖励内容
1.对获得“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新星奖”团体或个人,分别颁发5万元、1万元、5000元、5000元奖金、证书及奖杯。
2.市广播电视台、市工业设计协会等对大赛高校“新星奖”产品提供产业化转化服务支持。
3.获奖作品在我市转化的、获奖设计师在我市注册公司的,享受我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八、评审

大赛评审分为初赛、决赛两轮进行:
1.资格审查: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2.初赛: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均可进入初赛,参赛产品(作品)按照领域和组别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打分,最终优选不超过100个产品(作品)进入决赛。
3.决赛:进入决赛的企业或个人,在指定时间内将产品(作品)运送到决赛现场,做好调试和展示。企业或个人需在实物展示现场进行答辩,答辩者须为主创设计者或团队。评审专家根据实物和答辩效果打分,根据分数排名评选出6名金奖、12名银奖、40名铜奖。
4.高校师生作品独立进行分数排名,按照排名评选出前20名作品为“新星奖”,可同时获得大赛其他奖项。

九、评审标准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个参赛单位或个人参赛作品,依据标准进行严谨规范、公正客观的评审。评审主要从先导未来性、创新性、功能性、自我个性、经济性及整体营销性、生态概念性等方面进行评比打分。
(一)先导未来性。产品对操作者或使用者体现未来性,通过工业设计产品引领行业工业产品升级换代,推进产业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二)创新性。属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产品,或某种现有产品理想的新补充和延伸,产品要具有创新性,凝聚设计者的智慧结晶和自主创新,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三)功能性。产品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满足可使用性、安全性和维护方面要求。具有可行性,易于生产制造,可持续生产的产品。
(四)自我个性。产品传达表现出设计目的和用途,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具有美学效果。产品设计的独创性,能为使用者创造美好舒适的空间,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符合人机工学。
(五)经济性及整体营销性。新产品的组合,不是单机的概念,是要能有效地发挥产品综合特点,有走入生产线、厂房、厂区及上下游产品的市场营销的可能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具有经济性。
(六)生态概念性。设计产品的材料运用合理,制造工艺精湛,品质质量精良。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十、时间安排

(一)大赛作品征集阶段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完成参赛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大赛作品评审阶段
1.初赛。2021年7月中旬完成初评,由评审专家工作组确定入围终评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知申报者准备实物(或模型)进入决赛,参加终评和展示。
2.决赛。2021年8月中旬完成终评,由评审专家工作组向大赛组委会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三)大赛作品公示阶段
2021年8月下旬由大赛组委会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大赛颁奖及展示阶段
2021年9月,举行颁奖仪式。后期制作大奖赛作品集和宣传网页,并开展获奖产品的产业化对接、主题推广等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作方案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指导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2.市教育局负责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指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师生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3.市财政局负责大赛等相关资金保障支持。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参赛作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指导支持。
5.市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
6.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和获奖作品(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赛程各阶段的直播、转播等宣传相关支持。
(二)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机构、高校和个人积极参赛,并按要求组织参加颁奖典礼等有关活动。
各区县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和总工会等部门积极配合。
(三)各协办单位负责建设、维护第三届“齐鲁杯”工业设计大赛官网和网上申报、评选系统;赛事、颁奖典礼以及会展的物料、人员等保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提升宣传推介效果;推动设计成果市内外合作以及产业化转化。

十二、宣传方案

根据赛事流程,大赛宣传分为四个阶段:大赛启动、作品征集、评选评审、颁奖。
(一)大赛启动宣传
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大赛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作品征集与宣传
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平台展开宣传,对大赛进行推介,广泛动员参赛。
(三)大赛评审
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同时做好大赛获奖奖项网络公示工作。
(四)大赛颁奖
对大赛颁奖仪式和部分奖项获得者进行采访报道。
(五)后续宣传报道
市广播电视台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大赛获奖作品、单位、项目和设计者进行深度报道,通过大赛宣传淄博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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