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首届忻州文创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7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5202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会议精神,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发展,充分挖掘我市丰富的文旅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富有特色的“忻州礼物”品牌,做好优秀设计的产业化转化,助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决定组织举办首届忻州文创设计大赛。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征集启事如下: 

一、大赛主题

雅集秀容,忻州这厢有礼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10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协办单位:忻州市博物馆、忻州市图书馆、忻州市工艺美术协会、山西文旅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山西协晨恒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四、征集内容

面向全社会文化创意设计公司或团队、高等院校美术设计专业师生、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机构及个人征集创意设计作品。参赛作品须为自主开发、设计和生产的原创作品,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文创产品

1、征集要求:围绕忻州重点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藏品的特色文旅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具象化开发。突出体现长城风光、黄河文明、山水田园、文物古建、历史名人、红色文化,鼓励借助新思路、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创作,注重产品的实用性、时尚感、科技感,具备批量化生产销售能力。

2、征集内容:文创产品实物或实物设计,旅游商品、博物馆文创、图书馆文创、IP衍生品等。包括但不限于:水杯茶具、明信片、文房四宝、创意字帖、人偶盲盒、传统妆饰物、插画日历、趣味地图、拼装玩具、木结构微缩古建、积木、手办、丝巾、冰箱贴、手工DIY涂色、纪念徽章、纸雕、U盘等。

(二)“忻州礼物”形象标识

1、征集要求:围绕“忻州礼物”主题创作,基于忻州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故事传说等元素,以图形、图片、色彩、文字等为素材进行设计创作,要具有较高的创意性、实用性、市场性,符合现代审美需求。参加过其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的、已获得商标注册的作品不可重复投稿。

2、征集内容:高品质的标识设计作品,包含但不限于标志设计、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

(三)传统工艺品

1、征集要求:鼓励以忻州地域特色文化为创作题材或设计元素,体现高超技艺、独具匠心的工艺美术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2、征集内容:雕、刻、剪、绣、染、塑、漆、瓷、陶、金属等工艺品实物,材质不限。

五、作品提交要求

(一)主办方将在“游忻州”微信小程序开通线上报名通道,参赛者仅可通过此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方法:6月30起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游忻州”,点击首页文创大赛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同时参赛者可通过“游忻州”小程序相关资讯获取创作素材。

(二)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团体或公司基本信息、作品照片或设计图、设计说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作品原创声明和授权书扫描件。每件作品图片不少于3张图片,每件作品创作人员不得超过3名,图片格式统一为JPG,像素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画质清晰、能多角度体现作品原貌。报名信息和相关附件务必全面、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三)文创产品入围后须提交作品实物(如无实物必须提供完整的建模源文件或作品模型打样),“忻州礼物”形象标识入围后必须提供设计原图(如 AI、CDR、PSD),传统艺术品入围后必须提交作品实物,以便后期展示展览。

(四)入围作品提交需自制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登记表),实物作品长、宽、高不得超过120cm。

六、奖励设置

(一)文创产品设置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银奖3名,奖金5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铜奖5名,奖金2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二)“忻州礼物”形象标识设置

金奖1名,奖金5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银奖2名,奖金3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铜奖3名,奖金2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三)传统工艺品设置

金奖1名,奖金5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银奖1名,奖金3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铜奖1名,奖金2000元/个,颁授证书及奖杯。

个人作品和团队作品不分开设奖;所有入围作品均可参加大赛成果展及相关活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大赛奖金个人所得税需由获奖者缴纳。

七、赛事安排

(一)作品宣传征集(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 

组委会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政务网站等发布大赛公告,发布短视频说明设计需求,并通过各渠道扩大宣传。

(二)作品评选(2023年8月底前完成)

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首先按类别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通过初评者发送《入围通知书》。终评阶段集中收集入围作品实物,组织专家评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类别对实物作品进行综合评选,根据排名产生金银铜奖项。

(三)颁奖典礼暨作品展览(2023年国庆前后)

举办颁奖典礼,并集中展览。

八、成果运用

(一)支持所有参赛作品赛后进驻忻州古城相关店铺长期展销,通过“游忻州”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线上展示或展销;支持参赛作品进景区、博物馆、图书馆、星级酒店、旅游购物店等场所,进行线下展示展销。

(二)支持优秀参赛作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文化旅游推介博览会,进行展示展销。

(三)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举办相关活动时优先采购优秀参赛作品作为伴手礼、活动奖品等。

(四)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社会媒体等多个媒体平台对参赛作品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

九、版权说明及其他事项

(一)参赛者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主办方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享有对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展览、报道等,所有投稿作品及相关资料在颁奖典礼暨作品展览环节结束前不予退还;

(二)本次大赛中作品所涉及的任何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负责;

(三)参赛作品若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弄虚作假现象等不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经查实,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发布其应征作品或利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征集活动,不得自行行使、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

(五)主办方拥有“忻州礼物”形象标识获奖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的著作权,有权对相关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报道、出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主办方上述权利,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主办方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来源 |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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