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8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588

在濮阳市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关键时刻,为引入新经济、新业态,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三大三专”产业向高质量、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升级,助推“濮阳制造”向“濮阳智造”转型,濮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项目。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位于濮阳市华龙区建设东路南、马颊河西(原中原油田中心库东区),占地52.3亩,分新里、旧里两部分,其中旧里部分是按照“保留城市记忆、修旧如旧”原则,对中原油田中心库旧仓库进行改造提升。为更好地展示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的概念和形象,彰显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以更直观、更简练、更易记的方式,提高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知名度和影响力。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征集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30日评选期: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4日

结果公布:2022年9月5日

二、征集范围

所有自愿遵守本征集公告和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方案。

三、作品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1.形象标识(LOGO)设计内容应综合考虑城市规划、设计美学等元素,符合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发展定位,将地方历史文化底蕴与工业设计潮流有机融合。

2.形象标识(LOGO)要求寓意深刻,健康向上,时代感强;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简洁,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推广,适用于项目形象推广、办公用品、环境布置、印刷品等使用。

3.设计稿应提供一个文件夹,包含AI或PSD源文件一个、JPG文件(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一个、形象标识(LOGO)创意文字说明word文件一个。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包括图样尺寸、比例、颜色、寓意等内容;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每位参与者可提交2个或以上作品。

(二)吉祥物

1.吉祥物应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广泛的吸引力,能够体现濮阳历史、文化、特色等。

2.吉祥物设计要求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延伸、延展性良好。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易于与相关产业融合,具有开发潜力。

3.吉祥物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正下方。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字。

4.吉祥物设计方案要求提供作品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为300 dpi,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值;提供设计稿源文件(如AI格式、PSD格式等)。

5.应征者应提交不超过500字的作品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设计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四、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于2022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投稿:

1.每位应征人(单位)在提交的征集作品邮件标题上,请注明“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字样。

2.征集单位: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邮寄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444号中原银行大厦14楼综合部   邮政编码:457000

4.联系人:
刘  冲 18239356369    0393-8880899
李金城15239370077    0393-8880811

5.电子邮箱:pycftjtgkzj@163.com

五、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审、指导活动有序开展。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

六、奖励办法

1.评选出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采纳相应作品为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标识;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2.评选出吉祥物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采纳相应作品为濮阳工业设计创意中心吉祥物;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0元。

七、有关要求

(一)投稿作品应符合内容要求及设计要求。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等违反上述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奖金,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其后果由作者承担。投稿作品应积极向上,作品不得出现任何涉嫌歧视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二)投稿作品著作权、专利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作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作品产生任何侵权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本人承担。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创作作品,获奖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权)、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申请权)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得、享有且所适用法律不禁止转让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自动无偿由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应征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载体(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中使用应征作品。申报者同意并确认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无需标明申报者的姓名或名称。中选作品中的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最终名称。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三)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保留设计稿件以供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作者需要保留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矢量源文件等设计稿件。获奖者须提供相关源文件供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评选结束后与获奖者联系,进行源文件交接。

(五)形象标识(LOGO)、吉祥物注册由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含有偿、无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应征者填写表格附件2:濮阳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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