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文明东莞·向美而行”东莞市公益广告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9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9742
01大赛主题
02题材范围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四)倡导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饮、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
(五)倡导勤俭节约、家风家训、邻里互助、诚实守信、志愿服务,提升个人道德素养。
(六)加强国防教育、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精神。
(七)倡导植树护林、垃圾分类、低碳生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八)传播健康常识,提倡阅读和运动习惯。
(九)涵养廉为政本、清廉拒腐等廉洁文化。
(十)其他公益题材。
03征集类型
平面类 / 文案类 / AI创作 / 影视类
注:影视类仅面向机关征集
04征集对象
本届公益广告大赛征集对象分为三大组别,分别为:
社会征集组:广告从业人员、在校师生、广告设计爱好者、广告创意设计单位、自媒体、媒体单位等热心公益传播的社会组织机构以及个人。
机关征集组:各市直机关单位、各镇街宣教文旅办等机关单位。
特邀征集组:
1.核心商圈地标建筑、酒店、热门餐厅、影院等文旅场所机构,可利用自身场所特点,如楼体灯光、大屏、户外广告牌、餐厅配套等传播载体,创作公益广告作品,体裁不限。
2.东莞知名潮玩企业,可以自身具有代表性的潮玩IP形象为主题元素,创作系列公益广告作品,体裁不限。潮玩企业可自行创作,也可授权相关组织机构合作创作。
3.特邀征集组提交作品不参与评奖,仅作为特邀作品进行传播展示。
05征稿要求
(一)作品具有正能量,富有创意,情感表达真挚;鼓励5G+4K/8K等高新技术在公益广告中的应用。
(二)作品创意新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要求精细美观、结构严谨,并具有打动人心、温暖人心的力量。
(三)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作品创作或发布时间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之间。
(五)参赛作品不得在画面内容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创作人、报送单位等相关信息。
(六)大赛统一采用电子形式提交作品,需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大赛官网:https://www.timedg.com/z/st/209620/
2.参赛表格下载链接(内含报名表、承诺函):
https://pan.baidu.com/s/1YJO0AMAHN3O81i1db33OTQ?pwd=ccl4 提取码:ccl4
3.参赛作品提交电子邮箱:dggyggds@163.com(如文件过大,可将作品上传至网盘,在邮件正文附作品网盘链接)
4.咨询电话
廖小姐 18664075298
(七)截稿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八)参赛作品报送邮件标题为:“作品类别+机关/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06奖项设置
(一)社会征集组
01 平面类
金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0元
银奖:5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5000元
铜奖:8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3000元
专家评审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50名,授予证书
02 文案类
金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3000元
银奖:5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2000元
铜奖:8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元
专家评审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30名,授予证书
03 AI创作类
金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3000元
银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2000元
铜奖:3名,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元
专家评审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10名,授予证书
(二)机关征集组
01 平面类
金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
银奖:5名,授予奖杯、证书
铜奖:8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50名,授予证书
02 文案类
金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
银奖:5名,授予奖杯、证书
铜奖:8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30名,授予证书
03 AI创作类
金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
银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
铜奖:3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10名,授予证书
04 影视类
金奖:1名,授予奖杯、证书
银奖:2名,授予奖杯、证书
铜奖:5名,授予奖杯、证书
优秀奖10名,授予证书
(三)其他奖项
优秀组织奖:10名,授予牌匾
网络人气奖:10名,授予奖杯、证书
07大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东莞市文明办
中共东莞市委网信办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协办单位
东莞日报社
东莞广播电视台
东莞市广告协会
东莞市谢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08大赛进程
作品征集阶段:2023年11月
网络投票阶段:2023年12月10日前
作品评审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
评选结果公布:2023年12月20日前
作品展播阶段:2023年12月21日后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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