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LET'S MEET|漫游上海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3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3325
上海,是中国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拥有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深厚积淀,将多元包容的生活方式和先锋潮流的都市风尚融为一体。
历史、当下和未来,在奔涌的一江一河、在高耸的天际线、在优雅的文化风貌区、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交汇融合。我们期待,每一个来到上海的人,都与这座城市欣喜相遇。
为解锁更生动、丰富、多元的上海,分享潮流生活方式,展现上海城市魅力,IP SHANGHAI上海城市形象资源共享平台联合小红书开展“SHANGHAI LET'S MEET ”漫游上海作品征集活动。
如果您正在上海,我们诚邀您记录漫游这座城市的亲身体验,用原生态、人情味、烟火气和新鲜感的视频、摄影等创作分享给更多人。
一、征集主题
SHANGHAI LET'S MEET
二、征集内容
面向在上海生活、旅行的创作者,征集漫游体验和城市观察,分“视频”、“摄影”两类作品形式(详见征集规则),可参考以下五条推荐路线。
- #苏河悠游记
介绍:苏州河游船体验,无论晨昏,领略水岸风光,品味城市变迁(还可品尝“浦江游览”文创雪糕)
点位:https://mp.weixin.qq.com/s/jKOKQ9UTpnMeBXuHiv045w (悠游苏州河全段航线)
*推荐 华东政法大学-苏河驿站清水湾-创享塔园区-上海造币博物馆-梦清园-M50创意园-纺织博物馆-南苏河创意园区-四行仓库
- #漫步苏州河
介绍:经典苏州河city walk路线,阅读两岸珍贵的历史建筑,领略民族工业、商业、市民生活的发展和变迁,感受苏河描绘的城市“美好生活”长卷和上海绵绵不绝的内生力量。
点位:福新面粉厂旧址-四行仓库-上海总商会旧址-河滨大楼-上海邮政博物馆-上海大厦-新天安堂-划船俱乐部旧址
- #艺术滨江行
介绍:从“工业锈带”变成“生活秀带”,星罗棋布的艺术场馆和建筑大师作品,连同滑板、咖啡、露营等休闲活动空间,展现世界级滨水区的艺术、人文气息。
点位:龙美术馆-西岸艺术中心-西岸美术馆-龙华滨江休闲广场-西岸新渡口-徐浦大桥
- #梧桐树下
介绍:在衡复风貌区永不拓宽的道路两旁,梧桐掩映下,老洋房、小马路、咖啡馆、特色小店……构成了上海最具标志性、最海派的生活场景之一,彰显上海精致又浪漫的城市魅力。
点位:武康大楼-宋庆龄故居-黄兴故居-开普敦公寓-密丹公寓-巴金故居-罗密欧阳台-柯灵故居-张乐平故居-衡复风貌馆
- #地道本帮菜
介绍:由上海最具代表性的地道本帮菜馆串联起一场“上海味道”之旅,在浓油赤酱、醇厚鲜美中感受海派餐饮文化的精细和讲究。
点位:功德林-老正兴-德兴馆-绿波廊-上海老饭店-南翔馒头店
三、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2日至10月12日
四、参与权益
1、凡符合要求的作品,将直接入选上海城市形象资源库;
2、优秀作品创作者获颁“上海城市形象传播合伙人”荣誉;
3、为参赛作品提供传播声量,优秀作品(标注来源、作者名称)将在IP SHANGHAI 、小红书及其他媒体渠道向海内外推广。
五、参与方式
- 登录www.ipshanghai.cn,注册账号并上传作品,报名参赛者须在IP SHANGHAI 注册,上传作品时选择【参与活动“SHANGHAI LET’S MEET ”】
- 登录“小红书”,注册账号并上传作品,标记“#SHANGHAILETSMEET ”。
六、征集规则
(一)视频作品
1、拍摄方式:包括并不限于探访体验类Vlog,包括并不限于上述5条推荐路线;
2、视频时长:建议10分钟以内;
3、不限语言,若有条件,字幕可制作中英双语。
(二)摄影作品
1、投稿作品提交彩色图片,单幅或组图皆可;
2、每幅/组作品需注明标题、创作者、拍摄地点及内容说明(100字内);
3、格式为JPG文件,图片长边不小于1920像素,为保证呈现精度,尽量原图上传或分辨率为150dpi;
(三)作品不侵权保证
用户必须保证提交的作品的原创性,且不得违法违规,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因提交作品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益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用户自行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七、参与须知
1、征集作品请勿加水印,均须保留作品的原始素材,如因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发生纠纷,无法提供原始素材进行权属证明的,主办方将立即下架征集作品。
2、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诋毁社会、宗教禁忌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作品不予参评。
3、对于所有提交作品(标注来源、作者名称),用户知悉并认可:一旦确认上传作品,主办方对提交作品可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媒体)进行刊发、展览(线上或线下形式)、网络推广等各种方式进行非商业性质的使用,且主办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用户在提交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凡提交作品报名参赛,即被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有内容。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归主办方所有。
指导: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主办:IP SHANGHAI上海城市形象资源共享平台、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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