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9月3日 分类:工业产品大赛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4815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助推“品质北海 魅力北海”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23〕2号)精神,为加快“魅力北海”旅游商品开发培育,提升北海特色旅游商品设计水平和整体品牌形象,打造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特举办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二、大赛主题口号

活动主题:北海有礼

活动口号:北海有礼·礼誉天下

三、大赛举办时间

征集时间:2023年8月至10月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

颁奖、集中展示时间:待定

四、大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二)承办单位:北海市旅游协会

(三)协办单位:市非遗中心、市文艺交流中心,一县三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事务局,市文化产业协会。

(四)大赛组委会: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由主、承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大赛执行委员会和大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海市旅游协会,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五、赛事内容及奖项设置

(一)参赛资格

凡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旅游商品、工艺品研发机构,艺术院团、动漫企业、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厂家、经销单位、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手工艺制作者、大中专院校设计系师生等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二)作品范围

凡符合参赛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设计生产的,具有北海特色的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均可报名参赛。本次大赛设置五个类别。分别为:

1.旅游工艺品类:包括手工为主制作的、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民间工艺制品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文化创意商品。

2.旅游饰品类:包括搭配服饰的装饰品、披肩、围巾、领带、提包,以及珍珠、金属材料、宝玉石材料、有机材料等加工而成的雀钗、耳环、项链、戒指、手镯、胸针等装饰人体的装饰品。

3.旅游日用品类:包括家居、办公等日常生活使用的日用品、美妆护肤和个户清洁用品、以北海文化地域特色为创意开发的玩具(如拼图玩具、游戏玩具、益智组合玩具、交通玩具等)、小型电子产品(如 U 盘、路由器、迷你音箱等)、生活器皿(盖碗、文化创意杯、陶器)等。

4.旅游食品类:包括有包装的即食类地方风味特色食品、休闲食品和方便食品、冲调品和水饮品、调味品、茶叶、咖啡等冲泡制品,以及地方久负盛名的白酒、啤酒、黄酒、米酒等。

5.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凸显北海地域特色,以北海特色物产资源为主要材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载和传播北海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生产力水平、人们精神面貌等诸多方面个性特色的商品载体及非遗、文创衍生品。“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从1—4类别参赛作品中产生。

(三)参赛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能够量产或者有量产潜力的旅游商品,以企业名义参赛的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各项证照有效、齐全,参评的食用类商品必须采用本地食材加工,具有生产厂家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质量合格证书。产品生产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和消费纠纷。

2.参赛作品要以北海的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和地域文化为主题内容,具有纪念性强、创意新颖、精巧美观、方便携带、经济实惠的特点,且利于批量生产和走向市场化,能成为北海对外交往、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旅游商品。

3.尽可能挖掘、使用北海特有纯天然的原材料进行作品设计制作,并保证作品的整体质量,进一步提升“北海有礼”整体品牌形象。

4.参赛作品形式:提交的参赛作品应为实物。

5.参赛作品零售价不超过5000元,重量不超过5千克,体积不宜过大。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可合并成一项参赛。

6.参赛作品必须创意新颖、独特,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绿色环保,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凸显文化内涵,具有地域性、特色性且利用传统工艺创意设计的、创新制造的、现代生活的、新的日用旅游商品中的精品。

7.参赛者自行选择专题进行创作,参赛作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报名均可。

8.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带来的所有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同时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证书及荣誉。

9.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本次大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仍然属于报名参评者,但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其在活动期间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解释权。

六、奖项、奖金设置

(一)奖项设置

1.旅游工艺品类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5名。

2.旅游饰品类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5名。

3.旅游日用品类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5名。

4.旅游食品类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5名。

5.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

十大特色旅游商品10套。

6.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奖金设置

金奖:奖金为5000元,并颁发证书;

银奖:奖金为2000元,并颁发证书;

铜奖:奖金为1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颁发证书;

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颁发牌匾。

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注:以上各奖项如存在无参赛作品符合评比标准的,该奖项可空缺。奖金已含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全额承担。

七、评审标准

(一)品牌要求(10分):拥有自有商标或者有商标注册手续,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

(二)地域要求(15分):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三)创新要求(20分):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市场要求(15分):价格定位合理,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或者有批量生产潜力,且市场销售较好的旅游商品。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五)工艺要求(15分):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绿色环保、适宜量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加工质量高,传统技艺应用到位,产品的包装系统完整。

(六)实用性要求(15分):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包装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七)示范性要求(10分):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产品开发与时俱进,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八、大赛实施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2023年8月至10月通过各大媒体发布赛事信息,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赛。以新媒体平台(公众号、抖音、视频号)为主,积极发动参赛企业、工作室、个人联合同步发布大赛内容,同时搭配纸媒、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播报征集大赛内容及作品征集过程中的精彩故事。

2.以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为平台,进行宣传走访,宣传并培训旅游商品行业知识,扩大赛事影响力;推动旅游商品开发创新,繁荣北海旅游商品行业市场。

(二)作品征集阶段

2023年8月至10月

1.征集活动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面向中国境内旅游商品、工艺品研发机构,生产经营厂家、经销单位、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大中专院校设计系师生,征集参赛作品。截止报名之后,统计参加“北海有礼”征集大赛的参赛者名单并对参赛作品报送收集和分类。

2.参赛作品资质证明:专利作品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有产品商标注册证的请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旅游食品、茶品、饮品、酒类等类别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评选的特色食品及副食品类作品均不退回。

(三)评审阶段

2023年11月

1.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旅游、设计、艺术、旅游商品开发与经营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2.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评选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票,选出获奖作品名单。

(四)公布赛果及颁奖展示阶段

1.对2023年“北海有礼”获奖作品进行公布;

2.2023年“北海有礼”颁奖仪式、集中展示和推介(具体时间待定)。

(五)赛后推广阶段

1.推选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参加“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以及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等比赛。

2.甄选获奖企业优秀商品,推荐进入“北海有礼”合作销售渠道及平台进行销售推广。

3.组织获奖企业优秀商品参与宣传推广系列活动,助力企业商品销售推广。

4.获奖商品可以在商品名称和销售渠道上打出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字样。

5.获得“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称号的商品,可以使用“2023年北海十大特色旅游商品”称号,用于今后的包装推广销售中。

6.汇编成册:获奖商品汇编入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商品电子手册。

九、报名方式

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报名二维码

(一)参赛选手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产品图片:3张清晰的产品图片,图片大小为:1-3M;

2.参赛单位或个人证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是个人参赛仅需提供身份信息正反面即可;

3.参赛作品资质证明:专利作品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有产品商标注册证的请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旅游食品、茶品、饮品、酒类等类别的企业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参赛时间安排

8月28日9:00开始,线上报名开放;

10月20日18:00线上报名关闭;

10月21日进行一次初审;

10月22日-10月26日补充材料;

10月27日进行二次初审,下午18:00线上通道关闭;

10月28日确定最终通过初审名单并通知寄送参赛作品。

(三)邮寄地址

北海市海城区北京路138号万汇海珍城二楼运营中心,

收件人:蔡庙华15707793173,王莉娜13907796767。

(四)寄送注意事项

为防止邮寄商品在运输中损坏,瓷器类、酒类、玻璃类、陶瓷类商品打包时注意上下合盖,用泡沫加固包装,外包装用木箱固定,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易碎品”字样。邮寄商品的外包装箱,请用明显且清晰的标识注明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参赛商品。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规则,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二)主办方对参赛的所有作品、选手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出版权及无偿使用权;

(三)主办方有权修改活动相关事项,若有任何修改均会在“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北海客”(北海市旅游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实施方案.docx
点击下载: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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