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九届全国插画双年展征集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3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8182
征集日期
专业组 18周岁以上 学生组 16周岁以上高中专及高校在校学生
A 出版物类 出版物内使用的插画。如书籍、期刊、封面内页、科学插图等载体的插画应用。
B 商业应用类 已商业应用的插画。如用于商业广告、企业形象、ip潮玩、产品、服装、空间、包装等领域的插画应用。B1.IP潮玩类
B2.商业品牌类(广告、海报应用等)
B3.产品、服装、包装类
B4.空间延展类
C 新媒介应用类 在互联网、游戏、交互界面、影像、动画的插画应用。C1.游戏类
C2.UI交互类
C3.影像动态类
C4.新媒体应用类(表情包,社交媒体图画等)
D 自由创作类 未发表、未商用的个人原创插画作品。
E 主题奖 商业机构、艺术机构联合发起主题类作品竞赛。
* 主题奖将陆续单独发布征集启事,各位参赛者可保持关注深圳市插画协会官方媒体渠道
说明:* 参赛类别A、B、C类为已出版、已发表或已商用的作品;
* D、E为未发表、未应用的原创作品;
* ABCD类作品除已出版及商业应用外的作品,未商用作品可重复投递至E类;
*如无特殊说明,所有参赛类别不接受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参赛;
1. 符合专业组/学生组规定的中国公民(E类不限制国籍)。2.参赛作品应确保系原创内容,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无素材、创意剽窃行为(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参赛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ABCD类组别奖 金奖:专业组1名/学生组1名;证书、奖杯
银奖:专业组2名/学生组2名;证书、奖杯
铜奖:专业组3名/学生组3名;证书、奖杯
评委奖:若干;证书、奖杯
优秀奖:若干;证书
入围奖:若干;证书
指导教师奖:若干;证书
组织机构奖:若干;证书
* E类主题奖所含金银铜各奖项将陆续跟随征集启事发布,请关注深圳市插画协会官方媒体渠道
1.盛大颁奖典礼 ● 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将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 金银铜奖及评委奖作者受邀出席颁奖典礼,与来自全球插画行业的顶级大咖嘉宾面对面交流合作;
● 入围及以上获奖者获深圳市插画协会入会免审资格(专业会员免作品审核)。
2.作品集出版 获奖作品将收录至《第九届全国插画双年展》图录出版。
3.国内外巡展 ● 获奖作品将正式展览展示,包括参与国际性展览的平行展、全国巡展及海外巡展;
● 有机会参与深圳市插画协会举办的各类别获奖作品专题展览。
4.获奖者个人品牌持续曝光 ● 除深圳市插画协会官方媒体渠道以外,CIB9与超过50家主流媒体建立覆盖不同行业和渠道的媒体推广;
● 持续跟踪报道作品征集、高校路演、作品评选、获奖公示等关键节点,对获奖者及作品进行曝光,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
评审时间 初审:2023年12月1日-10日
终审:2023年12月10日-20日
评审结果公布:2023年12月20日-30日
评审结果公示:15天
* 评审委员信息后续将在深圳市插画协会官方媒体公布。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是否入选、获奖、取消参赛资格、将作品重新归类拥有最终决定权。
1.作品创作时间 2021年12月之后已发表和未发表作品可同时参赛。
2.作品形式 平面或立体、单件或系列不限。每人限6件作品以内,多幅系列作品视为1件。
3.作品提交注意事项 A.请通过手机移动端进入“插画加”微信小程序并完成在线注册;
B.按照参赛平台提示,参与报名并完成上传作品及填写作品信息,完成作品提交;
C.组别:按照专业组、学生组进行作品投递,如多人或团体完成,请填写团队信息,学生组投稿者请写明指导老师及所在学校;
D.类别:作品提交时请按作品内容进行参赛类别投递,已发表注明刊载媒介,已商用请写明客户;
4.作品提交规格 A.电子文档作品幅宽控制在2000像素以内,大小10M以下,RGB格式;立体作品提交照片;视频作品除上传平面图片外,还需在作品介绍处提供mp4或mov格式下载链接;
B.单幅和系列作品均需注明作品名、作品介绍(注:必需中英文);
C.系列作品图如超过10张,必须拼接为上下形式的长图上传;
D.作品初审入围后,通知获奖作者提交大尺寸输出文件或原件至组委会,用于展览和出版。
5.在线报名参赛 微信小程序搜索“插画加”进入赛事页面提交
* 本次活动免费报名,采用线上投稿方式* PC端仅供浏览,请通过插画加小程序报名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1. 参赛作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作者应确保参赛作品系原创内容,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无素材、创意剽窃行为(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参赛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参赛作品产生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参赛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有权直接取消作者及作品的参赛资格;如获奖作品存在侵权情形的,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金、获奖证书,并在大赛官方渠道上予以通报。
3.如无特殊说明,大赛不接受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参赛,一旦发现未经注明的AIGC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直接取消该作者及作品参赛资格。
4. 参赛作品应传达正面积极向上的信息,不得包含政治敏感题材、暗黑题材、任何不恰当的、诽谤或诽谤性的、骚扰性的、辱骂性的、威胁性的、有害的、粗俗的、宗教亵渎的、过度暴力的、种族歧视的、民族歧视的或其他令人反感的或淫秽的、色情的、淫邪的内容;不得包含对他人或动物造成伤害的内容,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5. 参赛作者同意竞赛组织方有权自行决定参赛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的范围和方式; 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参赛作者同意主、承办单位拥有其参赛作品的展览权、出版权、传播权,主、承办单位可以在大赛及大赛成果展示期间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不另付酬。
6. 参赛提交实体作品的,实体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作者自留备份。如作品系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作者同意并标明合作作者姓名。
7. 参赛作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以上赛事规则条款,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指导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 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发展办公室 /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办单位:全国插画双年展组委会 / 深圳市插画协会
支持单位:东京插画师协会 / 意大利插画师协会 / 日本《illustration》杂志 / 澳门插画师协会 / ALILI ART / 卓上设计
支持院校(按拼音字母排序):澳门理工学院 / 北京服装学院 / 东华大学 / 广东科技学院 / 广西艺术学院 / 广西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 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 桂林旅游学院 / 贵阳学院美术学院 /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惠州学院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吉林艺术学院 / 集美大学艺术学院 /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同济大学设计艺术研究中心 / 岭南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 鲁东大学艺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 / 南京艺术学院 / 宁波大学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山东艺术学院 / 山西大学艺术学院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 上海理工大学 / 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 深圳技术大学品牌研究中心 / 深圳职业技术学校 / 天津财经大学艺术学院 / 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 武汉大学万林艺术博物馆 / 西安工程大学 / 西安美术学院文创教学中心 / 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 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云南艺术学院 /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 郑州大学美术学院 / 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
支持媒体:深圳特区报/ 深圳商报/ 晶报/ 南方都市报/ Shenzhen Daily/ 网易/ 读特/ 深圳晚报zaker/ 读创/ 深圳晚报/ 晶报APP/ 雅昌/ 腾讯新闻/ 晶报报纸版/ 香港商报/ 深圳新闻网/ 视觉中国/ 网易LOFTER/ 视觉同盟/ 中国设计之窗/ 今日头条/ 新浪网 / 小红书
官方网站:www.sia-org.com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插画协会
办公QQ:1141623743
办公邮箱:contact@illusplus.com
办公电话:0755-83746161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古城梧桐街18号深圳市插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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