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
承办单位
海峡导报社
厦门启达台享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海峡两岸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
“创响中国”福建省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站
厦门越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参赛资格
3.可团体报名或个人报名,允许创作者来自不同参赛单位的组合,团体报名人数以5人为上限,且需指定1名代表与主办单位联络。
参赛作品说明及参赛要求
设计主题
作品内容及要求
格式要求:提交展示图1张,且为
- 800mm * 600mm的竖式幅面
- JPG格式
- 300dpi 分辨率
- 大小不超过5M
“海”logo使用注意事项
3.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注重整体效果。
参赛方法
赛程安排
2.受理申报:
参赛者在11月310日前提交报名表与延展创作的吉祥物IP形象。
3.专家评审:
11月,由专家组根据入围者提交的资料、作品及讲解情况,最后评选出获奖名单。
4.颁奖仪式:
12月举办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将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
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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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海派创意设计王三等奖:5千元(1名)
2.奖金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税。
参赛者须知
3.获奖作品如参与相关展览,获奖团队须配合活动宣传,同时出席授奖并解说作品设计概念。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主办单位协商解决。
4.参赛者应确保其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主办单位接到相关投诉,经核实后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如在奖金颁发后发现相关情况的,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获奖人员退还奖金,并赔偿主办单位因此支出的费用。
5.参赛者确认,如参赛作品获奖,主办单位给予的奖金已包含著作财产权转让费,参赛者领取奖金后,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归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所有。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有权结合各活动对参赛作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设计系列文宣品、广告品,并展示于展览会场、媒体网络、报刊杂志、各相关网站等宣传渠道、发表、出版、营销等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未获奖作品,可修改设计稿后作个人其他使用,但不享有本次比赛“海”logo的使用权。
6.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所有。
7.除本征集启事的奖金外,主办单位不再向获参赛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参赛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参赛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收益。
8.本活动如因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时,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本活动。
9.参赛作品需通过网上提交,主办单位保留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于大赛相关事宜的解释权。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特别声明
2.获奖作品版权归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所有,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有权对获奖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制作发售等。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参赛者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利筛选出不符合参赛精神,或任何攻击性言论字眼的报名提案内容,且不予以该报名作品参赛。
(二)争议处理
1. 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产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2. 如果参赛者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大赛主办单位可以从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 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一旦投稿,即视同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主办单位有权选择按本启事规定执行或与参赛者另行签订协议履行。
大赛报名表等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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