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省“瑰宝传承”戏曲文化创新创意大赛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2703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瑰宝传承”戏曲文化创新创意大赛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三)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让独有的戏曲文化融入生活,有效提升广大学生对戏曲文化的认识度,现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戏曲文化创新创意大赛。

(四)参赛对象与要求

全省普通高校在读本、专科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各学校的相关部门组织本校审核、选拔和报名工作。

(五)竞赛内容与要求

本次竞赛分为四个组别:

1.戏曲文化优秀创新案例;

2.戏曲文化学术论文竞赛;

3.戏曲艺术表演;

4.戏曲文化创意设计。

各组别具体内容及要求:

1.戏曲文化优秀创新案例

1.1竞赛内容

戏曲艺术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等方面起到了强大的支撑作用,是高等学校美育教育中的重要一环。因此,优秀案例中应梳理、总结、凝练在改革实践中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序号 专题内容
1 高校戏曲文化的艺术传承与创新
2 高校戏曲文化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3 高校戏曲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4 高校戏曲文化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效果
5 高校戏曲文化传播推广的问题与对策
6 高校戏曲公共艺术课程建设
7 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1.2竞赛要求

参与人员:每个项目负责人1人,参赛人员2人,每个学生至多参加一个队,每队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8000字。

格式要求: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2.戏曲文化学术论文竞赛

2.1竞赛内容

围绕大赛主题,以戏曲文化为导向,自行拟题进行论文写作,题目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等特点,论文内容严谨,主题清晰,观点鲜明,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创新性,能够反映当代主流价值观和戏曲艺术的文化精髓,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

2.2竞赛要求

参与人员:每篇论文可以提交3名学生作者,按照实际贡献程度进行排名,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摘要: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外文摘要,关键词。

正文:不少于五千字。引用他人资料要有标注。正文内容应该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书写工整。

结论:论文的结论应当准确、完整、明确精炼。但也可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设想和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参考文献:按引用文献的顺序,列于论文末。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页码。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月,页码。

格式要求:页面设置要求:纸型:A4;上、下、右页边距2厘米,左页边距2.7厘米;字体:宋体;字型:小四;字间距:标准;行间距:23磅;段落标题编号顺序:一、(一)、1、(1)、①,段落标题部分的设计可酌情调整。

3.戏曲艺术表演

参与人员:参赛人员根据表演剧目要求与特点设置人数,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戏曲艺术表演组包括戏曲节目、器乐演奏、戏曲舞蹈、跨界融合的表演形式均可,具有一定创新性。

3.1竞赛内容

戏曲剧目节目:戏曲不同剧种的表演剧目或节目

戏曲器乐演奏:戏曲器乐独奏或合奏

戏曲舞蹈:舞蹈表演中融合戏曲元素的剧目

跨界融合表演:表演形式内容需结合戏曲元素

3.2竞赛要求

戏曲节目:人数不超过12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器乐演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戏曲舞蹈: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跨界融合表演:人数不超过12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曲文化创意设计

参与人员:每个项目负责人1人,参赛人员2人,每个学生至多参加一个队,每队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4.1竞赛内容

(1)静态设计:平面设计包括海报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插画、漫画等;环境艺术设计包括园林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绿化设计,城市雕塑,商业用地环境规划等室外设计。家装设计,建筑内部设计等室内设计;染织服装设计包括印染、纤维、针织、服装及其它服饰类等;舞台美术设计包括舞台设计、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等;雕塑作品包括:泥雕、石雕、根雕、玻璃钢雕塑或者陶瓷雕塑等;产品设计包括传统工业和现代科技产品设计,即有关生产、生活、运输、交通、办公、家电、医疗、体育、手工艺等领域的设计作品。

(2)动态设计:视频类(微电影、短视频、纪录片等),动画类(二维、三维)等。

4.2竞赛要求

(1)设计类作品主题内容要求:作品要健康向上,充分展现大赛主旨,紧密围绕大赛主题进行创意设计与制作。

(2)提交作品形式、格式等要求:

静态设计作品:提交电子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规格A3(420×297mm),分辨率300dpi,同一作品不得超过3张页面,单个文件不大于5MB。

动态设计作品:视频类(微电影、短视频、纪录片等)提交格式: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0MB,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动画类提交格式: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70MB,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以上画面宽高比为16:9,且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画质清晰,片头中需显示参赛作品名称,但不可出现创作者相关信息。

二、竞赛规则

(一)评奖原则

评奖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知识、能力、素质的专业应用能力为中心,强调作品与主题的相关性、原创性、专业性、创新性、严谨性、质量性等特点,突出作品的内涵与核心价值。

(二)评审方式

1.省赛:高校自行组织竞赛产生本校参加省赛的作品。

2.形式检查:竞赛的赛务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检查。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对报名分类不恰当的作品限期予以纠正。

3.作品分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分组,并提交网络评审专家组进行初评。

4.专家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网评。每件作品至少指定3-5名专家进行评审。

5.专家复审:大赛评比委员会对网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6.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在评审结束后,名单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奖项设置

1.竞赛学生奖:各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具体比例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报名参加省级竞赛类别全面、参赛数量高、竞赛成绩优秀的院校。

(四)竞赛环境和设施

竞赛采取线上评审的形式,线下活动场地:沈阳师范大学(视情况开展线下活动)。

(五)组织形式

1.大赛组委会

2.评审委员会

3.监审委员会

4.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2022年11月7-8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学校推荐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

作品上传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

报名方式: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线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需另外放到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文件以“参赛单位-姓名-组别-项目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72156526@qq.com。

所有参加比赛的高校需指派一名赛事负责人并及时加QQ群:893876010。

四、其他

1.各组别上传作品时,作品内容不能显示个人信息,需要隐去包括所在学校、专业、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2.各类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能够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色情、暴力等因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识形态与政治观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符合民族价值观、公共道德价值,不侵犯他人权益。

3.如参赛作品有抄袭、剽窃、造假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4.对本次大赛细则、参赛作品著作权承诺书产生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5.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全部获奖作品,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发现作品剽窃、造假等不良行为,取消其获奖资格。

6.鼓励原创作品,保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7.各参赛学校需要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提交的报名表、汇总表需加盖所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8.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9.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赛相关补充说明或公告。

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

联系人:吕博 电话:159040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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