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吉祥物设计稿及名称征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浏览量:1398
征集单位(主办方)
征集范围
征集内容
征集时间
征集要求
要求:用天马行空的创意与潮流的画笔,绘画一个/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极具亲和力、吸引力的吉祥物形象,以此彰显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对于妇女儿童的关爱与连结。风格温暖、明亮,识别度高,设计作品需具备原创性、辨识性、潮流性、拟人化等特征,并具有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能力;吉祥物的名称为中文名称,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作品需附300字以上的创意设计说明。
征集评审
(二)评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奖项设置及奖金
1、采用奖。最终采用的应征者个人(或机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奖。对入围的应征者个人(或机构)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征集活动将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评选必须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综合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经评审组全体评定通过,各奖励等级的获奖作品数可空缺和减少。
注: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投稿要求
投稿方式
活动声明
(二)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力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组委会的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最佳作品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获奖资格,另行增选入围作品。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5条(含5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本活动解释权归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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