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普法”标识设计方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7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938

 

普法工作是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普法标识不仅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品牌,更是区域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特别是“七五”普法以来,沈阳市法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对象、强化载体举措,普法工作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拓展,走出特色化、内涵化发展道路,取得扎实成效。

 

为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着力打造具有沈阳特色的普法品牌和法治文化,推进“八五”普法高起点开局,近期,沈阳市司法局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有奖征集“沈阳普法”标识设计方案。

 

2021年4月15日,“沈阳普法”标识有奖征集媒体发布会在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朱少飞向广大媒体详细介绍本次征集活动目的、要求及具体安排,并竭诚欢迎关心沈阳、热爱沈阳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参与,以优秀设计作品为沈阳普法贡献力量。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靳达宇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沈阳普法”标识设计作品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经初步评审、公众投票、终审评定环节,将评选出优胜奖1名和入围奖5名。

(相关征集信息敬请关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组织及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沈阳普法”标识

作品要求

1、“沈阳普法”标识应立足沈阳市区域特性或历史文化,紧扣“普法”主题,融合普法工作特色元素,充分反映普法工作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的突出特点和弘扬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奠基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独创性、感染力和传播力。

2、作品应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两部分。参赛作品图稿应为JPG格式、解析度应在300DPI以上,A4尺寸大小,需注明作品尺寸及标准色;文字说明应与标识设计需紧密对应、互相映衬、完整统一,精确阐释标识设计理念、内涵,控制在500字以内。

3、应征作品应保证完整性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参赛方式

1、所有参赛作品均采用电子稿件的方式递交。请将按参赛要求所设计的标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fazhizhilu@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沈阳普法标识”。

2、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拟设置入围奖及优胜奖(最终录用奖)

入围奖:总计5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与价值相对应的奖品)

优胜奖(最终录用奖):总计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评选方式及结果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与征集作品进行评选,于6月30日后在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电话通知获奖参与人员。

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可采取单独或共同参加方式;单次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但每名参赛者仅限投稿一次,多次投稿无效;投稿以参赛者姓名及住址确认,无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投稿。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作品,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录取先投稿者作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录用,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利;凡投稿者皆视为已同意本公告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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