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8日 分类:设计大赛 浏览量:2399
聊城是现今黄河与大运河交汇的唯一城市,拥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战略叠加优势。近年来,聊城市深度挖掘黄河、大运河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彰显农耕文明和商业文明交融的独特魅力,将“江北水城 两河明珠”作为新的城市定位,构建了“两河之约”文旅品牌、“我家门前有条河”推广品牌、“山东手造·聊城有礼”产品品牌体系。为充分展示聊城城市定位和人文魅力,不断提升聊城知名度、美誉度,凝聚激发聊城人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文化影响力,打造城市新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聊城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二、征集对象
三、主题要求
2.注重应用:形象标识(LOGO)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富有视觉感染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在景观标志、文化理念、城市精神的表达方式上,应用风格更加品牌化、国际化、开放式。注重在不同空间、载体上的展现效果,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多种介质和载体宣传推广。
3.合法合规:形象标识(LOGO)涵义主旨要彰显时代特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识的解读说明要客观真实,不得随意杜撰。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其他场合使用或发表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应为JPE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
2.投稿作品形象创意说明文字(500字以内);
3.投稿作品需附PSDCDRAI格式设计矢量图源文件;
4.投稿作品申报表及版权授权书PDF(附件下载)
投稿者应于2024年4月3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42733707@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聊城市城市 logo 征集+姓名(团体名)”。
五、评选奖励
2.终评。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有关部门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终评,产生采用奖1名、优秀奖4名。终评以参赛作品的创意性、实用性、美观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评审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按投稿时间对作品进行编号,隐去作品作者或单位信息。
3.奖项。本次征集设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未获奖但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发放证书。
4.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将电话通知投稿主体,并在“文旅聊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
六、其他事项
3.投稿作品一经采用,由主办方与投稿主体签订版权所有协议,作品所有权及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单位(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投稿主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主办单位享有对采用作品永久免费使用的权利,投稿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不再另付稿酬。
5.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方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对未采用、未获奖作品不作任何评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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