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兴安岭上兴安盟
二、活动时间
(一)启动征集。2023年1月19日—2023年3月31日
(二)评选推荐。2023年4月
(三)公示展示。2023年5月
三、创作要求
以展现兴安盟总体形象为目标,从生态资源、人居环境、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进行设计,讲述兴安盟故事、展现兴安盟图景。作品需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和思维创新性。
四、活动对象
全国高校在读、正常注册的学生;对创意设计感兴趣的社会人士均可参加。
五、征集类别
(一)平面创意设计类
a. 作品形式:海报、组图、卡通、漫画、画册、UI设计等视觉传达平面设计类。
b. 作品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创作要求进行创作,同时要具有创新性。
c. 请妥善保存作品源文件,所有获奖作品届时必须提交源文件用于展示、影印、出版等;源文件必须进行分层,分层需要将不同元素区分,其余必要的分层效果参赛者可以自行处理。
(二)文化创意产品类
a. 作品形式:各类文创产品,不限于服饰、文具、生活类、收藏类等。
b. 作品要求:围绕活动主题展开发散性创意思考,体现文化、艺术、创新等方面的融合。
c. 参赛作品需提供设计图、效果展示图;3D建模作品需提供源文件。
(三)数字文化创意作品类
a. 作品形式:运用新创意、新技术、新手段,设计创作出常见的通货文化产品、特色的成熟工艺产品、虚拟IP及表情包、“元宇宙+”设计、数字藏品、交互设计(APP、电子出版物等)。
b. 作品要求:
1.具有文化性。注重作品对兴安盟文化元素、地标、景点、名人等的应用,突出兴安盟地域文化特色。
2.具有创新性。符合现代生活美学,既体现传承传统文化,又体现时代艺术特征。
3.具有市场性。迎合市场需求,突出特色塑造和实用功能。
c. 具有务实性。将作品的落地转化作为着力点,确保后续数字产品研发、打样、生产的操作性、可行性。
六、作品要求
1. 作品形式:手绘图(需扫描后提交电子版)、电脑设计效果图、实物照片均可。
2.作品规格:网上投稿作品图片/照片长边尺寸不低于1024像素,最佳质量JPG格式,图片/照片分辨率为300dpi。提交的图片/照片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不同视角、尺寸等效果,每件/套作品提交的图片/照片数量不超过8张。入选作品,将及时调用原文件(JPG、TIF、PSD和AI),以便展览出版。
3. 作品附件:每件参赛作品应附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要求在200-300字之间,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寓意。设计说明不得出现在设计图片/照片中。
七、报送方式
1. 参赛人可登录“魅力兴安APP”,下载参赛报名表、参赛承诺书等相关参赛资料。
2. 报名需提交资料,将填写好的参赛报名表、参赛承诺书电子扫描版,设计作品电子版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同时备注“2023年兴安盟文化创意大赛+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评费(报名表见附件)。
3. 本次活动成立组委会,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03室),联系电话:0482-8267611
活动唯一报名邮箱:xinganmeng365@163.com
八、奖项设置
(一)常规奖项
金奖3名,奖金5000元
银奖5名,奖金3000元
铜奖10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
(二)特殊激励
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所设计产品实物或纪念图样;获奖人员后期将入选兴安盟文创大赛“青训营”计划,由国内美术设计类专业导师带队,赴兴安盟采风。
九、评审程序
1. 由专家组筛选出每类入围作品50-60个。
2. 在“魅力兴安APP”公布入选名单,开展网络投票,选出网络人气奖3名,直接进入“青训营”。
3. 投票结束后,结合专家评审,由主办方联合投票选出最终奖项。
所有获奖作品将用于兴安盟域牌形象推广使用。
十、相关要求
1.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和范围,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设计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有抄袭行为和侵犯著作权、肖像权的作品,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选与获奖资格,收回各项奖励,并由参赛者本人自负法律责任。
2. 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得标注部门单位、院校专业、实名化名等信息,不得出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 所有参赛作品须下载(电子)表格文件填写有关事项,与作品一同发送,供评比和出版。此次活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稿。
4. 同一参赛者参与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套)。团队参赛的,同一件(套)作品只填报一次,须在报名系统中列出所有作者的名字并按贡献排序,每件(套)作品的作者不得超过5名,团队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5. 对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方将与作者签订版权使用授权书。主办方拥有出版,制作工艺纪念品(产品落地允许微调设计)和展示的权利,用于官方宣传以及公益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用于商业目的使用的,主办方将与作者商议版权使用相关事宜。
参赛作品不退还,并且主办方拥有互联网平台永久展示权。(参赛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参赛者留有备份)
6.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如投稿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作为废稿处理。
7.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若有任何变动,以主办方发布信息为准。
附件1:“兴安岭上兴安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团队)
附件2:“兴安岭上兴安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个人)
附件3:“兴安岭上兴安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承诺书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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