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三届榆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8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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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充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强化地理标志性设计建筑,培育壮大供销合作特色产业,推广榆林文化旅游商品,市委宣传部决定举办“文化赋能城乡创意振兴未来 ——第三届榆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宗旨
本届大赛依托榆林丰厚的文化资源,挖掘特色文化元素,架起榆林市文化旅游资源与全国优秀设计师的合作桥梁,深化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加速成果转化、孵化文创企业,为全面提升榆林文化产业竞争力而蓄力。
二、大赛主题
三、大赛原则
大赛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彰显榆林文化、服务本土企业、注重成果转化的原则;坚持自由创作与专项命题创作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2.承办单位
榆林传媒中心
3. 战略合作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供销合作社
4.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工信局、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文旅公司、榆林旅投公司、榆阳区文投公 司、神木文旅公司、靖边文旅公司、榆林市文化产业联合会、榆林市好产品进出口协会
5.法律顾问单位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6.媒体支持单位
中国网、中国双创网、陕西日报、陕西网、陕西广播电视台、榆林日报、榆林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阳光报、陕西农村报、西部法制报、各界导报、西北信息报、农业科技报、文化艺术报、陕西科技报
7.新媒体支持平台
榆林发布客户端、榆林网、榆林同城、腾讯大秦榆林、 搜狐网、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抖音、快手、一直播、榆林 日报微信公众号、榆林TV 微信公众号、榆林网红直播加视频宣传
8.金融支持单位
长安银行
五、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高校规划设计类相关专业的教师与学生,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热爱文化创意设计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单位和个人名义报名,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六、作品征集
本届大赛共分为四条赛道,分别从榆林礼物(含专项命题)、“我爱榆林”城市雕像与景观小品设计类、榆林农特产品区域品牌设计类、美丽乡村景观设计类等范围进行征集; 四条赛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场转化度、城市代表性、地理标志性为主要征集点。
赛道一: 榆林礼物类
依托榆林城市文化IP,创作便于市场推广营销的“伴手礼——榆林礼物”作为城市的灵魂和化身。为全面推进榆林市文化旅游的创新能力,全力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征集要求
依托榆林及各县市区的文化内涵,打造属于自己的文创礼物。作品的立意、工艺、外观或用材等有一项要含有榆林 文化元素;产品背后有自己的故事,对受礼人有独特寓意; 从创意、落地、到打样成品,设计作品在追求图形、图案、结构、造型美感的同时,并具备场景应用、批量生产的可能性,具有城市印记的故事性。
(二)征集内容
设计与实物均可,优先实物。重点以有场景应用、便于 市场营销推广,具有一定特殊含义,能够起到代表榆林文化 的礼物产品。
以榆林市的自身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的资源优势,倡导“绿色、创新、简约、实用”的理念,挖掘当地人文地域特色文化,汇聚更多创意,开发具有集速食性、养生性、地理标志性、纪念性、便携性于一体的农特产品,优先于榆林市现有的“一村一品”农特产品为主要对象。
本赛道专项征集在初代农特产品的基础上再开发、再升级、再创意的农特产品,依托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征集农副产品类、酒类、茶叶、水果、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进行参赛,并以能否直接成果转化程度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 名 ) 奖 金 3 万元(含税)
二等奖(1 名)奖金各 2 万元(含税)
三等奖(2名)奖金各 1 万元(含税)
赛道二:“我爱榆林”城市雕像与景观小品设计类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向社会征集一批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榆林城市与 乡村文明新风尚的城市雕像与景观小品设计类作品。
1.参赛作品设计要本着美观、安全、节俭、耐用的原则,在体量、光度、材料和色彩等方面符合所命题的公园、 广场、乡村等总体布局要求,体现特色鲜明、内涵深刻、创意新颖、设计精美、易认易记的要求,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概括力、感染力、亲和力与时代感。
2.要把榆林历史、地理、人文等地方元素,科学自然 地融入设计,突出艺术欣赏性和视觉感染力。
所有参赛者需提供作品设计稿,要求效果图或像素不低 于2400×1800 的彩色图片,含正面、背面及内侧等不同视角的效果或彩色图片 4 张,并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尺寸、 材质、创意文字说明等五方面的信息,同时报送电子版 (“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
赛道三: 榆林农特产品区域品牌设计类
立足于榆林特色,以“榆字”品牌IP农特产品为创作对象,内容主要有:IP定位、品牌名称、品牌徽标(logo)、品牌标语(slogan)、品牌产品包装、品牌海报、品牌推广方案等。
