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团委、妇联,各高等院校,各相关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安排部署,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等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激发湖北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动湖北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设5个大类(含7个单项奖,4个综合奖和1个特别奖)共86个奖项,具体如下:
各奖项最终设置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告为准。
(一)创意时尚生活类
1. 服装设计:包括服装和服饰设计,要求设计作品美观大方,各种文化元素与最新的时尚理念相结合,具有市场开发前景。
2. 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以湖北文化旅游资源为主要素材,体现湖北特色文化,宣传湖北旅游,并具备一定市场开发潜力的文创纪念品或广告创意作品(虚拟展示、视频、海报、招贴画、宣传册等)。
3. 文化遗产:以体现湖北历史底蕴和特色文化内涵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参考,从湖北各博物馆馆藏文物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选取设计元素进行创意设计。参赛作品要结构严谨、设计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贴近生活,实用性强,易开发应用,符合当代大众对文创产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
4. 生活辅助设计:以提高目标人群的生活品质或特定场景下的生活便利性为目的的产品设计,作品需具有文化内涵或在设计中引入文化元素。鼓励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可穿戴设备、游戏娱乐等智能硬件设计作品参赛。
(二)互联网服务类
互联网文化服务创意: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以文化内容为支撑,具备较强用户体验的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应用设计;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相结合的文化消费模式创新;文化传播与交流、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开发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领域“互联网+”服务模式的创新设计。
(三)创意需求类
1. 动漫创作:以视频动画为主要表现形式,制作的短篇或者长篇作品。动画时长短片不少于3分钟,长片每集不少于9分钟;漫画创作:以黑白或彩色漫画为主要表现形式,设计绘制的四格、短篇或者长篇作品。
2. 城市主题游戏设计:以湖北城市旅游景点为主要主题, 例如:昙华林、黄鹤楼、知音号、古琴台、武当山、神农架等等,围绕这些主题进行游戏开发。游戏开发引擎不限、游戏题材不限、平台仅限PC游戏和移动游戏,游戏需体现湖北旅游景点和特色文化,宣传湖北旅游,并具备一定市场开发潜力。
(四)综合类
最具市场潜力奖和最佳创意设计奖由大赛组委会从各单项金奖中择优评出。
(五)特别奖
长江学子创意奖由主办单位从外省和海外高校在校大学生参赛作品中择优评出。
1.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倡导积极的人生追求和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反对低俗媚俗庸俗。
2. 突出原创。参赛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设计作品,参赛作者(或团队)应为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人,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 具备一定的文化内涵或文化元素,与生产和生活紧密贴合,凸显文化与科技、教育、旅游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创新。
4. 网上报名阶段,所有参赛作品均需提供内含作品图片或视频的电子解说文稿(PPT),对设计(开发)思路、文化内涵、技术标准、规格、工艺、材料和市场前景(或社会效益)等进行说明。相关电子文档上传至大赛组委会指定报名系统或者发送到大赛办公室指定邮箱。PPT和样品中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或两者所在单位名称以及其它能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各单项参评材料其它要求如下:
(1)时装设计、文化旅游产品设计和生活辅助设计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设计图稿或作品图片(不少于3张)。旅游平面广告作品中的海报、招贴画作品均须装框或装裱(装框禁用普通玻璃,宜用透明薄膜覆盖作品表面),装框或装裱后的作品长宽度不超过160cm* 100cm,宣传册设计作品须提供印刷小样或完整的设计图稿。旅游视频广告一律为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MPG、WMV等),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生活辅助设计作品如未完成实物制作,需提供技术可行性分析。
(2)漫画作品需提供不少于5个版面的黑白或彩色画稿,以及不少于200字的故事内容梗概。
(3)动画片短篇作品时长不少于3分钟,长篇作品需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片花以及不少于300字的故事内容梗概,视频规格一律为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MPG、WMV 等)。
(4)短视频作品要求完整流畅,画面清晰,附字幕,横竖屏均可,视频画面不得有水印、台标、logo,要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必须提供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MPG、WMV等),视频时间为3分钟内。微电影作品,必须提供分辨率720p以上的标准格式文件(AVI、MPG、WMV等),时间长度不少于5分钟。
(5)互联网文化服务创意需提供完整的程序、程序使用说明和不少于3分钟的程序运行视频录像(720p以上的AVI、MPG、WMV等标准格式文件);模式创新类作品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策划方案、运营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或者其它相关设计文件。
(6)城市主题游戏中的应用程序类作品游戏作品提交需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内包括游戏介绍PPT、团队介绍和联系方式、试玩视频及完成度60%以上的demo;压缩包命名方式应为团队名称+游戏名称;评选原则上重点对作品的创意、美术、音乐、完成度四个方面,同时考虑作品在主题展示,细分用户,玩法突破,以及社会效应等方面的潜力;游戏作品应为原创。如有必要,参与团队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比赛发起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提交游戏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开发团队所有。比赛发起单位可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及相关的宣传品制作;用于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用于颁奖典礼、展览等相关落地活动。游戏作品中不允许含有色情、低俗粗暴信息、暴力等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全发展的信息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不利于社会良性发展的信息。
