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乐水乐山”形象标识(LOGO)公开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 分类:视觉传达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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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水乐山”是市委、市政府官方新闻客户端,是围绕“新闻+政务、服务、商务”打造的城市超级客户端,是乐山市域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区域文化通道、智慧城市端口。
一、征集时间
二、征集范围
全国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一)体现乐山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烟火嘉州城之味、特色产业发展之势,符合时代特征和媒体传播视觉效果。
(二)作品庄重大方、构思新颖、创意独特、色彩明快、辨识度高,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寓意贴切,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四)应用性强,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五)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与其他城市、大会、品牌形象标识雷同,且LOGO尚未被注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若构成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六)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电子邮件。投稿联系人、联系方式,创意文案说明作为邮件内容,以高质量TIFF格式或JPGE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1兆。
五、评选办法
乐山市融媒体工作专班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后,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1件作品,确定为 “乐水乐山”形象标识。入围作品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采用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不重复奖励。评选结果将在乐山新闻网公布。
六、声明
(一)投稿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稿件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投稿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获选作品须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作者拥有著作权,乐山市融媒体工作专班及乐山市融媒体中心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用于相关会议、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
(四)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单位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五)本活动解释权归乐山市融媒体工作专班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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