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日吉祥物设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7711
中国品牌日活动(以下简称“品牌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外经贸商务展览有限公司承办。为使中国品牌日形象更加生动立体,提高公众知名度和全民参与度,作为承办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通过中国品牌设计大赛活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品牌日吉祥物的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英文名称:China Brand Day Mascot
二、征集背景
2018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围绕“中国品牌·世界共享”主题,举办了首届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和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活动举办,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瞄准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和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使更多中国品牌伴随中国制造走向世界、享誉世界”。目前,中国品牌日线下活动已成功举办5届。
三、征集要求
·艺术性:构思新颖、富于美感,易于理解,凸显品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
·实用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如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宣传媒介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可用于数字化场景的传播和再创作,同时有利于后期市场开发,方便制作周边产品。
·统一性:统一形象、文字、色彩,色调庄重大方,要既适合于单色,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四、征集时间
五、征集范围
六、报送要求
2. 文件不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视作投稿无效。
3. 同一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个设计方案。
4. 应征作品应是应征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此前未曾许可他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发表或使用。
5. 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6. 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征集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权利,确认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
7. 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8. 最终被采纳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将转让至征集单位,征集单位有权对最终采纳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再设计、生产使用、展示销售、出版开发、授权许可等活动,无需获得作者的单独同意。作者保留对原始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9.参选作品一经发出,即视为参选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以上征集要求。
七、评审办法
终审评选时间暂定为1月中旬前,最终选出1件作品。被采纳的作品将作为中国品牌日的吉祥物雏形,后续进行深化设计和应用。
八、奖励方法
九、提交文件内容及要求
(2)参赛信息表与承诺书(附件1)
2.应征作品应有500字左右作品创意说明,包括:创作理念、吉祥物昵称、吉祥物故事等,并与作品排版在同一页面内。
3.每位参选者可提交多份创意方案及作品(不超过3份)。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原创作品承诺书》和一份《应征信息表》,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姓名。
十、提交方式
邮件标题为:中国品牌日活动吉祥物设计-姓名(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社会组咨询负责人:郝先生13066620066
张先生15800663014
点击下载:参赛信息表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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