(7)文化遗产创意产品包括两大类:产品实物类(包括但不限于陶瓷、木艺、金属、漆艺、玻璃,创意艺术饰品、日用百货、益智玩具、文房用品等);平面设计类(作品要求具有较高的新颖性、独创性,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且必须提供表达清晰的设计理念和方案,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设计师本人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任何知识产权,未参加过其它大赛或在其它任何公开场合发表过,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如因参赛者的抄袭、侵权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大赛主办方有权在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所有的物质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形、元素、标识等,归相关博物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方所有,仅用于本次大赛设计投稿。所有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使用。
产品实物类参赛作品必须提供或实物或模型;平面设计类参赛作品必须提供设计图。参赛作品必须提交设计方案和设计说明,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创新点、制作工艺、材质等,包含作品所选取文化遗产设计元素出处、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细节图、结构图、外观尺寸等。设计方案和设计说明同时应提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8)上述要件中,参赛者如出于知识产权保护目的有特殊需求的可与主办单位单独联系确认。参赛者与大赛组委会间的相关知识产权协议参见《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管理办法》(鄂文化文〔2017〕116号)。其中,上述(7)项作品,发起单位可在评奖之前或之后对提交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发起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注册权和版权,可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印刷或出版等活动。
5. 参赛作品的署名作者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的以排名前3位记录。每个参赛作品的署名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人,超过1人的以排名第一记录。
6. 时装设计、文化旅游产品设计等参赛作品入围复赛后,须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作品设计实物,否则将视为自动退出比赛。如确实涉及成本或技术原因制作实物困难的,由参赛作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主办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参赛。
(二)参赛个人、团体和单位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湖北省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所提交的参赛作品按类别分别参与“创意时尚生活”、“动漫与微电影”、“互联网服务”、“创意需求”四个竞赛单元“最具市场潜力奖”、“最佳创意设计奖”的评比。本届大赛也欢迎外省和海外高校学子参赛,其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参加“长江学子创意奖”的评比。
3. 参赛团体和机构必须有在校大学生参与,其他主要成员为毕业不满5年的大学生。
4. 由上述第二项表述的人群成立的经营性单位或公司企业。
参赛实物作品送交(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作品征集地址(具体地址由大赛组委会通过大赛官网公布)。
大赛初评和决赛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开展,由主办单位从大创赛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复赛阶段专场赛采用“3 + 3”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展示3分钟(微电影、动漫和广告等视频类作品按实际制作时间计算)、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
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创意项目的文化内涵、创意设计、科技含量、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主办单位根据分数按每个分类设立的奖项数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
(一)在作品公示期间,如发现参赛入围、获奖作品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的,可以向主办单位举证、举报和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2768892325;邮箱2931669@qq.com)
(二)被投诉或举报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审议。如确认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同时将该参赛选手资料记录在案,三年内禁止参加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一)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获奖作品将获得大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奖金。
(二)主办单位将为比赛的优秀作品提供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导,优质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平台免费入驻、创业辅导培训和产权交易、优先推荐签约等服务,为优秀作品提供风险投融资渠道。
为便于开展具体组织工作,主办单位决定成立第七届湖北省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323室
大赛参赛作品投送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3号光谷芯中心魔方大楼2-07栋,裴小虎(13797508044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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