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学院创意杯”和2023年度“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8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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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我省广告设计人员凝聚创新力量、提升创意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第十三届“学院创意杯”和2023年度“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本次活动由山东省广告协会、烟台大学承办,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广告协会协办。现将作品征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范围

“学院创意杯”广告大赛征集全国各有关院校在校师生2022年9月1日后创作且未参加过其他大赛的原创广告作品。

“泰山杯”广告大赛征集广告企业、广告主、媒体单位2022年9月1日后创作的商业类广告作品。

征集广告产业与山东“十强产业”“好品山东”深度融合发展的成功广告作品,评价公布十大广告品牌营销典型案例。

二、作品规格及报送要求

(一)作品规格

大赛作品分为:视频(包含影视广告、短视频)、平面类(包括户外、摄影)、音频类。

1.视频类:作品格式为MPEG4或MPEG2,时长不超过120秒(短视频时长限8分钟以内)。“学院创意杯”大赛短视频需有故事情节及人物角色,以展现校园风貌、校园生活、校园形象等为主。

2.平面类:报送作品尺寸为29.7×42(cm),作品电子版存储格式为jpg,不低于300万像素,色彩模式CMYK、RGB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3.音频类:作品格式为MP3或WMA,时长不限。

(二)报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分为单件作品和系列作品,内容相关联的2幅(条)以上(含2幅、条)作品属于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参加评选。每人每类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视频、音频、平面类作品由参赛本人或者组织单位负责人直接报送上传作品至大赛官方评审系统。

三、奖项设置

“学院创意杯”“泰山杯”两项大赛分别设金奖10件、银奖20件、铜奖30件和优秀奖若干件。铜奖以上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对为大赛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作品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

(二)报送方式

参赛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大赛评审系统上传作品。具体报送说明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请关注山东省广告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dsggxh.cn/或者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广告协会”。

作品征集咨询电话:

山东省广告协会     0531-82623093

魏  锴             15650017209

张  娜             15552545000

五、有关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规范等要求。

(二)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编辑出版发行,有权在有关媒体、山东省广告协会官网使用。

(三)各地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大赛的组织保障,各院校可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作品进行专题指导并初选,确保参赛作品质量。各市广告协会负责各市广告作品的征集组织工作。

(四)获铜奖以上作品,将择优在省市媒体和有关展会上予以展播展示。“泰山杯”广告大赛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长城奖”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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