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宣传部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
湖州南浔墨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
征集对象
面向南浔区内外从事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设计和开发的个人、团队或企业;热爱创意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将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设置(注:所有获奖奖金均为税前)。
旅游商品类设一等奖1个,奖金15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8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3000元;优胜奖10个,奖金1000元。
文创产品类设一等奖1个,奖金15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8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3000元;优胜奖10个,奖金1000元。
作品要求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体现南浔特色,具有一定的时代文化内涵、良好的艺术品位和当代审美情趣。
2.参评旅游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应是具有南浔本地特色,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商品。(具体类别请在文末扫码查看及下载)
3.文创产品可以是成品、样品或设计方案,以实物产品为佳,每件(组)文创产品应附上设计说明,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创作理念和应用场景等(500字左右)。(具体类别请在文末扫码查看及下载)
4.单件作品提交图片不少于3张,要求体现作品全景和多角度细节,尽可能展现作品原貌。平面设计和产品设计效果图要求300dpi,CMYK模式,图片大小1-3M,存储为JPEG格式。
注意事项
1.文创产品参赛作品可以单位、个人或团队名义进行申报,非南浔区注册企业也可参加。职务作品、集体创作的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需征得所属单位授权同意。
2.旅游商品参赛单位需为南浔区注册企业。一件作品只可报名文创产品或旅游商品其中一个类别,不可重复投报。
3.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最多不超过5件,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已在历届各类省级以上大赛(评选)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已在首届“水晶晶南浔”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暨文创产品设计大赛获奖的作品,未经改造提升的不得参加。
4.参赛作品请按参赛类别填报申报表、承诺书,并拍照上传至今日南浔客户端。申报表初审后将确定参赛实物作品,收到通知后将实物作品邮寄至湖州市南浔区未来广场南浔区融媒体中心23楼,联系电话:301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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