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协办单位:
县文广体旅局 县工信和商贸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
永福县福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福县福塔印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二、征集内容
(三)应征作品设计应兼容多媒体环境,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品牌性,贴近日常生活,易于应用推广。投入生产销售的大众消费级单品市场零售价建议10一200元,中端产品零售价建议不超400元,高端产品零售价建议不超600元。
三、参赛对象
四、大赛赛制
1.视觉形象赛道。设计能够体现永福县特质和时代风貌的视觉形象作品。作品以平面设计为主、3D效果图为辅,包括但不限于LOGO、视觉符号、IP形象、吉祥物等。
2.生活用品系列文创赛道。秉持开放性、创新性、实用性的需要,设计用于日常生活的各类产品。例如瓷器、陶器、文具、服饰、首饰、快消日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盲盒系列等。
3.礼物系列文创赛道。围绕永福县的特色文化,进行产品设计,打造属于永福县的政务、商务、旅游礼物。例如文创IP、香薰、伞具、挂饰、创意时钟、创意摆件、台历等。
(二)奖项设置
金奖:总计3名,每个赛道各1名,奖励:6000元/名(含税费+转让费);并授予荣誉证书。
银奖:总计3名,每个赛道各1名,奖励:4000元/名(含税费+转让费);并授予荣誉证书。
铜奖:总计3名,每个赛道各1名,奖励:2000元/名(含税费+转让费);并授予荣誉证书。
优秀奖:总计15名,进入终评未获得金银铜奖的作品,奖励:500元/名(含税费+转让费);均颁发荣誉证书。
(三)作品要求及提交
1.(1)平面设计类作品
设计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CMYK,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附上参赛作品申报表,统一提交到官方指定邮箱。
(2)实物产品类作品
实物类参赛作品需自制实木材质的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不易损坏,便于搬运,附上参赛作品申报表,统一邮寄至官方指定地址。
2.作品应紧扣征集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文化习俗禁忌。
3.作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与产业转化性。
4.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报送,每组参赛作品(含系列作品)不少于3件设计,每件(组)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
5.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者必须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产生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6.作品需提供参与设计人员名单,并明确1名对接人,一旦作品获奖,将需要对接人配合进行后续领奖工作,包括:实名认证、源文件上传、版权转让协议签署等。
(四)评选方式
1.初选:投稿截止后,由永福县福寿节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
2.复选:初选入围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复评。
3.终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
五、时间安排
获奖作品公示时间:2024年4月
六、参与方式
参赛实物作品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融媒体中心
大赛组委会咨询电话:0773—8512815 唐女士
邮编:541800
七、结果公示
八、其他说明
3.作品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售卖等。
4.为便于成品制作与宣传,请投稿人(团队)务必提供设计相关的原始文件(AI/PSD/CDR等)。
5.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6.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7.获奖奖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安排发放,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税费由组委会代扣代缴。同一获奖者可获得多个奖项,但需对所得的全部奖项金额进行合并计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8.请关注“微视永福”微信公众号,获取有关资料并实时了解征集活动进展情况。
9.参考资料请在链接中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1o7h_qdl-kxf4j8zY9vOw?pwd=1yr4 提取码: 1yr4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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