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15分钟社区生活圈“人民坊”设计方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分类:建筑环境大赛 浏览量:3855
为加强设计赋能、集成营造,打造精品典范,形成示范效应,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各区政府,开展“人民坊”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征集,通过广泛征集人民坊设计作品,激发设计师对社区生活打造的思考和参与,激活社会各方对上海社区生活圈营造的关注与支持,吸引百姓关注和意见,积极畅想在上海这座城市社区生活的美好未来,为全面推进上海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拓展视野、丰富内涵、创新灵感。
本次征集围绕构建“四个人人”城市治理共同体,以上海不同区域的16处基地为样板,强调借鉴国际经验、发扬地域特色、探索在地实践,通过倾听民生呼声、积极回应人民关切,解决上海社区生活圈的实际需求,营造有用、多用、好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范式,量身定制前瞻、集约、多元且具有一定推广示范效应的创意设计,以设计赋能美好生活。
协办单位: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在下文合并简称为“征集组织各方”。)
3.1 征集报名
有意参与本次征集的潜在应征人可根据本公告第8条所述报名。
3.2 方案评审
在收到每位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后,征集组织各方将组建方案评审委员会,对各应征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并针对每处基地评选出相应奖项的作品。
3.3 后续配合
每处基地的获奖应征人须配合征集组织各方完成获奖成果制作、成果汇编以及征集后续宣传工作。
征集活动期间请各应征人随时关注发布征集公告的网站,及时了解最新消息。
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毛烨琪、张胤翀、张逸舟
联系电话:86-21-32173711、86-21-32173637、86-21-32173631
征集指定邮箱:2024renminfang@shabidding.com
7.1 独立应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
7.2 联合应征
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可自愿组成联合应征设计团队(以下简称“联合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的一处或多处基地的设计。
7.2.1 针对每一个拟参加的基地,联合应征人应随其应征文件一并提交由该联合应征人各成员共同签署参加该基地设计的联合体协议书。
7.2.2 本次征集活动中,针对同一个设计基地,联合应征人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加入该基地的其它联合应征人,但不同的设计基地不受此约束。
有意向参加本次征集的潜在应征人,应在本公告第5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称“上海国际招标网站”)的对应基地公告页在线领取《征集文件(含设计任务书)》、报名表等资料。潜在应征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潜在应征人可使用已有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并下载相关资料。
潜在应征人须点击对应基地公告页面右上角“报名”按钮,上传报名表后点击“提交”。征集代理审核后,将通过上海国际招标网站通知该潜在应征人报名是否成功。请注意,每处基地须单独报名;联合应征人的报名程序由任一成员完成即可。
8.2 获取设计基础资料
潜在应征人报名成功后,可在对应基地公告页的“采购文件”一栏中领取相关的设计基础资料。
8.3 提问及答疑
潜在应征人如对《征集文件》有疑问,应在本公告第5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提问表发送至2024renminfang@shabidding.com邮箱。答复的内容将以答疑文件的形式通过上海国际招标网站向各基地报名成功的潜在应征人定向发布,请关注网站通知。
主办单位将酌情以书面形式对收到的问题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提问的来源。主办单位发出的答疑文件与原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征集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应征文件》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5条,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应征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应征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9.2 提交方式
应征人应登录上海国际招标网站,在对应基地的公告页面下点击“应征文件”按钮后上传电子版《应征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s://ghzyj.sh.gov.cn/)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s://www.shabidding.com/)
以及各区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海规划资源”和“上海国际招标”等平台发布。
12.1 本次征集中接收的所有应征文件均不退回。如果应征人的应征文件经评选后获得奖项,该应征人须提交可编辑设计的源文件,无法提交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12.2 应征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应征文件为其原创作品,应征人对该应征文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版权,不存在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情况。该应征文件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未被授权给任何组织或个人商用(不论有偿或无偿),也没有参加过其他比赛且获得了奖项。
12.3 应征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应征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凡因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人承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并要求该应征人退还其获得的咨询设计费(如有)并赔偿因此给征集组织各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4 应征文件的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如果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获得了奖项且该应征人收到相应设计咨询费,该应征人除署名权等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以外的著作权将全部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及其授权单位(如有)可全部或部分使用获奖应征文件,也可以对该应征文件进行修改。
12.5 主办单位和应征人均不得将获奖的应征文件用于本次征集以外的任何项目。
12.6 征集组织各方可对所有应征文件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文件,但应注明应征人的名称或设计者姓名。
13.2 应征文件以及应征人与征集组织各方之间与征集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应征人随应征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14.2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因本次征集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提交主办单位所在地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4.3 本次征集活动非政府采购项目,也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不适用与政府采购或建设工程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4.4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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