参赛作品要求必须原创,表现形式健康、朴实、有内涵,充分体现榆林市现代农业及特色产业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设计感和实用性,图案及内容简洁通俗易辨识、口号朗朗 上口易传播。在产品整体营销战略思考的前提下,对其品牌包装视觉设计、创作,力求榆林农特产品的品牌内涵、视觉形象、市场认知度得到全面创新提升。
赛道四:美丽乡村设计类
围绕乡村振兴需求,重点以农业文化遗产、乡村非遗、田园景观等传统优秀乡土文化为素材的创作,使乡村景观与乡俗乡情相结合,为传统村落保护和新村建设提供方案,具有可落地性。
作品征集范围包括村庄规划、乡村景观、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美丽庭院、农田大地艺术、乡村非遗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景区、乡村生态景观等设计,以及乡村博物馆、村史馆、阅览室、科普研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设计。
七、奖项设置(含税)
总奖金共计40万元(含税),整体大赛专设金骆驼奖 (1 名 ) 奖 金 5 万元,同时根据每类赛道赛项均设有一、二、 三等奖分别对应相应奖金与获奖名额,每项赛事均设有“最 佳创意奖”与“成果转化奖”2个单项奖各 10 名,奖励价值为2000 元的奖品。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项有关规定,获得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偶然所得,均需缴纳相应税费,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具体奖金发放与纳税由承办方根据当地税收法代扣代缴。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设计原则上主要以榆林文化元素为主。设计应有鲜明的榆林地域特色,充分体现文化内涵和信息, 结合榆林人文、历史、民俗特色进行创意设计,作品的题材、材质、工艺不限。
(二)参赛作品须为自主开发、设计和生产的原创作品。曾经参加过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三)参赛者须保证作品不会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肖像和名誉权等。如发生上述问题,将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对方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 的损失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所有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方与承办单位对投稿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
九、作品要求
实物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新闻大厦联系人:李玲 17792100911
(二)作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免费报名),参赛 者须登录比赛官网下载报名表,并依规定提交相关数据、设计说明(阐述创意理念与设计方法)及作品设计稿,按类别上传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
(三)参赛者须填写并上传《参赛报名表》、参赛作品照 片不少于 5 张。参赛作品照片须有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照片电子文件须为JPG 格式,彩色 300dpi(像素/英寸),A4 纸尺寸,大小不超过3M。
策划方案类需说明(创意策划、设计思路和设计亮点等),设计说明等文字以DOC或DOCX格式提交,图片、图纸等以JPG 格式提交,参赛者应根据作品的参赛内容采 用相应的表达方式,形式不限、图纸比例自定,投稿文件包中含AI或CDR矢量图格式文件及JPG文件,要求画面清 晰,图案不低于 600×800 像素, 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十、大赛时间安排
(一)启动发布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
(三)组织评审:2023 年 2 月份(根据疫情情况待定)
(四)大赛颁奖:2023 年 2 月份(根据疫情情况待定)
十一、其他
1.适合就地转化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当即对接单位、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意向签订。
2.参赛者有意向对参赛作品进行自主成果转化的,由大赛组委会创业孵化小组进行积极对接并推荐。
3.无法立即进行转化的获奖作品,可以进入榆林市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库作品库,文创作品在榆林、乃至全国各地,如果同类展览、推介中,享受优先推荐。
4.获奖作品的参赛者,可以进入榆林市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库人才库,参赛者在榆林当地企业和政府中,可以享受人才优先推荐,并可以优先入住榆林传媒中心蜂巢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获得办公创业环境资源。
5.专项赛道获奖作品,有机会纳入榆林农特产品大礼包项目,该项目由组委会市场部积极对接各大单位、企业进 行扶贫采购,实现成果转化、助农扶贫、乡村振兴、美丽乡 村四位一体新战略,并同时积极对接相关政策,争取榆林助 农扶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象店落地,加速人才、企业、项目孵化,实现成果展示。
6.为获奖文化类企业给予信贷规模倾斜及利率优惠, 协调文化类企业融资贴息问题,与文化产业类基金建立“投 贷联动”机制,为优质文化类企业开通贷款“绿色通道”。
(二)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标志使用权、奖金等。
2.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三)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
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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