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艺术设计教学与应用设计的交流,进一步推广新锐设计师的创意思考和设计表达,探索创意设计发展的新趋势,推进新疆地区整体设计水平,构建区域设计成果交流、人才培养创新、优秀人才挖掘,助推新疆整体设计水平的发展。
新疆美术家协会设计艺术委员会将举办第六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和第一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论坛。第六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由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承办,第一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论坛由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承办。
一、组织机构:
二、展览名称:
第六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
三、作品征集、参展要求:
1.作品类别
参展作品包括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等类别。
2.参展资格
疆内高校在校生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专题创作等作品,以及疆内相关企业设计师、高校教师和社会人士的设计作品均可参展,团队创作的作品,每组成员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不论排名)投送作品不能超过3件。
3.作品评选
(1)参展作者提交全套作品展板图片(电子版),参展作品以组委会提供的模板进行排版,环境设计作品允许提交1-4幅展板,其他设计作品一件(套、系列)作品限提交1-5幅展板,电子图片文件格式为JPEG,色彩模式RGB,尺寸90cm*120cm,分辨率为200dpi。动画或数字媒体艺术视频作品,需要至少一块展板,说明视频内容、设计亮点等,参赛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大小不得超过300M。
(2)请认真填写参展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与作品图片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或rar格式)发送,并把文件名命名为作者姓名+学校(单位)+作品题目+电话。高等院校参展作品经院校组织初选后,报组委会评审。每个院校或企业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报送,填写并发送参展作品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组委会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3)作品展板严格按照组委会提供的模板及要求排版,严禁出现参赛学生的院校、系、姓名及其他参赛者的任何特殊标记。如果出现个人信息,取消参评资格。
(4)请于2024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发送到邮箱2309928253@qq.com
四、展览日期:
五、作品评奖:
六、展览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点击下载:附件1 报名表
点击下载:附件2 作品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3 展板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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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五届“丝路精神”设计传承与未来作品展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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