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次大赛由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商务局、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乐清市二轻工业联社主办,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乐清市文化产业促进会承办,乐清市融媒体中心、乐清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协办。
热心于创意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文创设计机构、礼品生产单位、美术或设计类院校师生、工艺美术从业人员、独立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均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 征集时间·
· 作品要求·
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创意设计作品、本土特色产品、创意包装、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数码产品、艺术衍生品
组别奖项
1.城市文创礼品组
- 精品奖10名:奖金1500元
- 推介奖10名:奖金1000元
- 入围奖若干,颁发证书
- 突出反映乐清地域文化元素,以历史故事、人物传说、民间习俗、标志景观、特色产品等为素材进行创作。
- 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性,能讲好乐清故事。作品应包含独立外包装。
- 可作为乐清市企业单位商务礼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2.旅游商品组
- 精品奖10名:奖金1500元
- 推介奖10名:奖金1000元
- 入围奖若干,颁发证书
- 具有较强的乐清地域文化辨识度,兼具年轻时尚特色,实用便携,可作为乐清市各旅游机构销售的旅游纪念品,建议零售单价在200元以内。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提交产品设计图,每件作品不少于5张图片,版面内容包括产品照片或效果图、必要结构图、外观尺寸图及100-300字设计说明,简要说明作品构思、寓意和创意;经初步审核入围后,须提交参赛作品的实物样品。
2.参赛作品应具备商业化生产条件。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和应用;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撤回奖金、奖状等荣誉。如因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组委会成员单位经济、名誉等方面损失,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作相应赔偿。
4.对融合非遗元素再创作的作品,本次大赛允许参赛者自行获取必要的纹样、款式进行二次创作,并在设计说明中申明素材来源。如作品获奖,参赛者应在公示期间与素材版权方进行沟通,征得素材版权方同意并界定作品知识产权,明确投入商用后经济权益的分配方式,否则不予评奖。
· 参赛方式·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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